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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考试大纲「完整版」
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对2014年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新大纲,以下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考试新大纲内容:
第一章总论
【基本要求】
1.了解会计的概念
2.了解会计对象
3.了解会计目标
4.了解会计准则体系
5.了解会计的核算方法
6.了解收付实现制
7.熟悉会计的基本特征
8.熟悉会计的基本职能
9.掌握会计基本假设
10.掌握权责发生制
11.掌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考试内容】
第一节会计的概念与目标
一、会计的概念与特征
(一)会计的概念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单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统称。未特别说明时,本大纲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介绍企业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
会计已经成为现代企业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企业的会计工作主要是通过一系列会计程序,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核算和监督,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并积极参与经营管理决策,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会计的基本特征
会计的基本特征有:(1)会计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2)会计是一个经济信息系统;(3)会计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4)会计具有核算和监督的基本职能;(5)会计采用一系列专门的方法。
(三)会计的发展历程
会计是随着人类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发展并不断得到完善。其中,会计的发展可划分为古代会计、近代会计和现代会计三个阶段。
二、会计的对象与目标
(一)会计对象
会计对象是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具体是指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能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即资金运动或价值运动。
(二)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也称会计目的,是要求会计工作完成的任务或达到的标准,即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第二节会计的职能与方法
一、会计的职能
会计的职能是指会计在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具有的功能,会计具有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两项基本职能和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评价经营业绩等拓展职能。
(一)基本职能
1.核算职能
会计核算职能,又称会计反映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2.监督职能
会计监督职能,又称会计控制职能,是指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和相关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会计监督是一个过程,它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二)拓展职能
会计的拓展职能主要有:(1)预测经济前景;(2)参与经济决策;(3)评价经营业绩。
二、会计核算方法
会计核算方法是指对会计对象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综合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所采用的各种方法。
(一)会计核算方法体系
会计核算方法体系由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登记会计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专门方法构成。它们相互联系、紧密结合,确保会计工作有序进行。
(二)会计循环
会计循环是指按照一定的步骤反复运行的会计程序。从会计工作流程看,会计循环由确认、计量和报告等环节组成;从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看,会计循环由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登记会计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组成。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起点。
第三节会计基本假设与会计基础
一、会计基本假设
会计基本假设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时间、空间环境等所作的合理假定。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即会计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经济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以便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作为计量尺度,反映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
二、会计基础
会计基础是指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包括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一)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的标准,合理确认当期损益的一种会计基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以及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第四节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及其质量要求
一、会计信息的使用者
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包括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二、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中所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的基本规范,是使财务会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对投资者等使用者决策有用应具备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
(一)可靠性
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相关性
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和现在的情况作出评价,对未来的情况作出预测。
(三)可理解性
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四)可比性
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
(五)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六)重要性
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七)谨慎性
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八)及时性
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五节会计准则体系
一、会计准则的构成
会计准则是反映经济活动、确认产权关系、规范收益分配的会计技术标准,是生成和提供会计信息的重要依据,也是政府调控经济活动、规范经济秩序和开展国际经济交往等的重要手段。会计准则具有严密和完整的体系。我国已颁布的会计准则有《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二、企业会计准则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公告等。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符合适用条件的小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并鼓励提前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一般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经济规模较小的企业,具体标准参见《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四、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2012年12月6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施行。该准则对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予以规范。
五、政府会计准则
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施行。
我国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由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部门组成。
第二章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
【基本要求】
1.熟悉会计要素的含义与特征
2.掌握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与构成
3.掌握常用的会计计量属性
4.掌握会计等式的表现形式
5.掌握基本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对会计等式的影响
【考试内容】
第一节会计要素
一、会计要素的含义与分类
(一)会计要素的含义
会计要素是指根据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对财务会计对象所做的的基本分类。
(二)会计要素的分类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类,其中,前三类属于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后三类属于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在利润表中列示。
二、会计要素的确认
(一)资产
1.资产的含义与特征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具有以下特征:(1)资产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2)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3)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2.资产的确认条件
将一项资源确认为资产,需要符合资产的定义,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3.资产的分类
资产按流动性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资产,以及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
一个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正常营业周期通常短于一年,在一年内有几个营业周期。但是,也存在正常营业周期长于一年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与生产循环相关的产成品、应收账款、原材料尽管是超过一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仍应作为流动资产。当正常营业周期不能确定时,应当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二)负债
1.负债的含义与特征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负债具有以下特征:(1)负债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2)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3)负债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2.负债的确认条件
将一项现时义务确认为负债,需要符合负债的定义,还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2)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3.负债的分类
按偿还期限的长短,一般将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偿还,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应予以清偿,或者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以后一年以上的负债。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
(三)所有者权益
1.所有者权益的含义及特征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具有以下特征:(1)除非发生减资、清算或分派现金股利,企业不需要偿还所有者权益;(2)企业清算时,只有在清偿所有的负债后,所有者权益才返还给所有者;(3)所有者凭借所有者权益能够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
2.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条件
所有者权益的确认、计量主要取决于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其他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所有者权益在数量上等于企业资产总额扣除债权人权益后的净额,即为企业的净资产,反映所有者(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
3.所有者权益的分类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具体表现为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含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是指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部分,它既包括构成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部分的金额,也包括投入资本超过注册资本或者股本部分的金额,即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这部分投入资本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被计入了资本公积,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项目反映。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留存收益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统称。
(四)收入
1.收入的含义与特征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收入具有以下特征:(1)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2)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3)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2.收入的确认条件
收入的确认除了应当符合定义外,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入企业;(2)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3)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
3.收入的分类
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由企业的主营业务所带来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收入按性质不同,可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
(五)费用
1.费用的含义与特征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费用具有以下特征:(1)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2)费用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3)费用是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2.费用的确认条件
费用的确认除了应当符合定义外,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与费用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出企业;(2)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减少或者负债的增加;(3)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
3.费用的分类
费用包括生产费用与期间费用。
生产费用是指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按其经济用途可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生产费用应按其实际发生情况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对于生产几种产品共同发生的生产费用,应当按照受益原则,采用适当的方法和程序分配计入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
期间费用是指企业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入产品生产成本,而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六)利润
1.利润的含义与特征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反映收入减去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减去损失后的净额。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实现了利润,表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增加,业绩得到了提升;反之,如果企业发生了亏损(即利润为负数),表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减少,业绩下降。利润是评价企业管理层业绩的指标之一,也是投资者等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进行决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2.利润的确认条件
利润的确认主要依赖于收入和费用,以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的确认,其金额的确定也主要取决于收入、费用、利得、损失金额的计量。
3.利润的分类
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等。其中,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反映企业日常活动的经营业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反映企业非日常活动的业绩。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最终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企业应当严格区分收入和利得、费用和损失,以便全面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
三、会计要素的计量
会计要素的计量是为了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财务报表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相关金额。
(一)会计计量属性及其构成
