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支机构的概念和特点
导语:企业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分公司;一种为办事处。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
分支机构:是指某一主体机构派生出来的机构,通常是由于主体机构的工作区域需要扩大和延伸而设立的。如中国人民银行省支行、市支行;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省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工作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在主体机构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所谓的分支机构是整体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在经营业务、经营方针等各方面都要受到公司总部不同程度的'控制。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通常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个体。
一、分支机构通常拥有完备的商品存货,除了向公司总部进货之外, 也可以自行向其他厂商购进商品。
二、客户订货后,由分支机构自行决定客户能否享受赊销及其赊销额度并由分支机构直接向客户交货,赊销商品引起的应收帐款也由分支机构登记入帐并负责催收。
三、分支机构可以自己的名义在银行开户,收到的销货款存入银行,发生的营业费用由分支机构开具支票直接支付。
企业有如下八种劣迹应依法吊销
据介绍,企业有下列8种行为的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一、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二、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三、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四、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
五、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后,不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公告或者发布的公告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不一致,情节严重的;
六、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
七、仿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八、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企业分支机构的概念和特点】相关文章:
1.配送的概念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