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会计资格证考试《财经法规》试题答案

时间:2020-09-27 08:56:37 会计证 我要投稿

武汉市会计资格证考试《财经法规》试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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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项选择题

武汉市会计资格证考试《财经法规》试题答案

  1.C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A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3.B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行营业机构冠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金收付。此外,该账户还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故B选项正确。

  4.B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提取现金。故划线支票可以当作转账支票使用,B选项正确。

  5.A个人所得税采用从价计征形式,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从量计征形式,对卷烟、白酒征收的消费税采取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

  6.A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故A选项正确。

  7.A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在一个会计结算期内送交会计机构。

  8.B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一切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故选B。

  9.D我国现阶段只有土地增值税适用超率累进税率。故选D。

  10.B税务管理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的印刷、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11.A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2.A在ABCD四项所列收入中,只有财政拨款属于不征税收入,其他收入都必须依法纳税,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故选A。

  13.B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日。

  14.D坚持准则,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

  15.B查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设备等情况在正常情况下的生产、销售情况,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故B选项正确。

  16.B考点为会计法律。目前会计法律有两部,《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而《注册会计师法》是我国第一部中介行业的法律,即关于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

  17.D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当按照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18.C考点为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中的行政管理原则。其原则是:统一指导,分级管理。

  19.A根据规定,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财政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人事部和劳动部合并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

  20.B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以及唯一性进行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应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退回报送银行。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我国目前的税款征收方式,主要包括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征收等。

  2.ABCD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ABC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即汇票、支票、本票和信用卡。

  4.ABCD各单位应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相应的会计凭证记录逐笔核对检查以下内容是否一致,包括时间、编号、内容、金额和记账方向等。

  5.ABCD《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6.BC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7.CD原始凭证按照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

  8.BCD税务部门在纳税人未设置会计账簿、擅自销毁账簿、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等情况下有权采取核定税额方法。

  9.ACD计税依据包括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三种类型。

  10.ABCD四项均符合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要求。

  三、判断题

  1.×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

  2.√根据《票据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3.√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以及唯一性进行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应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退回报送银行。

  4.√坚持准则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这里所说的准则不仅指会计准则,而且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制度。

  5.√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6.×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移送的当天,并不是入库的当天。

  7.×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8.×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9.×《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10.√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生效的重要条件,如果票据缺乏当事人的签章,则该票据行为无效。

  11.√《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二十六条规定,除国务院税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地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12.√自我教育是相对于接受教育而言的,是一种通过自我学习,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的行为活动,是内在教育。接受教育是教育的外在教育,是指通过学校或培训单位对会计人员进行以职业责任、职业义务为核心内容的正面灌输、以规范其职业行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教育。

  13.×考点为账簿的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14.×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支取。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

  16.×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17.×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18.√考点为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19.×考点为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际统一的会计制度。

  20.×考点为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综合题

  1.(1)C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ABCD《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ABCD《会计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4)AC《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ABD对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除对单位负责人依法进行处罚外,还应当按照《会计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主要包括:①恢复其名誉;②恢复其原有职务、级别。

  2.(1)ABCD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C该公司的账面余额不足以支付该支票的面额,因此该支票属于空头支票。

  (3)B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4)ABC对报表做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出现盈利目标,这些行为属于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5)A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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