会计计量属性是指会计要素的数量特征或外在表现形式,反映了会计要素金额的确定基础,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
1.历史成本
历史成本,又称为实际成本,是指为取得或制造某项财产物资实际支付的现金或其他等价物。
2.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又称现行成本,是指按照当前市场条件,重新取得同样一项资产所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金额。
3.可变现净值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
4.现值
现值是指对未来现金流量以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价值,是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一种计量属性。
5.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二)计量属性的运用原则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持续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二节会计等式
会计等式,又称会计恒等式、会计方程式或会计平衡公式,它是表明各会计要素之间基本关系的等式。
一、会计等式的表现形式
(一)财务状况等式
财务状况等式,亦称基本会计等式和静态会计等式,是用以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时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者之间平衡关系的会计等式。即: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这一等式是复式记账法的理论基础,也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依据。
(二)经营成果等式
经营成果等式,亦称动态会计等式,是用以反映企业一定时期收入、费用和利润之间恒等关系的会计等式。即:
收入-费用=利润
这一等式反映了利润的实现过程,是编制利润表的依据。
二、经济业务对会计等式的影响
经济业务,又称会计事项,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使会计要素发生增减变动的交易或者事项。
企业经济业务按其对财务状况等式的影响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九种基本类型:
(1)一项资产增加、另一项资产等额减少的经济业务;
(2)一项资产增加、一项负债等额增加的经济业务;
(3)一项资产增加、一项所有者权益等额增加的经济业务;
(4)一项资产减少、一项负债等额减少的经济业务;
(5)一项资产减少、一项所有者权益等额减少的经济业务;
(6)一项负债增加、另一项负债等额减少的经济业务;
(7)一项负债增加、一项所有者权益等额减少的经济业务;
(8)一项所有者权益增加、一项负债等额减少的经济业务;
(9)一项所有者权益增加、另一项所有者权益等额减少的经济业务。
上述九类基本经济业务的发生均不影响财务状况等式的平衡关系,具体分为三种情形:基本经济业务(1)、(6)、(7)、(8)、(9)使财务状况等式左右两边的金额保持不变;基本经济业务(2)、(3)使财务状况等式左右两边的金额等额增加;基本经济业务(4)、(5)使财务状况等式左右两边的金额等额减少。
第三章会计科目与账户
【基本要求】
1.了解会计科目与账户的概念
2.了解会计科目与账户的分类
3.熟悉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
4.熟悉常用的会计科目
5.掌握账户的结构
6.掌握账户与会计科目的关系
【考试内容】
第一节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的概念与分类
(一)会计科目的概念
会计科目,简称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二)会计科目的分类
会计科目可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即所属会计要素)、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
1.按反映的经济内容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可分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共同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成本类科目和损益类科目。
(1)资产类科目,是对资产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
(2)负债类科目,是对负债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负债的科目。
(3)共同类科目,是既有资产性质又有负债性质的科目。
(4)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是对所有者权益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按所有者权益的形成和性质可分为反映资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
(5)成本类科目,是对可归属于产品生产成本、劳务成本等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按成本的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反映制造成本的科目、反映劳务成本的科目等。
(6)损益类科目,是对收入、费用等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2.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可以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1)总分类科目,又称总账科目或一级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
(2)明细分类科目,又称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为详细和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如果某一总分类科目所辖的明细分类科目较多,可在总分类科目下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在二级明细科目下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
各单位由于经济业务活动的具体内容、规模大小与业务繁简程度等情况不尽相同,在具体设置会计科目时,应考虑其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但设置会计科目时都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2)相关性原则;(3)实用性原则。
(二)常用会计科目
企业常用的会计科目如表3-1所示:
表3—1 常用会计科目参照表 | |||
编号 | 名称 | 编号 | 名称 |
一、资产类 | 二、负债类 | ||
1001 | 库存现金 | 2001 | 短期借款 |
1002 | 银行存款 | 2201 | 应付票据 |
1012 | 其他货币资金 | 2201 | 应付账款 |
110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02 | 预收账款 |
1121 | 应收票据 | 2211 | 应付职工薪酬 |
1122 | 应收账款 | 2221 | 应交税费 |
1123 | 预付账款 | 2231 | 应付利息 |
1131 | 应收股利 | 2232 | 应付股利 |
1132 | 应收利息 | 2241 | 其他应付款 |
1221 | 其他应收款 | 2501 | 长期借款 |
1231 | 坏账准备 | 2501 | 应付债券 |
1401 | 材料采购 | 2701 | 长期应付款 |
1402 | 在途物资 | 2711 | 专项应付款 |
1403 | 原材料 | 2801 | 预计负债 |
1404 | 材料成本差异 | 290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05 | 库存商品 | 三、共同类(略) | |
1406 | 发出商品 | 四、所有者权益 | |
1407 | 商品进销差价 | 4001 | 实收资本 |
1408 | 委托加工物资 | 4002 | 资本公积 |
1471 | 存货跌价准备 | 4101 | 盈余公积 |
1501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其他综合收益 | |
1502 |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 4103 | 本年利润 |
150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104 | 利润分配 |
1511 | 长期股权投资 | 五、成本类 | |
1512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5001 | 生产成本 |
1521 | 投资性房地产 | 5101 | 制造费用 |
1531 | 长期应收款 | 5201 | 劳务成本 |
1601 | 固定资产 | 5301 | 研发支出 |
1602 | 累计折旧 | 六、损益类 | |
1603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6001 | 主营业务收入 |
1604 | 在建工程 | 6051 | 其他业务收入 |
1605 | 工程物资 | 610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606 | 固定资产清理 | 6111 | 投资收益 |
1701 | 无形资产 | 6301 | 营业外收入 |
1702 | 累计摊销 | 6401 | 主营业务成本 |
1703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6402 | 其他业务成本 |
1711 | 商誉 | 6403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801 | 长期待摊费用 | 6601 | 销售费用 |
18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02 | 管理费用 |
1901 | 待处理财产损益 | 6603 | 财务费用 |
6701 | 资产减值损失 | ||
6711 | 营业外支出 | ||
6801 | 所得税费用 | ||
6901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第二节账户
一、账户的概念与分类
(一)账户的概念
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分类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
(二)账户的分类
账户可根据其核算的经济内容、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进行分类。
1.根据核算的经济内容,账户分为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共同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和损益类账户六类。其中,有些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存在备抵账户。备抵账户,又称抵减账户,是指用来抵减被调整账户余额,以确定被调整账户实有数额而设置的独立账户。
2.根据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账户分为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
总分类账户和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核算的内容相同,只是反映内容的详细程度有所不同,两者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相互核对。总分类账户统驭和控制所辖明细分类账户,明细分类账户从属于总分类账户。
二、账户的功能与结构
(一)账户的功能
账户的功能在于连续、系统、完整地提供企业经济活动中各会计要素增减变动及其结果的具体信息。其中,账户所提供的会计要素在特定会计期间增加和减少的金额,分别称为账户的“本期增加发生额”和“本期减少发生额”,两者统称为账户的“本期发生额”;会计要素在会计期末的增减变动结果,称为账户的“余额”,具体表现为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账户上期的期末余额转入本期,即为本期的期初余额;账户本期的期末余额转入下期,即为下期的期初余额。
账户的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和本期减少发生额统称为账户的四个金额要素。对于同一账户而言,它们之间的基本关系为: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二)账户的结构
账户的结构是指账户的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账户通常由以下内容组成:(1)账户名称,即会计科目;(2)日期,即所依据记账凭证中注明的日期;(3)凭证字号,即所依据记账凭证的编号;(4)摘要,即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5)金额,即增加额、减少额和余额。
从账户名称、记录增加额和减少额的左右两方来看,账户结构在整体上类似于汉字“丁”和大写的英文字母“T”,因此,账户的基本结构在实务中被形象地称为“丁”字账户或者“T”型账户。
三、账户与会计科目的关系
从理论上讲,会计科目与账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会计科目与账户都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分类,两者核算内容一致,性质相同。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也是设置账户的依据;账户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具有一定的结构和格式,并通过其结构反映某项经济业务的增减变动及其余额。
第四章会计记账方法
【基本要求】
1.了解复式记账法的概念与种类
2.熟悉借贷记账法的原理
3.掌握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结构
4.了解会计分录的分类
5.掌握借贷记账法下的试算平衡
【考试内容】
第一节会计记账方法的种类
一、单式记账法
单式记账法是指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中加以登记的记账方法。
二、复式记账法
(一)复式记账法的概念
复式记账法是指对于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用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全面系统地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化的一种记账方法。现代会计运用复式记账法。
(二)复式记账法的优点
与单式记账法相比,复式记账法的优点主要有:(1)能够全面反映经济业务内容和资金运动的来龙去脉;(2)能够进行试算平衡,便于查账和对账。
(三)复式记账法的种类
复式记账法可分为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等。借贷记账法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记账方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节借贷记账法
一、借贷记账法的概念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二、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结构
(一)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基本结构
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左方称为借方,右方称为贷方。所有账户的借方和贷方按相反方向记录增加数和减少数,即一方登记增加额,另一方就登记减少额。至于“借”表示增加,还是“贷”表示增加,则取决于账户的性质与所记录经济内容的性质。
通常而言,资产、成本和费用类账户的增加用“借”表示,减少用“贷”表示;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类账户的增加用“贷”表示,减少用“借”表示。备抵账户的结构与所调整账户的结构正好相反。
(二)资产和成本类账户的结构
在借贷记账法下,资产类、成本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有时可能无余额。其余额计算公式为:
期末借方余额=期初借方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结构
在借贷记账法下,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减少额;贷方登记增加额;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有时可能无余额,其余额计算公式为:
期末贷方余额=期初贷方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四)损益类账户的结构
损益类账户主要包括收入类账户和费用类账户。
1.收入类账户的结构
在借贷记账法下,收入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减少额;贷方登记增加额。本期收入净额在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用以计算当期损益,结转后无余额。
2.费用类账户的结构
在借贷记账法下,费用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本期费用净额在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用以计算当期损益,结转后无余额。
三、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记账规则是指采用某种记账方法登记具体经济业务时应当遵循的规律。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四、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对应关系与会计分录
(一)账户的对应关系
账户的对应关系是指采用借贷记账法对每笔交易或事项进行记录时,相关账户之间形成的应借、应贷的相互关系。存在对应关系的账户称为对应账户。
(二)会计分录
1.会计分录的含义
会计分录,简称分录,是对每项经济业务列示出应借、应贷的账户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会计分录由应借应贷方向、相互对应的科目及其金额三个要素构成。在我国,会计分录记载于记账凭证中。
2.会计分录的分类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会计分录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多借一贷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五、借贷记账法下的试算平衡
(一)试算平衡的含义
试算平衡,是指根据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和资产与权益的恒等关系,通过对所有账户的发生额和余额的汇总计算和比较,来检查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方法。
(二)试算平衡的分类
1.发生额试算平衡
发生额试算平衡是指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与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保持平衡,即: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发生额试算平衡的直接依据是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2.余额试算平衡
余额试算平衡是指全部账户借方期末(初)余额合计与全部账户贷方期末(初)余额合计保持平衡,即:
全部账户借方期末(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期末(初)余额合计
余额试算平衡的直接依据是财务状况等式。
(三)试算平衡表的编制
试算平衡是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进行的。试算平衡表通常是在期末结出各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合计和期末余额后编制的,试算平衡表中一般应设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三大栏目,其下分设“借方”和“贷方”两个小栏。各大栏中的借方合计与贷方合计应该平衡相等,否则,便存在记账错误。为了简化表格,试算平衡表也可只根据各个账户的本期发生额编制,不填列各账户的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
第五章借贷记账法下主要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
【基本要求】
1.掌握企业资金的循环与周转过程
2.掌握核算企业主要经济业务的会计科目
3.掌握企业主要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
4.掌握企业净利润的计算
5.掌握企业净利润的分配
【考试内容】
第一节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
不同企业的经济业务各有特点,其生产经营业务流程也不尽相同,本章主要介绍企业的资金筹集、设备购置、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商品销售和利润分配等经济业务。
针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上述经济业务,账务处理的主要内容有:(1)资金筹集业务的账务处理;(2)固定资产业务的账务处理;(3)材料采购业务的账务处理;(4)生产业务的账务处理;(5)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6)期间费用的账务处理;(7)利润形成与分配业务的账务处理。
