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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时期社会工作发展趋势分析
当前社会结构的新变化、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人民诉求的新特点的时代背景,分析新常态时期社会工作发展面临的巨大需求和挑战,并借鉴发达国家、中国港台地区的经验,就新常态时期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主要任务进行探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新常态时期社会工作发展趋势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新时期社会工作发展的背景
目前,“十二五”还剩下不到一年时间,到2020年“十三五”结束,还剩下不到五年时间。这段时间是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重大战略目标的第一个“一百年”的关键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期。这一时期面临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创新社会治理、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制等诸多历史重任,对社会工作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快速推进阶段
全面深化改革是当前以及今后我国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其目标在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完成以上目标,“十三五”时期必将加速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全面深化改革的加速推进为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有利于解除之前阻碍社会工作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的各种制度障碍;另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加速推进还将为社会工作的发展建立各类制度支持。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统计监测,虽然从总体上看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显著成效,但离“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且存在着严重的不均衡问题。在区域实现程度方面,东部地区的大部分省份在“十一五”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综合实现程度就已超过90%,例如,北京、广东、江苏、浙江在2010年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综合实现程度分别为93.5%、92.2%、91.3%和91%。[3](P13、143、79、86)但许多中西部地区的省份到“十二五”末连基本进入小康社会都存在困难,例如,贵州省预计到2016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才能达到80%。[4]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内部指标方面,经济发展、文化教育与资源环境三大指标的实现程度低于平均实现水平。在全国范围内重点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不均衡问题,在协调、均衡资源配置、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社会工作能够发挥独特的作用。
(三)适度普惠型福利体制进入实质构建阶段
通过“十二五”期间几年来的建设,我国适度普惠型福利体制建设已取得明显进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已于2013年开始试点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已于2014年4月开始并轨。预计到“十二五”末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基本实现妇女全面参与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五大保险,建立若干适度普惠的全国试验区等。但适度普惠型福利体制总体上还未建立,福利制度的“碎片化”现象还很严重,社会福利的水平仍较低,对人民群众发展权的保护仍很欠缺。社会工作是现代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度普惠型福利体制的建设必将大大增进对社会工作的需求。
二、社会工作发展的需求分析
(一)社会结构的新变化对社会工作产生巨大需求
1.社会快速老龄化要求加快社会工作发展。2013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社会总抚养比从2012年的44.62%上升到2013年的45.94%。与此同时,老年人口内部变动将进一步加剧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一是高龄老年人口继续增长,从2012年的0.22亿上升到2013年的0.23亿,年增长100万人的态势将持续到2025年;二是失能老年人口继续增加,从2012年的3600万人增长到2013年的3750万人;三是慢性病老年人持续增多,2012年为0.99亿,2013年突破1亿大关,城乡老年人自报患有慢性病的比例为64.0%,其中城市为72.3%,农村为57.5%;四是空巢老人规模继续上升,2012年为0.99亿,2013年突破1亿人大关;五是无子女老年人和失独老人开始增多,2012年我国至少有100万失独家庭,且每年以约7.6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5](P3)具有“未富先老”特征的老龄社会的来临,不仅需要国家加强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同时需要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和组织,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不同需求。这种庞大的人口规模和巨大的社会需求都需要社会工作的积极参与。
2.人口流动加速要求加快社会工作发展。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69亿人,其中外出的农民工1.66亿人。[6]当前,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和以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组成的“三留”弱势人群规模不断扩大,随着传统家庭社会功能的不断弱化,他们对社会服务的需求将不断递增,将会形成一个庞大的消费市场。2013年,全国妇联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7]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达到6102.55万人,占农村儿童的37.7%,占全国儿童的21.88%,与2005年全国1%抽样调查估算数据相比,五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242万。[8]近年来,突发事件、安全事故和人身侵害构成了农村留守儿童的三大威胁。[9]此外,研究显示,留守儿童还面临着学业和心理等方面的问题,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留守儿童健康发展的严重问题。流动儿童方面,全国流动儿童规模达3581万人,数量大幅度增长。据推算,在2005年基础上增加了41.37%,且有增长的趋势。在这些流动儿童中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的流动儿童占80.35%,据此全国有农村流动儿童达2877万人。[9]留守老人方面,2012年我国农村留守老人约有5000万人。[5](P3)留守妇女所面临的各种心理问题以及由分居两地导致的家庭问题也是目前我们必须面对的社会压力,同样需要社会工作者的积极介入,承担起服务重任。
