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中的互碰自赔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4-07-17 23:29:55 林惜 汽车估损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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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中的互碰自赔是什么意思

  互碰自赔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赔付。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车险中的互碰自赔是什么意思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基本介绍

  “互碰自赔”,简单地说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需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互碰自赔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多车互碰、有交强险、只有损失、不超2000、都有责任、各方同意”,就可以“互碰自赔”,详情如下:

  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

  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还未到期);

  3、只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4、不超2000: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

  5、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互碰自赔补充

  自2015年下半年,部分城市已试行“车辆互碰自赔” 理赔金额提高至5000元,解决了更多的多车事故。

  新规互碰自赔条件:

  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

  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还未到期)

  3、有车损险:事故各方都有车损险,且保有不计免赔(还未到期)

  4、纯车损失: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5、不超5000:各方车损都不超过5000元

  6、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7、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注意事项

  “互碰自赔”需注意

  “互碰自赔”中还包括很多免陪责任。车主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必须是两车或多车互碰,如果单独车辆刮蹭不属于理赔范围;对于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单方事故“一方全责、一方无责”,和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产损失的事故都不能按照“互碰自赔”机制处理。另外,事故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时若不能判断各方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下,可以共同到就近任何一方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查勘估损。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由各方保险公司分别对本方车辆进行定损。不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应及时通知各方保险公司参与处理。就近定损中心查勘定损。

  “互碰自赔”优点多

  以往,互碰的车辆需要交警确定责任后,由责任方的保险公司为对方车辆理赔。这种情况下,一方的车主总要到对方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理赔,最后双方还要互相结付费用,非常麻烦“互碰自赔”的方法,可以节省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可以让小交通事故处理时间大大缩短,使得交通事故的处理更为快捷,减少因车辆之间小“刮擦”而引起的道路拥堵现象发生,有效改善交通状况。在具体赔付时,无论有责无责都不再需先行垫付理赔金,这也就避免了此前车主垫付后等待3个月甚至半年的时间理赔金才能到账的情况再发生,大大方便了车主。

  机制含义

  面向客户:“互碰自赔”,简单说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面向媒体或内部使用:“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是保险行业在2009年2月推出“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和“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等的基础上,为配合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更好地发挥交强险的功能和作用而联合推出的又一项全国性交强险快速理赔机制。

  注意事项

  1.及时报案 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

  报案时请注意:

  要向保险公司说明出险时间、出险地点、事故双方当事人、损失情况、责任划分等情况。

  2.遵守出险当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相关规定

  应由交通警察处理的要向交通警察报案;

  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如实、详细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注意记录并核对事故对方的车辆号牌号码、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交强险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名称或保单号等信息。

  温馨提示

  (1)《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以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格式为准。无《协议书》的,当事人应当以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交强险的投保公司、保险单号、事故责任等内容,并共同签名。

  (2)可以通过风挡玻璃右上角黏贴的“强制保险标志”查看交强险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名称、保单号码以及保险有效期。

  3.特殊情况及时报警

  事故任何一方如果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没有有效交强险等情况的,请及时通知交警处理。

  前提

  第一,责任划分要清楚明确,避免产生责任纠纷,责任双方在自行解决前最好拍下现场照片,有备无患;

  第二,责任双方都要确定已经投保交强险;

  第三,确定损失金额在交强险理赔额度2000元以内,以免产生额外费用;

  第四,一定要保证没有人员受伤。

  难度增加

  2009年2月1日,由中国保险协会下发的《交强险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政”的核心内容便是:凡事故各方均有责任且无争议,并符合无人员伤亡、各方车辆损失均未超过2000元等条件的,均可采取“互碰自赔”方式解决。

  小额理赔轻松方便

  “互碰自赔”政策的出台,可以快速解决事故处理、修车、理赔等一系列繁琐的手续。以前要是遇上这样的小车祸,车主非要把对方车主的全套资料准备好,才可以理赔。车主只需向各自所在的保险公司提供自己的材料,就能轻松理赔。

  此次政策的受益者之一就是城市交通,大家不必为了保护“现场”而堵塞交通了,既方便了这个城市,也让车主本人不用再顶着“千夫所指”的压力了。

  定损理赔难度加大

  由于专业知识不够,很多车主无法对“2000元以下的损失”进行认定,还是得求助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那么这种“互碰自赔”处理办法的便捷意义也就大打折扣。

  同时,由于“互碰自赔”在理赔时不会牵涉事故另一方,这也将为一些思想道德尚待提高的车主提供了“骗保”的捷径。明明是自己酒后驾车撞了墙,还要打着“互碰自赔”的旗号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所以,“互碰自赔”机制对保险公司的工作难度以及不同保险公司之间的协同配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成都市多家保险公司已经明确表示:一旦查勘人员根据车主提交的资料发现痕迹不符或存在疑问的,都将向事故另一方的保险公司调查取证,另一方必须积极配合,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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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中的互碰自赔是什么意思