第二节资金筹集业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的资金筹集业务按其资金来源通常分为所有者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所有者权益筹资形成所有者的权益(通常称为权益资本),包括投资者的投资及其增值,这部分资本的所有者既享有企业的经营收益,也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负债筹资形成债权人的权益(通常称为债务资本),主要包括企业向债权人借入的资金和结算形成的负债资金等,这部分资本的所有者享有按约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权利。
一、所有者权益筹资业务
(一)所有者投入资本的构成
所有者投入资本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等。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公积。
实收资本(或股本)是指企业的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以及按照有关规定由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转增资本的资金。
资本公积是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资本公积作为企业所有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转增资本。
(二)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所有者权益筹资业务进行核算:
1.“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
“实收资本”账户(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设置“股本”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
该账户贷方登记所有者投入企业资本金的增加额,借方登记所有者投入企业资本金的减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实收资本(或股本)总额。
该账户可按投资者的不同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2.“资本公积”账户
“资本公积”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该账户借方登记资本公积的减少额,贷方登记资本公积的增加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资本公积的结余数额。
该账户可按资本公积的来源不同,分别“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3.“银行存款”账户
“银行存款”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但是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通过“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核算。
该账户借方登记存入的款项,贷方登记提取或支出的存款。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该账户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二、负债筹资业务
(一)负债筹资的构成
负债筹资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以及结算形成的负债等。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对资金的临时性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偿还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结算形成的负债主要有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
(二)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负债筹资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1.“短期借款”账户
“短期借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的短期借款。
该账户贷方登记短期借款本金的增加额,借方登记短期借款本金的减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归还的短期借款。
该账户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2.“长期借款”账户
“长期借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的长期借款。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借入的长期借款本金等,借方登记归还长期借款的本金等。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该账户可按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3.“应付利息”账户
“应付利息”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按月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借方登记归还的利息。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该账户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4.“财务费用”账户
“财务费用”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通过“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该账户借方登记手续费、利息费用等财务费用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财务费用净额等。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1.短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归还借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2.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借款本金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第三节固定资产业务的账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的概念与特征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同时具有以下特征:(1)属于一种有形资产;(2)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3)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二、固定资产的成本
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企业可以通过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等方式取得固定资产。取得的方式不同,固定资产成本的具体构成内容及其确定方法也不尽相同。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企业购建(包括购进、接受捐赠、实物投资、自制、改扩建和安装)生产用固定资产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其中,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的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预计净残值率是指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额占其原价的比率。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应当按月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和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除外。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本大纲重点介绍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匀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各月应计提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其中: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固定资产在其使用过程中,因所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均有可能发生很大变化,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四、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固定资产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一)“在建工程”账户
“在建工程”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
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各项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贷方登记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出的成本等。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
该账户可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进行明细核算。
(二)“工程物资”账户
“工程物资”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购入工程物资的成本,贷方登记领用工程物资的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该账户可按“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固定资产”账户
“固定资产”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
该账户的借方登记固定资产原价的增加,贷方登记固定资产原价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固定资产的原价。
该账户可按固定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累计折旧”账户
“累计折旧”账户属于资产类备抵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该账户贷方登记按月提取的折旧额,即累计折旧的增加额,借方登记因减少固定资产而转出的累计折旧。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期末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该账户可按固定资产的类别或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账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的购入
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
企业按月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第四节材料采购业务的账务处理
一、材料的采购成本
材料的采购成本是指企业物资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合理的、必要的支出,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
在实务中,企业也可以将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等先进行归集,期末按照所购材料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
二、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材料采购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一)“原材料”账户
“原材料”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企业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该账户借方登记已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贷方登记发出材料的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该账户可按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二)“材料采购”账户
“材料采购”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核算时,采购材料的实际成本以及材料入库时结转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以及材料入库时结转的超支差异。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该账户可按供应单位和材料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材料成本差异”账户
“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
该账户借方登记入库材料形成的超支差异以及转出的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入库材料形成的节约差异以及转出的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该账户可以分别“原材料”、“周转材料”等,按照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四)“在途物资”账户
“在途物资”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该账户借方登记购入材料、商品等物资的买价和采购费用(采购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已验收入库材料、商品等物资应结转的实际采购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资的采购成本。
该账户可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五)“应付账款”账户
“应付账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因购入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尚未支付的款项,借方登记偿还的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如果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预付账款余额。
该账户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六)“应付票据”账户
“应付票据”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方登记企业已经支付或者到期无力支付的商业汇票。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该账户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七)“预付账款”账户
“预付账款”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该账户,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账户。
该账户的借方登记企业因购货等业务预付的款项,贷方登记企业收到货物后应支付的款项等。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尚需补付的款项。
该账户可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八)“应交税费”账户
“应交税费”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账户核算。
该账户贷方登记各种应交未交税费的增加额,借方登记实际缴纳的各种税费。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该账户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材料的日常收发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一)实际成本法核算的账务处理
实际成本法下,一般通过“原材料”和“在途物资”等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外购材料时,按材料是否验收入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材料已验收入库
如果货款已经支付,发票账单已到,材料已验收入库,按支付的实际金额,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
如果货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按相关发票凭证上应付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如果货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但月末仍未收到相关发票凭证,按照暂估价入账,即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下月初作相反分录予以冲回,收到相关发票账单后再编制会计分录。
2.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如果货款已经支付,发票账单已到,但材料尚未验收入库,按支付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验收入库时再作后续分录。
对于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企业应根据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二)计划成本法核算的账务处理
计划成本法下,一般通过“材料采购”、“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外购材料时,按材料是否验收入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材料已验收入库
如果货款已经支付,发票账单已到,材料已验收入库,按支付的实际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计划成本金额,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材料采购”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或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如果货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按相关发票凭证上应付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按计划成本金额,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
“材料采购”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或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如果材料已经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月末仍未收到相关发票凭证,按照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即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下月初作相反分录予以冲回,收到账单后再编制会计分录。
2.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如果相关发票凭证已到,但材料尚未验收入库,按支付或应付的实际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待验收入库时再作后续分录。
对于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企业应根据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第五节生产业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产品的生产过程同时也是生产资料的耗费过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是企业为获得收入而预先垫支并需要得到补偿的资金耗费。这些费用最终都要归集、分配给特定的产品,形成产品的成本。
产品成本的核算是指把一定时期内企业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按其性质和发生地点,分类归集、汇总、核算,计算出该时期内生产费用发生总额,并按适当方法分别计算出各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和单位成本等。
