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最新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时间:2022-03-25 11:30:22 我要投稿

天津理工大学最新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天津理工大学公布最新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为帮助大家了解天津理工大学博士招生,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天津理工大学最新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欢迎阅读与收藏。

天津理工大学最新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为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申请—考核”制。招生类型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是指学校不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导师、学院及专家组进行考核的选拔方式。

  根据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到校考试或面试的时间有可能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选拔中以申请人的学术道德、科研潜力、创新能力、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综合素质为主要依据,选拔具有学术专长的创新型人才。做到程序公开透明,操作严格规范。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1年入学报到时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三)申请人硕士学位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年龄原则上未满40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81年9月1日及以后);

  (六)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七)申请人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的同意后方可申请;

  (八)在职人员申请人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可完全脱产学习且同意申请人在学期间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公函;

  (九)符合拟报考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见报考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三、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四、申请-考核程序

  (一)申请阶段

  报名时间:3月9日-4月5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报”选择“天津理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后进行网上缴费(230元/人),缴费成功方为有效报名。(请考生先确认报考资格,且跟报考导师联系确认同意报考后再进行缴费。)

  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交材料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申请人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的同意后方可申请,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和材料一经提交不可更改,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将随时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二)材料审查

  材料邮寄时间:预计4月5日-4月15日

  具体时间安排、邮寄地址见各博士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考生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研招网报名确认后打印)

  2.报考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1)《天津理工大学申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报考导师需签字同意考生报考);

  (2)《天津理工大学申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个人文字陈述》;

  (3)至少2份专家推荐书(正反面打印一页),推荐书必须为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撰写。推荐书撰写完成后(需推荐人手书),必须由推荐人签字,封入信封,并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

  (4)《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5)《同意申请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证明》;

  3.其它材料

  (1)申请人硕士阶段全部课程成绩的正式成绩单1份(必须包括申请人需要完成的全部课程成绩),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中除标明为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全部要求为原件。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排序,专家推荐书请按照要求密封,附在最后。

  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研究生院将对初审合格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申请人可以在研招网下载《准考证》,持准考证参加英语统一笔试、综合考核、复试等环节。

  (三)专业考核

  采用英语成绩合格认定和综合考核、复试相结合的办法。

  1.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申请人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1)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已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改革后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④第一作者在国际期刊发表英文高水平论文1篇。(注:高水平论文由各博士招生学院自行认定)

  如有申请者综合能力突出、科研能力强,但外语水平不符合上述要求,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统一测试考试。

  (2)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统一笔试

  英语(不含听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综合考核

  科目一:专业基础测试

  科目二:专业综合测试

  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单科满分均为100分,具体测试办法按照所报考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执行。综合考核时间、地点,见各博士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3.复试

  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到合格成绩不能录取。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按照所报考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执行。

  五、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招生计划、申请人专业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监督及申诉

  研究生督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考核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招生纪律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天津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招生全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博士研究生导师不能接收亲属攻读本人博士研究生,且不能参加亲属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材料审查小组和专业考核小组。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申请人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受理申诉部门:研究生院纪检监察组

  受理申诉电话:022-60215566、022-60216276

  受理电子邮箱:jjc@tjut.edu.cn

  七、其他说明

  1.考生须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或未提前跟导师联系,导师不同意考生报考等情况,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报考费、未按规定时间网上确认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2.若发生申请人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申请人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调至学校,录取申请人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3.往届考生自收到待录取通知后,15天内需将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寄到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逾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4.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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