3.贫富差距拉大要求加快社会工作发展。截至2013年底,全国有农村低保对象2931.1万户、5388.0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43.5万人,增长了0.8%。农村五保方面,截至2013年底,全国有农村五保供养人口537.2万人。此外,我国贫困和低收入老年人数量仍然较多,2012年全国约有2300万人。当前的贫困问题更多的演变为机会贫困和能力贫困以及心理贫困。在对贫困的治理中,社会工作可发挥其整合链接资源、恢复个人社会功能、增强个人自信、帮助个人实现自我的特殊功能。因此,未来的反贫困政策必然需要社工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积极参与,发挥其反贫减贫的特殊功效。
(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对社会工作产生巨大需求
1.新型城镇化推进要求加快社会工作发展。2014年工作报告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新型城镇化建设,要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即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这一战略目标的提出对社会服务的发展提出了广泛需求。目前,新型城镇化发展面临的最大障碍是体制机制问题,包括土地的使用、户籍制度的转换、社会管理模式的转型、公共服务的升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上述一系列基本社会问题的解决都对未来社会服务的转型升级提出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新型城镇化要求大中小城市均衡发展,其中一项便是中小城市社会工作服务的跟进。根据《中小城市绿皮书2010年》的数据显示,我国中小城市的数量为2160个,人口在100万-300万的大城市有110个,人口在300万以上的城市有20个。要使中小城市与大城市均衡发展,其社会工作的发展状况应不低于大城市的发展。为此,中小城市需要建立起比大城市更加多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专业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
2.社会治理创新要求加快社会工作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系,要求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这一要求更加注重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注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走出了政府维稳观念下的管理主义思维,倡导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更加关注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2012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9.9万家,比2011年增长8.1%。其中社会团体27.1万家,比上年增长6.3%;基金会3029家,比上年增加415家,增长15.9%;民办非企业单位22.5万家,比上年增长10.1%。不言而喻,未来时期将是我国社会服务组织发展的黄金期,它将吸引大量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到社会治理之中,进一步推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在创新社会治理的过程中,社区治理是重要的一环。我国目前有285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12812个乡,20117个镇,7566个街道,有8.7个万城市社区,69万个农村社区①。按照一个社区配备一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标准,社区共需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近78万人。按照一个乡镇(街道)需要一个社工服务站的标准,共需要45000个左右的社工服务站。在香港,2011年有民办社工服务机构3800家,[11]平均每万人5.5家。按照这一比例,我国在创新社会治理的过程中,需要大力发展民办社工服务机构,需要约近79万家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这样就需近80万名社会工作机构管理人才,按照1∶100的标准配置督导,那就需要近8000名社工督导。
3.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加快社会工作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针对目前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具有明显的非均衡特征来说的。[12]要减轻目前区域、城乡、人群之间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服务资源的不均衡,必须加大公共服务资源的投入,同时需要引入民间社会服务组织的积极参与。在这一过程中,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实需求与社会工作的发展尚不能满足这种服务需要之间的巨大张力,因而必会引致社会工作等服务组织的大发展。
(三)人民诉求的新特点对社会工作产生巨大需求
1.风险社会来临,社会公共安全要求强化,要求加快社会工作发展。当前我国各种社会矛盾交织相错,各种社会问题不断增多,社会风险呈现出多元化、多样性和不稳定的状态,我国整体上进入了一个高风险社会的发展时期。[13]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1950~2010年重大自然灾害分布图”,显示我国长期以来遭受台风、干旱、地震的严重侵袭,发生在中国的巨大自然灾害约占全球的30%,是世界上因灾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14](P6)我国以占全球7%的国土面积承受着全球33%的大陆地震,地震灾害造成的死亡人口占全球55%以上。[14](P7)我国有136个城市位于7度及以上地震烈度区,70%的大城市、半数以上的人口、75%以上的GDP分布的沿海区域,普遍遭受海洋、洪水、地震气象等自然灾害的侵袭。除自然灾害外,我国的人为灾害也在逐年增加,2011年,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62387人。[15]2013年,全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接近7万人。2014年以来,我国发生了多起典型暴力事件,昆明火车站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乌鲁木齐火车南站暴恐事件、广州火车站砍人事件等一系列的案件表明我国的公共安全受到严重挑战。各种社会风险集中呈现、交织相错的社会形势给社会工作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机遇和空间,对社会工作的发展形成了广泛的需求。