一、生产费用的构成
生产费用是指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按其经济用途可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一)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是指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
(二)直接人工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薪酬。
(三)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二、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生产费用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一)“生产成本”账户
“生产成本”账户属于成本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
该账户借方登记应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各项费用,包括直接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和其他直接支出,以及期末按照一定的方法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制造费用;贷方登记完工入库产成品应结转的生产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成本。
该账户可按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基本生产成本应当分别按照基本生产车间和成本核算对象(如产品的品种、类别、定单、批别、生产阶段等)设置明细账(或成本计算单),并按照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专栏。
(二)“制造费用”账户
“制造费用”账户属于成本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该账户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各项制造费用,贷方登记期末按照一定标准分配转入“生产成本”账户借方的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制造费用。期末结转后,该账户一般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不同的生产车间、部门和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库存商品”账户
“库存商品”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该账户借方登记验收入库的库存商品成本,贷方登记发出的库存商品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该账户可按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应付职工薪酬”账户
“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该账户借方登记本月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贷方登记本月计算的应付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该账户可按“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薪酬”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一)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在确定材料费用时,应根据领料凭证区分车间、部门和不同用途后,按照发出材料的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对于直接用于某种产品生产的材料费用,应直接计入该产品生产成本明细账中的直接材料费用项目;对于由多种产品共同耗用、应由这些产品共同负担的材料费用,应选择适当的标准在这些产品之间进行分配,按分担的金额计入相应的成本计算对象(生产产品的品种、类别等);对于为提供生产条件等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费用,应先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归集,期末再按照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有关产品成本;对于行政管理部门领用的材料费用,应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二)职工薪酬的归集与分配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具体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对于短期职工薪酬,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实际发生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短期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其中,生产工人的短期职工薪酬属于生产成本,应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短期职工薪酬属于间接费用,应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当企业采用计件工资制时,生产工人的短期职工薪酬属于直接费用,应直接计入有关产品的成本。当企业采用计时工资制时,对于只生产一种产品的生产工人的短期职工薪酬也属于直接费用,应直接计入产品成本;对于同时生产多种产品的生产工人的短期职工薪酬,则需采用一定的分配标准(实际生产工时或定额生产工时等)分配计入产品成本。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短期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3)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短期职工薪酬应计入当期损益。如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和专设销售机构销售人员的短期职工薪酬均属于期间费用,应分别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三)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企业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按照合理的分配标准按月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企业可以采取的分配标准包括机器工时、人工工时、计划分配率等。
企业发生制造费用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结转或分摊时,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四)完工产品生产成本的计算与结转
产品生产成本计算是指将企业生产过程中为制造产品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按照成本计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以便计算各种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有关产品成本信息是进行库存商品计价和确定销售成本的依据。
企业应设置产品生产成本明细账,用来归集应计入各种产品的生产费用。通过对材料费用、职工薪酬和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企业各月生产产品所发生的生产费用已记入“生产成本”科目中。
如果月末某种产品全部完工,该种产品生产成本明细账所归集的费用总额,就是该种完工产品的总成本,用完工产品总成本除以该种产品的完工总产量即可计算出该种产品的单位成本。如果月末某种产品全部未完工,该种产品生产成本明细账所归集的费用总额就是该种产品在产品的总成本。
如果月末某种产品一部分完工,一部分未完工,此时归集在产品成本明细账中的费用总额还需采取适当的分配方法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在此基础上计算出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完工产品成本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完工产品生产成本=期初在产品成本+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期末在产品成本
当产品生产完成并验收入库时,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
第六节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涉及商品销售、其他销售等业务收入、成本、费用和相关税费的确认与计量等内容。
一、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企业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销售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一)“主营业务收入”账户
“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额;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主营业务收入(按净额结转),以及发生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时应冲减本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二)“其他业务收入”账户
“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等。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即其他业务收入的增加额;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其他业务收入。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三)“应收账款”账户
“应收账款”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该账户借方登记由于销售商品以及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应收账款,包括应收取的价款、税款和代垫款等;贷方登记已经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通常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如果在贷方,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该账户应按不同的债务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四)“应收票据”账户
“应收票据”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收到的应收票据,贷方登记票据到期收回的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该账户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五)“预收账款”账户
“预收账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账户,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账户。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等,借方登记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转销的预收款项等。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已转销但尚未收取的款项。
该账户可按购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六)“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
该账户借方登记主营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主营业务成本。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七)“其他业务成本”账户
“其他业务成本”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成本,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
该账户借方登记其他业务的支出额,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其他业务支出额。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八)“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
“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需注意的是,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通过“管理费用”账户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通过该账户核算。
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应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三、账务处理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应按实际收到、应收或者预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对于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二)主营业务成本的账务处理
期(月)末,企业应根据本期(月)销售各种商品、提供各种劳务等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等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平时的营业成本按计划成本或售价结转,月末,还应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三)其他业务收入与成本的账务处理
当企业发生其他业务收入时,按已收取或应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确定的收入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确认有关税金;在结转其他业务收入的同一会计期间,企业应根据本期应结转的其他业务成本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累计折旧”、“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第七节期间费用的账务处理
一、期间费用的构成
期间费用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成本核算对象的,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各种费用。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二、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期间费用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一)“管理费用”账户
“管理费用”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该账户借方登记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管理费用额。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二)“销售费用”账户
“销售费用”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
该账户借方登记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销售费用额。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三)“财务费用”账户
“财务费用”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通过“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该账户借方登记手续费、利息费用等财务费用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财务费用净额等。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一)管理费用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银行存款”等科目。
确认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计提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企业研究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销售费用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薪酬、业务费等费用,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
(三)财务费用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损益、现金折扣,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第八节利润形成与分配业务的账务处理
一、利润形成的账务处理
(一)利润的形成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等。利润由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个层次构成。
1.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这一指标能够比较恰当地反映企业管理者的经营业绩,其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其中,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2.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又称税前利润,是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3.净利润
净利润,又称税后利润,是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二)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利润形成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1.“本年利润”账户
“本年利润”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账户的金额转入本账户,结平各损益类账户。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期(月)末转入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等;借方登记企业期(月)末转入的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投资损失和所得税费用等。上述结转完成后,该账户余额如在贷方,即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余额如在借方,即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贷方(或借方),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
2.“投资收益”账户
“投资收益”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该账户贷方登记实现的投资收益和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投资净损失;借方登记发生的投资损失和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投资净收益。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投资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3.“营业外收入”账户
“营业外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该账户贷方登记营业外收入的实现,即营业外收入的增加额;借方登记会计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营业外收入额。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营业外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4.“营业外支出”账户
“营业外支出”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该账户借方登记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即营业外支出的增加额;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营业外支出额。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5.“所得税费用”账户
