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备考学习方法

时间:2023-01-22 15:05:46 司法考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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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备考学习方法

  导语: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命题。国家司法考试的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在民族自治地方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可以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进行考试。

司法考试备考学习方法

  2016年司法考试的复习已经拉开序幕,很多同学开始准备各科的复习材料,准备一套先修教材是各位同学的首选,为什么要用先修教材呢?根据多年的辅导经验,我觉得有以下三个理由:

  第一,抢占复习先机。由于近几年司法考试的难度越来越大,很多学生都选择比其他人更早的着手复习,因为大家都明白:司法考试是一门淘汰性的考试,每年全国统一的分数线和基本相同的录取比例,100个考生中肯定要有80-90人落榜,你如果想降低落榜的风险,只能比别人先下手,正应了“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这句话。

  第二,填补资料空档。众所周知,2016年司法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要在2016年的5月份才能正式出版发行,最新考试大纲和范围的内容最早也要在2016年的3-4月份能确定下来,所以,在这一段时间,大家选择图书材料就会比较困惑:如果选择一本赶在春节前印刷的强化讲义教材,就不是根据新大纲内容编写的,很多新的考试范围的增删就会有遗漏,甚至给考生带来误导。如果没有相应的图书和课程,大家的学习就会没有依据,所以,应北京海天司法考试学校的要求,特意出版该先修教材,并配以课程讲授。

  第三,循序渐进学习。由于《民事诉讼法》刚刚修订完成,况且新的《民诉意见》也是2015年最新出台,这样以来,民事诉讼法的学习任务就比较艰巨,因为司法考试向来是喜欢考察新修改部分,民事诉讼法的修订范围如此之大以及司法解释的全新出炉,必然成为司法考试出题的热点。加上民事诉讼法的本身的特点,考察难度日益增加,所以,民诉法的学习必然要经过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过程。所以,在这个阶段,我先带领大家进入民事诉法的先修学习,只要你掌握了本阶段的内容,在后期的学习中就会相对轻松,结合我在海天学校根据新大纲编写名师强化讲义图书,和真题精讲图书来全程一起学习,让民诉法的学习更容易。

  先修民诉的必要性说完后,下面我介绍一下民事诉讼法这门学科的学习方法:

  第一,吃透概念,强化理论

  民事诉讼法和其他程序法一样也会考查一些理论性的知识,因此在复习的第一个阶段,应该牢固掌握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并且要对相关的知识点进行比较和总结。例如我们在学习诉的时候,要弄清楚变更之诉、给付之诉、确认之诉三者的概念,把握三种诉的实质,从而轻易地将三种诉区分开来。再例如在复习反诉概念的时候,第一步必须知道什么是反诉,第二步要掌握反诉适用的条件,知道反诉和反驳的区别,最后还要弄清楚法院对反诉是如何处理的,包括一审期间提出以及在二审中提出等各种情况,经过这样的复习,应该能够对反诉有一个比较全面的把握。这样的复习方法就是比较全面的掌握了这个知识点,纵使考题如何变化,都能从容应对。

  第二,掌握重点,突破难点

  民诉法的考点重复率也比较高,这些高频考点历来也是司法考试的重点和难点。现将其高频考点总结如下:①诉讼管辖,尤其要重点掌握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②诉,重点要诉的种类和反诉。③当事人,重点是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这也是考试的难点。近些年来经常考有独三、无独三以及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和普通共同诉讼当事人的问题,这些考点在复习时要结合真题注意联系和区别。④证据,这部分考查既有理论的考查,也有法条的考查。对于证明责任的考查可以和民法当中的相关理论结合记忆。新《民诉解释》对于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情形以及质证环节、举证期限的相关规定都做出极其具体化的规定。⑤保全和先予执行,主要掌握诉前保全和诉讼中保全的区别,先予执行的三种情况。⑥一审、二审、审监程序,这三个程序是考查的绝对重点,可以通过画流程图的方式进行掌握。⑦简易程序包括新增的小额诉讼程序,是司法实践中案件分流原则的体现,也是近年考查的重点。⑧执行程序,要重点掌握。近两年成为案例分析题的考查重点,执行异议常常结合第三人撤销之诉进行考考查。

  第三,立足于民事诉讼法,结合司法解释

  考生在掌握有关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时,应了解民事诉讼法与司法解释的关系。其中,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而司法解释只是根据司法实践的需要,由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法中未规定的内容或者规定过于笼统、不易操作的内容进行的细化,因此,考生必须确立一种观念,即立足于民事诉讼法,结合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而不能将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看作各自独立的法律文件。也就是说,考生应当先根据考试规律,特别是最近四、五年的考试真题试卷,将民事诉讼法中经常考查以及偶尔考查的内容按照民事诉讼中的具体程序制度确定出来,然后再将各个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该内容的规定与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内容结合在一起,形成关于该具体程序制度的完整的法律条文的内容。这样,不仅可以使考生集中而系统地掌握关于某一具体诉讼程序制度的全部法律规定,不会使关于该具体程序制度的相关规定被肢解,而且还可以使考生在综合掌握及分析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理解该具体程序制度的内涵,以便于在理解的前提下融会贯通掌握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制度。

  此外,考生需注意体系与知识点的结合,以知识点为归宿。体系是为了理解和掌握知识点,零散的知识点不容易记忆。将知识点附着于体系及其结点之上,可以将知识点体系化,能更好地掌握知识点。本书主要以给学生构建民诉知识体系为主,也会把重要知识点重点讲解。

  最后祝广大考生顺利通过2016年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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