2.快速社会转型导致人民群众精神压力加剧,要求加快社会工作发展。当前我国精神健康领域的社会问题也变得日益严峻,主要分布在青年人、农民工及其家庭和老年人群体,并呈现出蔓延扩散趋势。[16]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有约1亿余人,[17]有将近3000万抑郁症患者;我国17岁以下的青少年中,至少有3000万人受到各种心理和行为问题困扰,其比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同时,我国每年有25万人自杀,有150万人因家人朋友自杀而产生长期严重的心理问题;[18]农民工方面,由于长期分居,导致夫妻双方情感淡漠,家庭关系破裂,农民工情感压抑等精神健康方面的问题。同时,以“新生代”农民工为代表的流动人口逐步成为流动人口的主体,他们进城打工的诉求发生变化,融入城市的愿望更加迫切,双向流动将被进城定居逐步取代。[19](P81)这一庞大新生代流动群体的精神和心理层面的问题也应受到关注。老人方面,统计表明,我国85%的老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27%的老年人有明显焦虑、忧郁的心理障碍。[16]另外,2013年我国约有1600万名重性精神病患者,同时在北京、广西、山东、四川等地发生多起精神病人伤人事件。[20]如此严重的精神健康问题,提示我们未来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应向精神健康领域延伸、倾斜。
3.调解转型期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利益诉求要求加快社会工作发展。近年来各种群体性的事件规模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多。调查数据显示,因征地引发的农村群体性的事件已占全国农村群体性的事件的65%以上。[21](P90)近年来,环境污染纠纷日益增多,如各地为抵制项目落地而进行的群众游行活动,包括“什邡事件”、“启东事件”等。一部分上访群体在利益诉求不能得到有效表达和解决的情况下甚至出现过激行为。如发生在《中国青年报》报社门前的7位江苏农民因拆迁补偿得不到有效解决而服用农药事件。[22]这类典型利益诉求不能得到有效表达而采取极端行为的事件近年来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可以预见在未来一段时期,民众为表达利益诉求而引发的各种群体性的事件将不断增多。随着社会多元治理的倡导,以社工为主体的社会服务组织在将来的民众利益诉求表达中将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三、社会工作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社工人才数量、质量远未达到要求
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重大战略部署后,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不断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多部门的共同重视促进了社工专业人才总量持续增长,截至2013年底持证社工总量达12.38万人。[23]但总体而言,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进度迟缓,社会工作人才的数量与质量远未达到要求。在数量方面,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2015年,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50万,其中,中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5万人,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1万人。与此相比,目前社会工作人才的缺口仍比较大,尤其是高级专业人才的缺口更大,社会工作督导人才、专业的社会工作行政和行业管理人才、社会工作机构管理人才还比较匮乏。截至2014年3月,我国才开始实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计划,培养高级专业人才。在质量方面,一方面,持证社会工作者的比例过低,截至2013年底,我国持证社工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比例为34.3%。此外,受制于实务训练不足的原因,目前通过学历教育培养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偏重理论,实务经验缺乏,而通过短期的对实际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由于欠缺系统性和长久性,其专业能力的提升缓慢,无法顺利实现从“实际社会工作者”向“专业社会工作者”的转化,以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
(二)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尚不完善
“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工作制度化建设有了长足进展,颁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11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2012年)、《边疆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实施方案》(2012年)、《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2012年)、《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2014年)等多项重要政策文件,进一步捋顺了社会工作的体制与机制。但由于专业社会工作制度建设起步晚,社会工作的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社会工作的领导体制方面,多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还未建立起来,社会工作行业管理机构建设还未完全铺开。一些省市(如广东省、北京市)虽然建立了社工委,统筹负责社会工作的发展,但在许多地区社会工作的发展仍停留在民政领域。在社会工作的人才管理方面,管理方式仍很陈旧,相关的法制建设还不健全,至今仍未有专业性的社会工作人才管理政策,社会工作人才使用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制度化,专业社会工作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也未畅通。在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方面,社会工作的服务平台比较匮乏,社会工作服务社会治理的机制建设还处于探索中,社会工作岗位开发的政策措施与标准体系还未统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也处于探索阶段。
(三)社会工作服务效能有待增强
“十二五”以来,我国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数量有了很大增加,实务领域专业社会工作也有了进一步的拓展,医务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民族社会工作等都有了长足发展,但社会工作的效能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方面,社会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满足社会成员需求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还不明显。在很多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的领域(如拆迁、信访)社会工作的介入还不深入,还未形成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降低社会风险的机制。在已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比较多的社会福利、社会事务、慈善救助、优抚安置、社区工作等领域,社会工作服务解决社会成员实际问题的能力还不足,效果不明显。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还比较缓慢,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高,还未能起到有效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作用。此外,作为一种制度化的助人方式,社会工作在保护弱势群体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改善社会结构等方面的效果还未充分显现。