“所得税费用”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贷方登记企业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所得税。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三)账务处理
会计期末(月末或年末)结转各项收入时,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各项支出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二、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利润指定其特定用途和分配给投资者的行为。利润分配的过程和结果不仅关系到每个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而且还关系到企业的未来发展。
(一)利润分配的顺序
企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企业在利润分配前,应根据本年净利润(或亏损)、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以及其他转入的金额(如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等项目,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即:
可供分配的利润=净利润(或亏损)+年初未分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其他转入的金额
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累计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累计盈利),则可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当年净利润(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超过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净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扣除提取的盈余公积后,形成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即: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
企业可采用现金股利、股票股利和财产股利等形式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二)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利润分配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1.“利润分配”账户
“利润分配”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该账户借方登记实际分配的利润额,包括提取的盈余公积和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以及年末从“本年利润”账户转入的全年发生的净亏损;贷方登记用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额等其他转入数,以及年末从“本年利润”账户转入的全年实现的净利润。年末,应将“利润分配”账户下的其他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结转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可能有余额外,其他各个明细账户均无余额。“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的贷方余额为历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即可供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借方余额为历年累积的未弥补亏损(即留待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
该账户应当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2.“盈余公积”账户
“盈余公积”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该账户贷方登记提取的盈余公积,即盈余公积的增加额,借方登记实际使用的盈余公积,即盈余公积的减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结余的盈余公积。
该账户应当分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3.“应付股利”账户
“应付股利”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该账户贷方登记应付给投资者股利或利润,即应付股利的增加额;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或利润,即应付股利的减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该账户可按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1.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会计期末,企业应将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即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则做相反会计分录。
结转前,如果“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在借方,上述结转当年所实现净利润的分录同时反映了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自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因此,在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不需另行编制会计分录。
2.提取盈余公积
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科目;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等科目;以股票股利转作股本的金额,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股利”科目,贷记“股本”等科目。
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4.盈余公积补亏
企业发生的亏损,除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外,还可使用累积的盈余公积弥补。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5.企业未分配利润的形成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该科目“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即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等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利润分配—转作股本股利”等科目。
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中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所属其他明细科目无余额。“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该科目如果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
第六章会计凭证
【基本要求】
1.了解会计凭证的概念与作用
2.了解会计凭证的传递
3.熟悉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的种类
4.熟悉会计凭证的保管
5.掌握原始凭证的填制
6.掌握记账凭证的填制
7.掌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的审核
【考试内容】
第一节会计凭证概述
一、会计凭证的概念与作用
(一)会计凭证的概念
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二)会计凭证的作用
会计凭证的作用主要有:(1)记录经济业务,提供记账依据;(2)明确经济责任,强化内部控制;(3)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运行。
二、会计凭证的种类
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凭据。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第二节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的种类
原始凭证可以按照取得来源、格式、填制的手续和内容进行分类。
(一)按取得的来源分类
原始凭证按照取得的来源可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
1.自制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由本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填制的,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2.外来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
(二)按照格式分类
原始凭证按照格式的不同可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1.通用凭证
通用凭证是指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
2.专用凭证
专用凭证是指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三)按填制的手续和内容分类
原始凭证按照填制的手续和内容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1.一次凭证
一次凭证是指一次填制完成,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且仅一次有效的原始凭证。
2.累计凭证
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且多次有效的原始凭证。
3.汇总凭证
汇总凭证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
二、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原始凭证的格式和内容因经济业务和经营管理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也称为原始凭证要素):(1)凭证的名称;(2)填制凭证的日期;(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5)接受凭证单位名称;(6)经济业务内容;(7)数量、单价和金额。
三、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一)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记录真实;(2)内容完整;(3)手续完备;(4)书写清楚、规范;(5)连续编号;(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7)填制及时。
(二)自制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不同的自制原始凭证,填制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次凭证的填制
一次凭证应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由相关业务人员一次填制完成。该凭证往往只能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者同时反映若干项同一性质的经济业务。
2.累计凭证的填制
累计凭证应在每次经济业务完成后,由相关人员在同一张凭证上重复填制完成。该凭证能在一定时期内不断重复地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
3.汇总凭证的填制
汇总凭证应由相关人员在汇总一定时期内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后填制完成。该凭证只能将类型相同的经济业务进行汇总,不能汇总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经济业务。
(三)外来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外来原始凭证应在企业同外单位发生经济业务时,由外单位的相关人员填制完成。外来原始凭证一般由税务局等部门统一印制,或经税务部门批准由经营单位印制,在填制时加盖出具凭证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对于一式多联的原始凭证必须用复写纸套写或打印机套打。
四、原始凭证的审核
为了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和准确,会计人员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1)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2)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3)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4)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5)审核原始凭证的正确性;(6)审核原始凭证的及时性。
第三节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的种类
记账凭证可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按照用途可分为专用记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按照填列方式可分为单式记账凭证和复式记账凭证。
(一)按凭证的用途分类
1.专用记账凭证
专用记账凭证是指分类反映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按其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1)收款凭证
收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记账凭证。
(2)付款凭证
付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
(3)转账凭证
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
2.通用记账凭证
通用记账凭证是指用来反映所有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为各类经济业务所共同使用,其格式与转账凭证基本相同。
(二)按凭证的填列方式分类
1.单式记账凭证
单式记账凭证是指只填列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一个会计科目及其金额的记账凭证。
2.复式记账凭证
复式记账凭证是将每一笔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全部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反映的一种凭证。
二、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因其所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同、各单位规模大小及其对会计核算繁简程度的要求不同,其内容有所差异,但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1)填制凭证的日期;(2)凭证编号;(3)经济业务摘要;(4)会计科目;(5)金额;(6)所附原始凭证张数;(7)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账凭证的,也必须具备记账凭证应有的项目。
三、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填制正确与否,直接影响整个会计系统最终提供信息的质量。与原始凭证的填制相同,记账凭证也有记录真实,内容完整,手续齐全,填制及时等要求。
(一)记账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记账凭证的书写应当清楚、规范。
3.除结账和更正错账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5.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凭证应由主管该项业务的会计人员,按业务发生的顺序并按不同种类的记账凭证采用“字号编号法”连续编号。如果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含两张)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6.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7.记账凭证填制完成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二)收款凭证的填制要求
收款凭证左上角的“借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质填写“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日期填写的是填制本凭证的日期;右上角填写填制收款凭证的顺序号;“摘要”填写对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贷方科目”填写与收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会计科目;“记账”是指该凭证已登记账簿的标记,防止经济业务重记或漏记;“金额”是指该项经济业务的发生额;该凭证右边“附件×张”是指本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最下边分别由有关人员签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三)付款凭证的填制要求
付款凭证是根据审核无误的有关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付款凭证的填制方法与收款凭证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在付款凭证的左上角应填列贷方科目,即“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借方科目”栏应填写与“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应的一级科目和明细科目。
对于涉及“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相互划转业务,为了避免重复记账,一般只填制付款凭证,不再填制收款凭证。
出纳人员在办理收款或付款业务后,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以免重收重付。
(四)转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转账凭证通常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转账凭证中“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栏应填写应借、应贷的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借方科目应记金额应在同一行的“借方金额”栏填列,贷方科目应记金额应在同一行的“贷方金额”栏填列,“借方金额”栏合计数与“贷方金额”栏合计数应相等。
此外,某些既涉及收款业务,又涉及转账业务的综合性业务,可分开填制不同类型的记账凭证。
四、记账凭证的审核
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在记账之前应由有关稽核人员对记账凭证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1)内容是否真实;(2)项目是否齐全;(3)科目是否正确;(4)金额是否正确;(5)书写是否规范;(6)手续是否完备。
第四节会计凭证的传递与保管
一、会计凭证的传递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从会计凭证的取得或填制时起至归档保管过程中,在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送程序。会计凭证的传递,应当满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使传递程序合理有效,同时尽量节约传递时间,减少传递的工作量。各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每一种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方法。
会计凭证的传递具体包括传递程序和传递时间。各单位应根据经济业务特点、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分工和管理要求,具体规定各种凭证的传递程序;根据有关部门和经办人员办理业务的情况,确定凭证的传递时间。
二、会计凭证的保管
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会计凭证作为记账的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档案和经济资料。任何单位在完成经济业务手续和记账后,必须将会计凭证按规定的立卷归档制度形成会计档案资料,妥善保管,以便日后随时查阅。
