宁波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24-08-01 22:02:26 经济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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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2017年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

  宁波2017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1日至8月3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30日至11月3日。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宁波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欢迎阅读。

宁波2017年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方式

  1、经济(中级)考试

  考试日期:2017年11月4日(周六)

  考试时间:上午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2、经济(初级)考试

  考试日期:2017年11月5日(周日)

  考试时间:上午0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14:00-16: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机考)

  二、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报名条件,于8月1日至8月31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分别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或“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两个不同的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报名系统上的流程与要求,作出诚信承诺、如实填报信息、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宁波考试网首页“热点问答”栏目)。

  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填报的信息、上传的照片,以及选择的级别、专业、考区和报名点等,务必在确认无误后再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请妥善留存,供“考后资格审查”时备用),在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可在交费前重新修改,交费后则不能再修改(报名和打印的信息,必须以交费前最后一次报名或修改的信息为准)。

  已在网上报名并交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于10月30日至11月3日登录宁波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不得离线打印或下载后修改打印),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原则上应按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进行报名。在进行网上报名、交费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报名和交费信息。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报错级别或报名点、未交费、材料虚假或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参加考试、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需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报考资格审查采取考后审查的方式进行。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应试人员,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现场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考后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所需提交的资料等具体事项,将于考试成绩公布后在宁波考试网公布,请相关应试人员注意查看。

  三、报考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2)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2)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5)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6)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7)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第(1)、(2)条中对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二)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报考条件中凡涉及学历、资历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被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四、考试专业和题型

  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铁路)、运输经济(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其中1个专业报考。

  中级经济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应试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严禁将电子通讯工具、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试卷封二和答题卡上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试卷代码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影响考试成绩的,应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初级经济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无需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禁止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和通讯设备,以及考试相关资料等带入座位。答题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系统提供的考试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

  五、获得证书的条件

  参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考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六、考试用书

  根据人考中心函〔2017〕32号通知精神,对考试大纲和参考书作说明如下。

  (一)2017年度经济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政策法规调整情况进行了修订。考试大纲将公布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和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上。考试用书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均配套学习软件,共32种。考试辅导用书较以往有较大修订,内容分为全真模拟测试、同步训练、应试指南三类,品种增加到23种。

  (二)为方便报考人员订购考试用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增加了经济考试用书订购功能。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订购考试用书,如需订购可通过订购考试用书功能,进入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订购,以便尽早得到正版考试用书,并享受正版图书增值服务。

  (三)2017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不统一组织征订。参加省直考试的应试人员,由应试人员自行上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网站售书咨询电话:010-64962347。参加各市考试的应试人员,所需考试用书的征订方法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或考试主管部门决定。

  七、考试费用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中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60元,初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65元。应试人员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八、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国家有关部门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九、有关要求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要求高,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者,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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