(四)社会工作发展环境有待优化
与国外相比,我国专业社会工作者还没有较好的职业声望、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在深圳,社工的流失率接近20%。此外,社会工作界也缺乏公关意识,不会自觉主动地塑造社会工作形象。各类媒体对社会工作的宣传、报道相对较少,专业社会工作只被部分群体所认知。社会工作的知识普及以及服务普及的程度低,整个社会还未形成理解、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对政府而言,不少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还缺乏对发展社会工作的重视。各地陆续开展了一些针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社会工作专题研究班、培训班,但许多地方基层政府的党政领导和工作人员对社会工作的认识仍很肤浅,对社会工作的本质属性及其功能、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的关系等方面的认识仍不到位,往往把社会工作等同于社区工作,或者是针对社会事务的工作,不能正确区分社会工作与传统社会服务的差别。
(五)社会服务资源的整合有待加强
在社会工作发达的国家,社会工作大都被纳入整个福利体制中,是社会的整体福利之一。社会工作者往往是公共福利资源的主要分配者,社会工作服务与其他福利服务一道被用于解决社会问题,满足弱势群体需求。目前,我国社会工作与福利制度的整合还不强,社会工作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的衔接也缺乏相应制度规定。例如,“十二五”时期,我国在社区矫正、减灾救灾、禁毒、艾滋病、农民工等领域都投入了大量的服务资源,但社会工作与这些服务资源的整合性和衔接性不高。在艾滋病防治方面,2013年,中央财政投入经费近25亿元,但社会工作对艾滋病防治的整体介入少。在减灾救灾领域,还未建立起社会工作服务与应急救助的统筹整合机制。即使是在传统的民政行业,社会工作服务与其他福利资源的整合性也不强,社会工作者往往单独开展工作。
(六)社会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
社会工作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地区、城乡等方面。地区方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试点地区以及东部发达地区(如广东、上海、北京等)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与职业化发展明显好于其他地区。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例,截至2012年,广东、江苏、浙江、北京、上海、山东六省市的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占全国的61.9%。[24](P182)“十二五”以来,试点地区的社会工作继续得到良好发展,在社会工作的制度化建设、政府购买服务、政社互动方面涌现出了很多有益的地方经验,如上海经验、深圳经验、广东经验和太仓经验等。但很多地区至今还未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方面,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发展在速度、深度与广度等方面均好于其他部门,教育、劳动保障、人口计生、卫生、信访、妇联工会等领域的社会工作发展相对较慢。
四、社会工作发展的任务展望
基于社会快速转型对社会工作产生的巨大需求,针对社会工作进一步发展面临的挑战,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权威文件,结合发达国家、港台及内地发达地区经验,我们认为,新时期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
充分利用既有资源,大规模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培训,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规模,完善社工人才结构。依托现有开设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院校和培训机构,通过开展短期培训、在线教育等方式,对城乡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居(村)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类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服务部门的从业人员进行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的知识培训。对在行政、党团和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工作管理和服务的人员,限期通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主专业技术岗位,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工作高级人才和督导人才培养和认定体系,改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梯队结构。推动高等院校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作,培养社会服务机构管理人才。
(二)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建设
在具有社会服务职能的行政部门、群团组织、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中,明确一批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该类岗位招聘人员时,应主要面向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和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员。将社会工作岗位的设置比例作为评估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的重要指标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重要条件。抓好重点单位和重点领域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大力推动基层社区儿童社会福利专员的建设,推动基层防灾减灾社会工作服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县(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应急响应机制。出台学校、医院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的具体办法,鼓励医院、学校、精神病院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大力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现社工服务对所有人群的全覆盖。
(三)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薪酬保障体系
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机制。在公务员岗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从事社会工作的社会工作人才,获得相应职级的公务员薪酬。事业单位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执行所聘岗位绩效待遇。各省市探索建立发布统一的社会工作者薪酬指导标准,保证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公益组织的社会工作者的平均薪酬待遇不低于当地平均工资。对社会工作人才进行细化分类,完善社会工作者的职级体系,明确相应的资格条件与晋升程序,畅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职业晋升渠道。将高级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国务院特殊津贴范围。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资金发放机制,保证社会工作者按时获取劳动报酬。