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主要有: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会计部门在依据会计凭证记账以后,应定期(每天、每旬或每月)对各种会计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将各种记账凭证按照编号顺序,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一起加具封面和封底,装订成册,并在装订线上加贴封签,由装订人员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
3.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4.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以便查阅。对各种重要的原始凭证,如押金收据、提货单等,以及各种需要随时查阅和退回的单据,应另编目录,单独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分别注明日期和编号。
5.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6.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第七章会计账簿
【基本要求】
1.了解会计账簿的概念与分类
2.了解会计账簿的更换与保管
3.熟悉会计账簿的登记要求
4.熟悉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平行登记的要点
5.掌握日记账、总分类账及有关明细分类账的登记方法
6.掌握对账与结账的方法
7.掌握错账查找与更正的方法
【考试内容】
第一节会计账簿概述
一、会计账簿的概念与作用
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设置和登记账簿,即是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的延伸,也是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是连接会计凭证和财务报表的中间环节。
设置和登记账簿的作用主要有:(1)记载和储存会计信息;(2)分类和汇总会计信息;(3)检查和校正会计信息;(4)编报和输出会计信息。
二、会计账簿的基本内容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会计账簿所记录的经济业务不同,账簿的格式也多种多样,但各种账簿都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1)封面;(2)扉页;(3)账页。
三、会计账簿与账户的关系
账簿与账户的关系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账簿是由若干账页组成的一个整体,账簿中的每一账页就是账户的具体存在形式和载体,没有账簿,账户就无法存在;账簿序时、分类地记录经济业务,是在各个具体的账户中完成的。因此,账簿只是一个外在形式,账户才是它的实质内容。
四、会计账簿的种类
会计账簿的种类很多,不同类别的会计账簿可以提供不同的信息,满足不同的需要。
(一)按用途分类
1.序时账簿
序时账簿,又称日记账,是按照经济业务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的账簿。序时账簿按其记录的内容,可分为普通日记账和特种日记账。
普通日记账是对全部经济业务按其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的账簿;特种日记账是对某一特定种类的经济业务按其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的账簿。
2.分类账簿
分类账簿是按照会计要素的具体类别而设置的分类账户进行登记的账簿。账簿按其反映经济业务的详略程度,可分为总分类账簿和明细分类账簿。
总分类账簿,又称总账,是根据总分类账户开设的,能够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明细分类账簿,又称明细账,是根据明细分类账户开设的,用来提供明细的核算资料。总账对所属的明细账起统驭作用,明细账对总账进行补充和说明。
3.备查账簿
备查账簿,又称辅助登记簿或补充登记簿,是指对某些在序时账簿和分类账簿中未能记载或记载不全的经济业务进行补充登记的账簿。备查账簿只是对其他账簿记录的一种补充,与其他账簿之间不存在严密的依存和勾稽关系。备查账簿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设置,没有固定的格式要求。
(二)按账页格式分类
1.两栏式账簿
两栏式账簿是指只有借方和贷方两个金额栏目的账簿。
2.三栏式账簿
三栏式账簿是指设有借方、贷方和余额三个金额栏目的账簿。
3.多栏式账簿
多栏式账簿是指在账簿的两个金额栏目(借方和贷方)按需要分设若干专栏的账簿。
4.数量金额式账簿
数量金额式账簿是指在账簿的借方、贷方和余额三个栏目内,每个栏目再分设数量、单价和金额三小栏,借以反映财产物资的实物数量和价值量的账簿。
5.横线登记式账簿
横线登记式账簿,又称平行式账簿,是指将前后密切相关的经济业务登记在同一行上,以便检查每笔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的账簿。
(三)按外形特征分类
1.订本式账簿
订本式账簿,简称订本账,是在启用前将编有顺序页码的一定数量账页装订成册的账簿。
2.活页式账簿
活页式账簿,简称活页账,是将一定数量的账页置于活页夹内,可根据记账内容的变化而随时增加或减少部分账页的账簿。
3.卡片式账簿
卡片式账簿,简称卡片账,是将一定数量的卡片式账页存放于专设的卡片箱中,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增添账页的账簿。
第二节会计账簿的启用与登记要求
一、会计账簿的启用
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并在账簿扉页上附启用表。启用订本式账簿应当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定页数,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账簿应当按账户顺序编号,并须定期装订成册,装订后再按实际使用的账页顺序编定页码,另加目录以便于记明每个账户的名称和页次。
二、会计账簿的登记要求
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主要有:(1)准确完整;(2)注明记账符号;(3)书写留空;(4)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5)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6)顺序连续登记;(7)结出余额;(8)过次承前;(9)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第三节会计账簿的格式与登记方法
一、日记账的格式与登记方法
日记账是按照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的时间先后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的账簿。设置日记账的目的是为了使经济业务的时间顺序清晰地反映在账簿记录中。日记账按其所核算和监督经济业务的范围,可分为特种日记账和普通日记账。在我国,大多数企业一般只设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一)库存现金日记账的格式与登记方法
库存现金日记账是用来核算和监督库存现金日常收、付和结存情况的序时账簿。库存现金日记账的格式主要有三栏式和多栏式两种,库存现金日记账必须使用订本账。
1.三栏式库存现金日记账
三栏式库存现金日记账是用来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的日记账。设借方、贷方和余额三个金额栏目,一般将其分别称为收入、支出和结余三个基本栏目。
三栏式库存现金日记账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库存现金收款凭证、库存现金付款凭证以及银行存款的付款凭证,按照库存现金收、付款业务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
2.多栏式库存现金日记账
多栏式库存现金日记账是在三栏式库存现金日记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日记账的借方(收入)和贷方(支出)金额栏都按对方科目设专栏,也就是按收入的来源和支出的用途设专栏。这种格式在月末结账时,可以结出各收入来源专栏和支出用途专栏的合计数,便于对现金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分析,便于检查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其全月发生额还可以作为登记总账的依据。
(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格式与登记方法
银行存款日记账是用来核算和监督银行存款每日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的账簿。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按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和币种分别设置,每个银行账户设置一本日记账。由出纳员根据与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有关的记账凭证,按时间先后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根据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库存现金付款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收入栏,根据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登记其支出栏,每日结出存款余额。
二、总分类账的格式与登记方法
(一)总分类账的格式
总分类账是指按照总分类账户分类登记以提供总括会计信息的账簿。总分类账最常用的格式为三栏式,设有借方、贷方和余额三个金额栏目。
(二)总分类账的登记方法
总分类账的登记方法因登记的依据不同而有所不同。经济业务少的小型单位的总分类账可以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经济业务多的大中型单位的总分类账可以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又称科目汇总表)或汇总记账凭证等定期登记。
三、明细分类账的格式与登记方法
明细分类账是根据有关明细分类账户设置并登记的账簿。它能提供交易或事项比较详细、具体的核算资料,以补充总账所提供核算资料的不足。因此,各企业单位在设置总账的同时,还应设置必要的明细账。明细分类账一般采用活页式账簿、卡片式账簿。明细分类账一般根据记账凭证和相应的原始凭证来登记。
根据各种明细分类账所记录经济业务的特点,明细分类账的常用格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三栏式
三栏式账页是设有借方、贷方和余额三个栏目,用以分类核算各项经济业务,提供详细核算资料的账簿,其格式与三栏式总账格式相同。
(二)多栏式
多栏式账页是将属于同一个总账科目的各个明细科目合并在一张账页上进行登记,即在这种格式账页的借方或贷方金额栏内按照明细项目设若干专栏。这种格式适用于收入、成本、费用类科目的明细核算。
(三)数量金额式
数量金额式账页适用于既要进行金额核算又要进行数量核算的账户,如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账户,其借方(收入)、贷方(发出)和余额(结存)都分别设有数量、单价和金额三个专栏。
数量金额式账页提供了企业有关财产物资数量和金额收、发、存的详细资料,从而能加强财产物资的实物管理和使用监督,保证这些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四)横线登记式
横线登记式账页是采用横线登记,即将每一相关的业务登记在一行,从而可依据每一行各个栏目的登记是否齐全来判断该项业务的进展情况。这种格式适用于登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应收票据和一次性备用金业务。
四、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一)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关系
总分类账户是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统驭账户,对所辖明细分类账户起着控制作用;明细分类账户则是总分类账户的从属账户,对其所隶属的总分类账户起着辅助作用。总分类账户及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核算对象是相同的,它们所提供的核算资料互相补充,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既总括又详细地反映同一核算内容。因此,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必须平行登记。
(二)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平行登记的要点
平行登记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记入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方法。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平行登记的要点是:(1)方向相同;(2)期间一致;(3)金额相等。
第四节对账与结账
一、对账
(一)对账的概念
对账就是核对账目,是对账簿记录所进行的核对工作。
(二)对账的内容
对账一般可以分为账证核对、账账核对和账实核对。
1.账证核对
账簿是根据经过审核之后的会计凭证登记的,但实际工作中仍有可能发生账证不符的情况,记账后,应将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核对,核对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做到账证相符。
会计期末,如果发现账账不符,也可以再将账簿记录与有关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账证相符。
2.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的内容主要包括:(1)总分类账簿之间的核对;(2)总分类账簿与所属明细分类账簿之间的核对;(3)总分类账簿与序时账簿之间的核对;(4)明细分类账簿之间的核对。
3.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是指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账面余额与实有数额之间的核对。
账实核对的内容主要包括:(1)库存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实际库存数逐日核对是否相符;(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定期核对是否相符;(3)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定期核对是否相符;(4)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核对是否相符等。
二、结账
(一)结账的概念
结账是一项将账簿记录定期结算清楚的账务工作。在一定时期结束时(如月末、季末或年末),为了编制财务报表,需要进行结账,具体包括月结、季结和年结。结账的内容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结清各种损益类账户,并据以计算确定本期利润;二是结出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合计和期末余额。
(二)结账的程序
1.结账前,将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并保证其正确性。对于发现的错误,应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更正。
2.在本期经济业务全面入账的基础上,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调整有关账项,合理确定应计入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3.将各损益类账户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平所有损益类账户。
4.结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余额,并转入下期。
上述工作完成后,就可以根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分别进行试算平衡。
(三)结账的方法
结账方法的要点主要有:
1.对不需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账户,每次记账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是月末余额,即月末余额就是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余额。月末结账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通栏划单红线,不需要再次结计余额。
2.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账,每月结账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通栏划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3.对于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明细账户,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出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通栏划双红线。
4.总账账户平时只需结出月末余额。年终结账时,为了总括地反映全年各项资金运动情况的全貌,核对账目,要将所有总账账户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通栏划双红线。
5.年度终了结账时,有余额的账户,应将其余额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账户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使年末有余额账户的余额如实地在账户中加以反映,以免混淆有余额的账户和无余额的账户。
第五节错账查找与更正的方法
一、错账查找方法
1.差数法
差数法是指按照错账的差数查找错账的方法。
2.尾数法
尾数法是指对于发生的差错只查找末位数,以提高查错效率的方法。
3.除2法
除2法是指以差数除以2来查找错账的方法。当某个借方金额错记入贷方(或相反)时,出现错账的差数表现为错误的2倍,将此差数用2去除,得出的商即是反向的金额。
4.除9法
除9法是指以差数除以9来查找错账的方法,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1)将数字写小;(2)将数字写大;(3)邻数颠倒。
二、错账更正方法
(一)划线更正法
在结账前发现账簿记录有文字或数字错误,而记账凭证没有错误,采用划线更正法。
(二)红字更正法
红字更正法,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1.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的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有错误所引起的记账错误。
2.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中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所引起的记账错误。
(三)补充登记法
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中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时,采用补充登记法。
第六节会计账簿的更换与保管
一、会计账簿的更换
会计账簿的更换通常在新会计年度建账时进行。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备查账簿可以连续使用。
二、会计账簿的保管
年度终了,各种账户在结转下年、建立新账后,一般应将旧账集中统一管理。会计账簿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各种账簿应当按年度分类归档,编造目录,妥善保管。既保证在需要时迅速查阅,又保证各种账簿的安全和完整。保管期满后,还要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才能销毁。
第八章账务处理程序
【基本要求】
1.了解企业账务处理程序的概念与意义
2.熟悉账务处理程序的一般步骤
3.掌握企业账务处理程序的种类
4.掌握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的内容
5.掌握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的内容
6.掌握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的内容
【考试内容】
第一节账务处理程序概述
一、账务处理程序的概念与意义
账务处理程序,又称会计核算组织程序或会计核算形式,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相结合的方式,包括账簿组织和记账程序。账簿组织是指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种类、格式,会计凭证与账簿之间的联系方法;记账程序是指由填制、审核原始凭证到填制、审核记账凭证,登记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编制财务报表的工作程序和方法等。
科学、合理地选择账务处理程序的意义主要有:(1)有利于规范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加工过程的严密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有利于保证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3)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会计核算环节,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二、账务处理程序的种类