  互碰自赔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赔付。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车险中的互碰自赔是什么意思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基本介绍

  “互碰自赔”,简单地说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需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互碰自赔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多车互碰、有交强险、只有损失、不超2000、都有责任、各方同意”,就可以“互碰自赔”,详情如下:

  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

  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还未到期);

  3、只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4、不超2000: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

  5、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互碰自赔补充

  自2015年下半年,部分城市已试行“车辆互碰自赔” 理赔金额提高至5000元,解决了更多的多车事故。

  新规互碰自赔条件:

  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

  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还未到期)

  3、有车损险:事故各方都有车损险,且保有不计免赔(还未到期)

  4、纯车损失: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5、不超5000:各方车损都不超过5000元

  6、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7、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注意事项

  “互碰自赔”需注意

  “互碰自赔”中还包括很多免陪责任。车主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必须是两车或多车互碰,如果单独车辆刮蹭不属于理赔范围;对于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单方事故“一方全责、一方无责”,和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产损失的事故都不能按照“互碰自赔”机制处理。另外,事故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时若不能判断各方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下,可以共同到就近任何一方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查勘估损。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由各方保险公司分别对本方车辆进行定损。不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应及时通知各方保险公司参与处理。就近定损中心查勘定损。

  “互碰自赔”优点多

  以往,互碰的车辆需要交警确定责任后,由责任方的保险公司为对方车辆理赔。这种情况下,一方的车主总要到对方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理赔,最后双方还要互相结付费用,非常麻烦“互碰自赔”的方法,可以节省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可以让小交通事故处理时间大大缩短,使得交通事故的处理更为快捷,减少因车辆之间小“刮擦”而引起的道路拥堵现象发生,有效改善交通状况。在具体赔付时,无论有责无责都不再需先行垫付理赔金,这也就避免了此前车主垫付后等待3个月甚至半年的时间理赔金才能到账的情况再发生,大大方便了车主。

  机制含义

  面向客户:“互碰自赔”,简单说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面向媒体或内部使用:“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是保险行业在2009年2月推出“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和“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等的基础上,为配合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更好地发挥交强险的功能和作用而联合推出的又一项全国性交强险快速理赔机制。

  注意事项

  1.及时报案 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

  报案时请注意:

  要向保险公司说明出险时间、出险地点、事故双方当事人、损失情况、责任划分等情况。

  2.遵守出险当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相关规定

  应由交通警察处理的要向交通警察报案;

  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如实、详细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注意记录并核对事故对方的车辆号牌号码、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交强险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名称或保单号等信息。

  温馨提示

  (1)《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以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格式为准。无《协议书》的,当事人应当以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交强险的投保公司、保险单号、事故责任等内容,并共同签名。

  (2)可以通过风挡玻璃右上角黏贴的“强制保险标志”查看交强险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名称、保单号码以及保险有效期。

  3.特殊情况及时报警

  事故任何一方如果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没有有效交强险等情况的,请及时通知交警处理。

  前提

  第一,责任划分要清楚明确,避免产生责任纠纷,责任双方在自行解决前最好拍下现场照片,有备无患;

  第二,责任双方都要确定已经投保交强险;

  第三,确定损失金额在交强险理赔额度2000元以内,以免产生额外费用;

  第四,一定要保证没有人员受伤。

  难度增加

  2009年2月1日,由中国保险协会下发的《交强险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政”的核心内容便是:凡事故各方均有责任且无争议,并符合无人员伤亡、各方车辆损失均未超过2000元等条件的,均可采取“互碰自赔”方式解决。

  小额理赔轻松方便

  “互碰自赔”政策的出台,可以快速解决事故处理、修车、理赔等一系列繁琐的手续。以前要是遇上这样的小车祸,车主非要把对方车主的全套资料准备好,才可以理赔。车主只需向各自所在的保险公司提供自己的材料,就能轻松理赔。

  此次政策的受益者之一就是城市交通,大家不必为了保护“现场”而堵塞交通了,既方便了这个城市,也让车主本人不用再顶着“千夫所指”的压力了。

  定损理赔难度加大

  由于专业知识不够,很多车主无法对“2000元以下的损失”进行认定,还是得求助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那么这种“互碰自赔”处理办法的便捷意义也就大打折扣。

  同时,由于“互碰自赔”在理赔时不会牵涉事故另一方,这也将为一些思想道德尚待提高的车主提供了“骗保”的捷径。明明是自己酒后驾车撞了墙,还要打着“互碰自赔”的旗号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所以,“互碰自赔”机制对保险公司的工作难度以及不同保险公司之间的协同配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成都市多家保险公司已经明确表示:一旦查勘人员根据车主提交的资料发现痕迹不符或存在疑问的,都将向事故另一方的保险公司调查取证,另一方必须积极配合,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