(四)加快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
实施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孵化工程,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社会工作服务分支机构,鼓励东部社会工作发达地区具有实力的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去中西部地区开办社工服务机构,鼓励城市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去农村地区开办社会工作分支机构,实现每个县(区)都有若干所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鼓励各地市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精神健康和应急社会工作领域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行重点培育,开展上述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示范建设。增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活力与效能,建立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与志愿服务者的联动机制,实现每个民办社工服务机构都能动员一批志愿者。鼓励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当地的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完成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标准化体系建设。
(五)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
大力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基本实现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全覆盖。依托社区资源积极拓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重点开展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农民工群体的社会工作服务以及应急、精神健康社会工作服务;分类制定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的标准,设置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比例,建立社会工作机构等级评估体系;积极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与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整合,推广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的服务效率。研究制定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建立与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工作标准体系。继续推动社会工作标准化示范工程,到2020年建立200个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地区,1000个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和2000个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社区。
(六)探索介入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专业路径
全面介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探索社会工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机制,鼓励社区开发社会工作岗位、成立社工服务机构,拓展社区社会工作的范围,探索社会工作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中的作用。
全面介入新型城镇化进程。鼓励社会工作机构和基层社区开展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满足农民工群体的多元需求。建立起包括农民工及其家庭的完整的农民工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工的社会融合。
全面介入新农村建设。在乡镇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探索开发专门的社会工作岗位,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重点围绕农村留守人员以及养老、就业问题开展社会工作,探索社会工作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机制,减少贫困率。
(七)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效能
改变社会工作服务人员服务效能不强的现实,着力推进社会工作标准体系研究,建立与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工作标准体系,发布重点人群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ISO标准化建设。引导和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发展,扩大社会工作服务覆盖面。完善社会工作服务的督导、评估、监督制度,推广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评估,至2020年,实现每个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都接受一次专业评估。
(八)优化社会工作发展环境
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政策法规体系。加大对社会工作的资金投入,推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广泛开展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工作,加强对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司法工作者等与社会工作密切相关人员的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在社区广泛开展社会工作的知识普及活动,提高社会成员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建立覆盖中央和地方的多层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宣传优秀社会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形成关心支持、理解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开展“国际社工节”等各种途径,提高社会工作的职业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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