企业常用的账务处理程序主要有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和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等。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为登记总分类账的依据和方法不同。
(一)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是指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先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再直接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的一种账务处理程序。
(二)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是指先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定期根据记账凭证分类编制汇总收款凭证、汇总付款凭证和汇总转账凭证,再根据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的一种账务处理程序。
(三)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又称记账凭证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是指根据记账凭证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再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的一种账务处理程序。
第二节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一、一般步骤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的一般步骤是: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汇总原始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也可以填制通用记账凭证;
3.根据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逐笔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5.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账;
6.期末,将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有关总分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7.期末,根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记录,编制财务报表。
二、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的内容
(一)特点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的特点是直接根据记账凭证对总分类账进行逐笔登记。
(二)优缺点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的优点是简单明了,易于理解,总分类账可以较详细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缺点是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较大。
(三)适用范围
该账务处理程序适用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量较少的单位。
第三节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一、汇总记账凭证的编制方法
汇总记账凭证是指对一段时期内同类记账凭证进行定期汇总而编制的记账凭证。汇总记账凭证可以分为汇总收款凭证、汇总付款凭证和汇总转账凭证,三种凭证有不同的编制方法。
(一)汇总收款凭证的编制
汇总收款凭证根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进行编制。汇总收款凭证是在对各账户对应的贷方分类之后,进行汇总编制。总分类账根据各汇总收款凭证的合计数进行登记,分别记入“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总分类账户的借方,并将汇总收款凭证上各账户贷方的合计数分别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的贷方。
(二)汇总付款凭证的编制
汇总付款凭证根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进行编制。汇总付款凭证是在对各账户对应的借方分类之后,进行汇总编制。总分类账根据各汇总付款凭证的合计数进行登记,分别记入“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总分类账户的贷方,并将汇总付款凭证上各账户借方的合计数分别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的借方。
(三)汇总转账凭证的编制
汇总转账凭证通常根据所设置账户的贷方进行编制。汇总转账凭证是在对所设置账户相对应的借方账户分类之后,进行汇总编制。总分类账根据各汇总转账凭证的合计数进行登记,分别记入对应账户的总分类账户的贷方,并将汇总转账凭证上各账户借方的合计数分别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的借方。值得注意的是,在编制的过程中贷方账户必须唯一,借方账户可一个或多个,即转账凭证必须一借一贷或多借一贷。
如果在一个月内某一贷方账户的转账凭证不多,可不编制汇总转账凭证,直接根据单个的转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二、一般步骤
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的一般步骤是: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汇总原始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也可以填制通用记账凭证;
3.根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逐笔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5.根据各种记账凭证编制有关汇总记账凭证;
6.根据各种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7.期末,将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有关总分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8.期末,根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记录,编制财务报表。
三、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的内容
(一)特点
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的特点是先根据记账凭证编制汇总记账凭证,再根据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二)优缺点
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的优点是减轻了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缺点是当转账凭证较多时,编制汇总转账凭证的工作量较大,并且按每一贷方账户编制汇总转账凭证,不利于会计核算的日常分工。
(三)适用范围
该账务处理程序适用于规模较大、经济业务较多的单位。
第四节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
一、科目汇总表的编制方法
科目汇总表,又称记账凭证汇总表,是企业通常定期对全部记账凭证进行汇总后,按照不同的会计科目分别列示各账户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的一种汇总凭证。科目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内的全部记账凭证,按照会计科目进行归类,定期汇总出每一个账户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科目汇总表的相关栏内。科目汇总表可每月编制一张,按旬汇总,也可每旬汇总一次编制一张。任何格式的科目汇总表,都只反映各个账户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不反映各个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
二、一般步骤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的一般步骤是: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汇总原始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3.根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逐笔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5.根据各种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6.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7.期末,将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同有关总分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8.期末,根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记录,编制财务报表。
三、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的评价
(一)特点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的特点是先将所有记账凭证汇总编制成科目汇总表,然后以科目汇总表为依据登记总分类账。
(二)优缺点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的优点是减轻了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易于理解,方便学习,并可做到试算平衡;缺点是科目汇总表不能反映各个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不利于对账目进行检查。
(三)适用范围
该账务处理程序适用于经济业务较多的单位。
第九章财产清查
【基本要求】
1.了解财产清查的意义与种类
2.熟悉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3.熟悉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5.掌握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财产清查概述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与意义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等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物资清查制度,加强管理,以保证财产物资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具体而言,财产清查的意义主要有:(1)保证账实相符,提高会计资料的准确性;(2)切实保障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3)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产清查的种类
(一)按照清查范围分类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所有的财产进行全面的盘点和核对。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只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
(二)按照清查的时间分类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按照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进行的盘点和核对。定期清查一般在年末、季末、月末进行。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2.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前不规定清查日期,而是根据特殊需要临时进行的盘点和核对。不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应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清查的对象和范围。
(三)按照清查的执行系统分类
1.内部清查
内部清查是指由本单位内部自行组织清查工作小组所进行的财产清查工作。大多数财产清查都是内部清查。
2.外部清查
外部清查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司法部门、注册会计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情况需要对本单位所进行的财产清查。一般来讲,进行外部清查时应有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三、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财产清查既是会计核算的一种专门方法,又是财产物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企业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一般包括以下程序:(1)建立财产清查组织;(2)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4)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准备;(5)清查时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6)填制盘存清单;(7)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物、往来账项清查结果报告表。
第二节财产清查的方法
由于货币资金、实物、往来款项的特点各有不同,财产清查时,应采用与其特点和管理要求相适应的方法。
一、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
(一)库存现金的清查
库存现金的清查是采用实地盘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与库存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相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
(二)银行存款的清查
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的,即将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簿记录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银行存款的清查一般在月末进行。
1.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不一致的原因
将截止到清查日所有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都登记入账后,对发生的错账、漏账应及时查清更正,再与银行的对账单逐笔核对。如果二者余额相符,通常说明没有错误;如果二者余额不相符,则可能是企业或银行一方或双方记账过程有错误或者存在未达账项。
未达账项,是指企业和银行之间,由于记账时间不一致而发生的一方已经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事项。未达账项一般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企业已收款记账,银行未收款未记账的款项;
(2)企业已付款记账,银行未付款未记账的款项;
(3)银行已收款记账,企业未收款未记账的款项;
(4)银行已付款记账,企业未付款未记账的款项。
上述任何一种未达账项的存在,都会使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与银行开出的对账单的余额不符。所以,在与银行对账时首先应查明是否存在未达账项,如果存在未达账项,就应该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据以调节双方的账面余额,确定企业银行存款实有数。
2.银行存款清查的步骤
银行存款的清查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根据经济业务、结算凭证的种类、号码和金额等资料逐日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凡双方都有记录的,用铅笔在金额旁打上记号“√“。
(2)找出未达账项(即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中没有打“√“的款项)。
(3)将日记账和对账单的月末余额及找出的未达账项填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计算出调整后的余额。
(4)将调整平衡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经主管会计签章后,呈报开户银行。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是以双方账面余额为基础,各自分别加上对方已收款入账而己方尚未入账的数额,减去对方已付款入账而己方尚未入账的数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款-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银行对账单存款余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款-企业已付银行未付款
3.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作用
(1)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一种对账记录或对账工具,不能作为调整账面记录的依据,即不能根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的未达账项来调整银行存款账面记录,未达账项只有在收到有关凭证后才能进行有关的账务处理。
(2)调节后的余额如果相等,通常说明企业和银行的账面记录一般没有错误,该余额通常为企业可以动用的银行存款实有数。
(3)调节后的余额如果不相等,通常说明一方或双方记账有误,需进一步追查,查明原因后予以更正和处理。
二、实物资产的清查方法
实物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的清查就是对实物资产在数量和质量上所进行的清查。常用的清查方法主要有实地盘点法和技术推算法。
三、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往来款项主要包括应收、应付款项和预收、预付款项等。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
往来款项清查以后,将清查结果编制“往来款项清查报告单”,填列各项债权、债务的余额。对于有争执的款项以及无法收回的款项,应在报告单上详细列明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
第三节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一、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要求
对于财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如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或其他各种损失,应核实情况,调查分析产生的原因,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具体要求有:(1)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2)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3)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4)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二、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步骤与方法
对于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审批之前的处理
根据“清查结果报告表”、“盘点报告表”等已经查实的数据资料,填制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数相符,同时根据权限,将处理建议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
2.审批之后的处理
企业清查的各种财产的损溢,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企业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关于财产清查结果提出的处理意见填制有关记账凭证,登记有关账簿,并追回由于责任者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
