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合一旅游规划路径视角分析

时间:2024-03-21 09:02:19 旅游咨询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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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规合一旅游规划路径视角分析

  多规合一并不是几个规划在图纸上的简单合并,而是各规划内容之间的渗透与融合。这个渗透既有空间上的,又有时间上的。那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多规合一旅游规划路径视角分析,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多规合一的发展

  多规合一是在全国第十八届三中全会(2013年12月)上正式提出的,但这项改革的探索早在十一五期间就已经展开了,当时称之为多规融合,且“多规”主要集中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这三项,很少关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旅游规划、市政专项规划等其它规划。随着后续几个重要时间节点的重要讲话,多规合一才慢慢显现雏形。

   2014年4月,国家发改委在“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中明确探索“多规合一”的方式方法

   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和住建部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提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多规合一”试点。

   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重点聚焦了“多规合一”的发展态势,为新常态下“多规合一”的改革指引方向。

   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在各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基础之上部署重要战略,提升国土空间的效能。

  目前,多规合一存在诸多的现实问题:

  1.各项规划具有自我的目标与价值

  在我国城市的建设发展当中,规划的种类是纷繁多样的,其初衷是一个规划解决一类问题,比如土地利用规划解决土地的调控与管制问题,城市规划解决城市发展问题等等。但长此以往,各规划之间缺乏沟通,又都沉浸于自身的价值当中,在解决一个个问题的同时又制造着规划上的冲突,导致城市死角的出现。

  2.各项规划之间的“阶级斗争”

  问题有轻重缓急之分,那么解决问题的规划自然就有高下之判。经济发展的高速时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占据主导地位,城市建设主导了城市规划的改革,环境问题又催生了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视。而现在,随着全域旅游的践行,旅游规划开始崭露头角。长久以来,我国的规划是存在严重的地位失衡问题的,这既是“多规合一”的问题,又是“多规合一”的目标。

  3.各项规划之间的时间对等

  经济发展的规划以5年为限,土地利用的调整多为15年,城市总规一般为20年并会进行修编,旅游规划的年限更是以景区建设发展的时间为准。因此,各规划“超前的超前”,“滞后的滞后”,对于时间的把控与未来的预见不尽相同。

  4.各项规划的标准兼容

  每一个规划都掌握着各自的发言权和解释权,为行业划定红线,这些技术规范的异同也制约了规划之间的衔接。

  全域旅游的规划契机

  自“多规合一”推行以来,随着我国发展的日趋平稳,城市建设更为理性、环境保护更为重视、行业交流更为频繁,各规划之间大有兼容并蓄之势。近年来全域旅游的盛行,更是为多规合一提供了发展的契机。

  有观点认为“多规合一”是全域旅游发展的前提,全域旅游是推动“多规合一”的抓手,在这里,我们不过多纠结两者的具体关系,之所以将多规合一之于全域旅游的大背景下,既是探讨旅游规划的出路,也是基于两者内在的共同点。

  “多规合一”解决的是区域发展的统一性问题,注重的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土地、环境、交通、资源等多方面的整合,从而绘制出一张蓝图。而全域旅游发挥的是旅游产业强大的带动型和融合性,利用“旅游+”的理念,“+商业”、“+文化”、“+教育”、“+农业”、“+科技”……两者注重的都是融合,目的都是全面平稳发展。全域旅游模糊了城市与旅游的“边界”(曾经城市重开发,旅游重保护,两者存在一定的对立),整合了区域的资源,也逼迫、加速了“多规合一”的进程。因此,全域旅游和“多规合一”是殊途同归。

  旅游规划“路在何方”?

  旅游的黄金时代大大加强了各界对旅游规划的认识,但仍然无法掩盖旅游规划的弱势与话语权问题。在“多规合一”的大趋势下,旅游规划依然需要探寻自身的发展路径。

  1.旅游规划的“自省”

  旅游规划的弱势有起步晚(不如“传统三规”资深)、地位低(旅游长期不受重视)等外在因素的影响,但从规划的本身来看,长期以来,旅游行业确实存在着规划缺特色、评审重形式、实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尤以“旅游规划不解决实质性问题”广受诟病,直到近年来,随着旅游产业的崛起,规划的问题才有所改善。

  2.旅游规划的转型升级

  基于旅游规划的“自省”,和旅游行业日新月异的变化态势,旅游规划自身急需转型升级来应对多变的发展趋势。快速发展的旅游产业、层出不穷的新业态使得旅游规划的诉求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综合,对行业的知识储备、人才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些无不对旅游规划的提质升级提出了迫切的需求。同时,旅游规划还需摆正位置、各司其职。多规合一的最终目的在于从原先一家独大(或几家独大)的分立局面走向最终的融合,在此契机之下,旅游规划需要弥补的是在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解决实质性问题并指明方向,而非一手抓,去用旅游的思维解决城市发展的其它问题(同样,其它规划也不能以自己的思维去解决本行业以外的其它问题)。因此,多规合一视角下的旅游规划升级重在自我提升。

  3.以旅游为龙头的多规合一路径

  随着旅游产业的强势崛起,“全域旅游”、“泛旅游”、“旅游+”等旅游新概念被不断的提出,挑战着我们对传统旅游的认知。旅游开始以一种“综合性产业”的姿态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并引领着一、二、三产业的发展。正是这种综合性决定着旅游规划的统筹兼纳,使得旅游规划成为众多规划类型中涉及面最为宽泛的,其显著的统筹能力将会成为未来旅游规划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旅规的第一优势。因此,旅游规划要牢牢把握旅游这一朝阳产业的黄金期,在由旅游引领的“多规合一”改革中不断涌现新思路、新模式,不再用传统的规划思维去套旅游项目,而是以创新技术路线的手法解决每一个旅游问题,从而发挥旅游规划的轴心作用,成为推动全域旅游发展与 “多规合一”落实的先导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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