期末结账前,如果企业清查的各种财产的损溢尚未经批准,在对外提供财务报表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附注中作出说明;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金额不一致的,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三、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一)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及其处理情况,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但固定资产盘盈和毁损分别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该账户属于双重性质的资产类账户,下设“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和“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分类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该账户的借方登记财产物资的盘亏数、毁损数和批准转销的财产物资盘盈数;贷方登记财产物资的盘盈数和批准转销的财产物资盘亏及毁损数。企业清查的各种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应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所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在期末结账后没有余额。
(二)库存现金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1.库存现金盘盈的账务处理
库存现金盘盈时,应及时办理库存现金的入账手续,调整库存现金账簿记录,即按盘盈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对于盘盈的库存现金,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盘盈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按需要支付或退还他人的金额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无法查明原因的金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库存现金盘亏的账务处理
库存现金盘亏时,应及时办理盘亏的确认手续,调整库存现金账簿记录,即按盘亏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对于盘亏的库存现金,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净损失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按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净损失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原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借方的金额贷记该科目。
(三)存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1.存货盘盈的账务处理
存货盘盈时,应及时办理存货入账手续,调整存货账簿的实存数。盘盈的存货应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对于盘盈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即按其入账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2.存货盘亏的账务处理
存货盘亏时,应按盘亏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材料、产成品、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净损失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按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净损失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原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借方的金额贷记该科目。
(四)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盘盈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盘盈的固定资产,经查明确属企业所有,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应根据盘存凭证填制固定资产交接凭证,经有关人员签字后送交企业会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账,并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盘盈的固定资产通常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涉及增值税、所得税和盈余公积的,还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2.固定资产盘亏的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盘亏时,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注销手续,按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涉及增值税和递延所得税的,还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对于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盘亏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和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五)结算往来款项盘存的账务处理
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长期未结算的往来款项,应及时清查。对于经查明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可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
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则作为坏账损失冲减坏账准备。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企业通常应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3)债务人较长时间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者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企业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
对于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并不意味着企业放弃了追索权,一旦重新收回,应及时入账。
第十章财务报表
【基本要求】
1.了解财务报表的概念与分类
2.熟悉财务报表编制的基本要求
3.熟悉资产负债表的列示要求与编制方法
4.熟悉利润表的列示要求与编制方法
5.掌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作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财务报表概述
一、财务报表的概念与分类
(一)财务报表的概念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5)附注。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
(二)财务报表的分类
财务报表可以按其编报期间不同分为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按其编报主体不同分为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
二、财务报表编制的基本要求
(一)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再合理,企业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事实、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原因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二)采用正确的会计基础
除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外,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其他财务报表。
(三)至少按年编制财务报表
企业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短于一年的,应当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涵盖期间、短于一年的原因以及报表数据不具可比性的事实。
(四)项目列报遵守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是指在合理预期下,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
重要性应当根据企业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予以判断,且对各项目重要性的判断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成本总额、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
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
某些项目的重要性程度不足以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单独列示,但对附注却具有重要性,则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的项目,应当单独列报。其他会计准则规定单独列报的项目,应当增加单独列报项目。
(五)保持各个会计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列报的一致性
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除会计准则要求改变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或企业经营业务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后,变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外,不得随意变更。
(六)各项目之间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
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项目和损失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组类似交易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应当以净额列示,但具有重要性的除外。
资产或负债项目按扣除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
非日常活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以同一交易形成的收益扣减相关费用后的净额列示更能反映交易实质的,不属于抵销。
(七)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至少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并在附注中披露调整的原因和性质,以及调整的各项目金额。对可比数据进行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能调整的原因。
(八)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披露编报企业的名称等重要信息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如表首)至少披露下列各项:(1)编报企业的名称;(2)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3)人民币金额单位;(4)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予以标明。
三、财务报表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在编制财务报表前,需要完成下列工作:(1)严格审核会计账簿的记录和有关资料;(2)进行全面财产清查、核实债务,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3)按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4)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5)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本期相关项目的情况等。
第二节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负债表的概念与作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的作用主要有:(1)可以提供某一日期资产的总额及其结构,表明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及其分布情况;(2)可以提供某一日期的负债总额及其结构,表明企业未来需要用多少资产或劳务清偿债务以及清偿时间;(3)可以反映所有者所拥有的权益,据以判断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以及对负债的保障程度。
二、资产负债表的列示要求
(一)资产负债表列报总体要求
1.分类别列报
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类别分类列报。
2.资产和负债按流动性列报
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分别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
3.列报相关的合计、总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列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合计项目;负债类至少应当列示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以及负债的合计项目;所有者权益类应当列示所有者权益的合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应当分别列示资产总计项目和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的总计项目,并且这二者的金额应当相等。
(二)资产的列报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1)货币资金;(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应收款项;(4)预付款项;(5)存货;(6)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持有至到期投资;(9)长期股权投资;(10)投资性房地产;(11)固定资产;(12)生物资产;(13)无形资产;(14)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负债的列报
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1)短期借款;(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应付款项;(4)预收款项;(5)应付职工薪酬;(6)应交税费;(7)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8)长期借款;(9)应付债券;(10)长期应付款;(11)预计负债;(12)递延所得税负债。
(四)所有者权益的列报
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1)实收资本(或股本);(2)资本公积;(3)盈余公积;(4)未分配利润。
三、我国企业资产负债表的一般格式
在我国,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的格式,即左侧列示资产;右侧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表由表头和表体两部分组成。表头部分应列明报表名称、编表单位名称、资产负债表日和人民币金额单位;表体部分反映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内容。其中,表体部分是资产负债表的主体和核心,各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按流动性排列,所有者权益项目按稳定性排列。我国企业资产负债表的格式一般如表10-1所示:
四、资产负债表编制的基本方法
(一)“期末余额”栏的填列方法
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各项数字,一般应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具体方法如下:(1)根据一个或几个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2)根据明细账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3)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4)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5)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
(二)“年初余额”栏的填列方法
本表的“年初余额”栏通常根据上年末有关项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且与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一致。如果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本年度不一致,应当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年初余额”栏。
第三节利润表
一、利润表的概念与作用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
利润表的作用主要有:(1)反映一定会计期间收入的实现情况;(2)反映一定会计期间的费用耗费情况;(3)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成果的实现情况,据以判断资本保值增值等情况。
二、利润表的列示要求
利润表列示的基本要求如下:
1.企业在利润表中应当对费用按照功能分类,分为从事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2.利润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1)营业收入;(2)营业成本;(3)营业税金及附加;(4)管理费用;(5)销售费用;(6)财务费用;(7)投资收益;(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9)资产减值损失;(10)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1)所得税费用;(12)净利润;(13)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分别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14)综合收益总额。金融企业可以根据其特殊性列示利润表项目。
3.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列报。
三、我国企业利润表的一般格式
在我国,企业应当采用多步式利润表,将不同性质的收入和费用分别进行对比,以便得出一些中间性的利润数据,帮助使用者理解企业经营成果的不同来源。
利润表通常包括表头和表体两部分。表头应列明报表名称、编表单位名称、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和人民币金额单位等内容;利润表的表体,反映形成经营成果的各个项目和计算过程。我国企业利润表的格式一般如表10-2所示:
表10-2利润表
四、利润表编制的基本方法
(一)“本期金额”栏的填列方法
“本期金额”栏根据“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其中,“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项目根据该表中相关项目计算填列。
(二)“上期金额”栏的填列方法
“上期金额”栏应根据上年该期利润表“本期金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上年该期利润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本期不一致,应对上年该期利润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期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利润表“上期金额”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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