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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介入机构养老服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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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国内外社会不仅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数量要求不断增加,而且也 对老年服务从业者的职业伦理价值、专业知识、技巧和方法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社会工作介入机构养老服务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导言
据统计,2013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共20243万人,占总人口的14.9%,其中65周岁 及以上老年人13,161万人,占总人口的9.7%。①而到2020年,我国的老年人口比重将增加到 11.8%。②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趋势日趋严重,但家庭养老功 能却在不断弱化。在此背景下,我国政府提出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以满足老年人(物质、照料、精神、情感等方面)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 目标。
在我国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区居家养老尚未发展成熟的背景下,机构养老在满足老年人养 老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机构养老服务,是由专业人员提供医疗、卫生保健、护理照料、社会 参与等服务。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养老观念的转变,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也向多元化发展,养老机构的养护模式也相应地从传统的以保证服务对象吃饱穿暖转变为精细化、人性化、亲 情化、人文化等全方位服务。这对养老机构的管理方式、人才队伍、服务质量、运行机制等都提出 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还面临很多问题。养老机构尚不能满足所有老年人的入住需求,根 据2014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的数据,目前全国养老床位数达到500万张,每一千名老年人拥有床 位约25张,远低于发达国家50-70张的平均水平。即使入住养老机构后,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后, 其工作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较低,服务水平、服务能力亟待提高。
社会工作者介入机构养老服务,是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的重要途径。目 前我国学者从人口学、社会心理学、公共卫生等学科角度,重点关注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原因、入 住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及生活质量、入住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网络等方面的内容,但是从社会工作角 度研究养老机构服务的还比较少。本文主要探讨社会工作者介入机构养老服务的伦理价值及其 职责范畴,并具体分析社会工作者在不同阶段应当发挥的角色功能,最后探讨影响社会工作者介 入机构养老服务的影响因素。
二、社会工作介入机构养老服务的伦理价值及职责
(一)养老机构中社会工作者的伦理价值
加拿大约克大学一项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及照料者连续五年的调查结果显示,如果将社会工 作服务预期结果分为保持目前的生活质量、促进积极的改变、影响服务进程三类。那么第二种结 果是老年社会工作最有效的,“改变”的结果包括身体机能、自信心、技巧、信念的增强与改善。
养老机构中的社会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应当采取多系统介入(机构、家庭、社区、社会等)、多 元化工作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多专业协作(护理员、医生、心理学家等)的工作 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养老机构中的社会工作者应当遵守以下六项基本伦理价值:
第一,意识到每位老年人的价值和独特性。老年群体并不应当被看做是一个有着完全相同需 求内容的同质群体,每个老年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其自身的价值。
第二,尊敬每一位老年人。已有研究表明,老年人通常会遭受歧视,如被人认为墨守成规、刻 薄、累赘,得不到其他成年人可以得到的机会等,反对老年人歧视是有效社会工作的必要组成部 分。
第三,为每一位老年人创造成长环境。专业社会工作者应当帮助入住老年人解决入住前后的 问题,激励他们发挥生理、心理、情感、经济方面最大的潜能,为其创造积极的生活环境。
第四,采用综合视角分析老年人生理、心理、精神健康之间的相互作用。社会工作者必须时刻 意识到那些对于入住老年人的健康产生消极影响的各类因素,如有可能,最好能够采取措施预防 消极影响的发生。
第五,为老年人提供一个支持性的物理环境而非对个人有挑战或有损害的环境。社会工作者 必须与养老机构中所有层面的工作人员以及入住老年人的家属、朋友以及社区保持交流和互动, 这对于提高入住老年人生活的积极性是非常必要的。
第六,通过社会交往、参与决策制定等措施增强入住老年人的积极自己形象。社会工作的核 心理念是“助人自助”,社会工作者除了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各种特别化的专业服务外,还需要充分 发挥老年人的各项潜能,提高老年人的自立、自决能力。
当然,养老机构中的社会工作者同样也会面临专业伦理价值冲突的问题,典型的冲突包括老 年人的自立自决与特殊老年人(失能老年人、痴呆老年人等)的完全照料、鼓励老年人发挥潜能与 对其安全保护等问题。诸如此类的专业伦理价值冲突是养老机构中社会工作者工作内容的重要 组成部分。
(二)养老机构中社会工作者的职责
国外对老年社会工作的研究明显少于其他服务领域,如儿童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的研究, 有学者反对将老年社会工作者和其他成年人社会工作者(仿佛老年人不是“成年人”)区分开来 (Midwinter,1990),也有学者认为老年人并不是一个有着相同需求的同质群体,老年社会工作者拥 有一些独特的方面。如Marshall(1990)强调老年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应当在于:鼓励交流、进行需求 评估、支持老年人管理(来自于失去以及改变)的风险、对那些患病或残疾的老年人提供支持、获取 及组织资源、与其他专业人士合作、帮助其他帮助者(如照料者、同事等)、反对老年歧视等。在此 基础上,Crawford & Walker(2004)又强调了以下角色的重要性:照料策划、干预和审核,了解老年人 的个人经历以及个人档案的重要性,赋权。近些年提高老年人的优势及抗逆力也被其他学者所强 调(Thompson,2002)。
一般来说,养老机构中社会工作者的职责应该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帮助老年人顺利完成从 以前的居住环境到机构环境的转变过程,满足老年人的社会/情感需要;第二部分是老年人入住机 构后,针对老年人可能产生的环境适应问题、与医护人员相处问题、与其他老年人的问题、与家属 关系问题、因疾病产生的心理问题等,保证入住老年人持续的需求被满足,鼓励老年人参与到照料 计划、转院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等,此时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就应当是使每位入住老年人在社会、情感 健康方面发挥最大的潜能。
社会工作者介入养老机构的一个重大挑战就是如何在机构环境中,利用老年人个人、家庭、机 构和社区的资源,充分运用专业的技巧与方法,帮助激发老年人各项潜能,满足其多样化、特别化 的服务需求,提高自身的生活质量。社会工作者在养老机构中的具体职责详见图1。
三、养老机构中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分析
社会工作者提供的服务要与其他“专业人士”,如护士、医生、心理学家等区分开来,通过他们 对社区资源的了解、对入住老年人优势(而非病理学)的关注、与入住老年人的交流、应用人在情境 中(P-I-E)框架等途径,评估和应对入住老年人的生理、精神、社会心理及社会的问题,寻求入住老 年人的社会改变。
社会工作者在养老机构中应当着重关注老年人生理、心理疾病以及残疾的预防,身体、社会功 能的保留及提高,卫生保健服务、生活质量的提高等若干方面。在不同阶段,社会工作者在养老服 务机构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一)市场营销者
针对潜在的入住老年人,养老机构中的社会工作者需要与社区内的老年人保持密切联系,对 本地区其他养老机构进行充分的了解,通过制作宣传单、小册子介绍本机构概况,运用媒体等资源 对养老机构进行宣传,提高养老机构的吸引力。
(二)咨询者
在老年人入院前,入住养老院无论对老年人自身,还是对其家庭、朋友以及工作人员来说都是 件大事,需要入住前的计划和协调。老年人及其家属需要了解机构信息、实地去感受养老机构的 环境、进行全面审查、和工作人员交流沟通、对服务内容和程序进行了解等。社会工作者通常是入 住老年人或家庭联系机构时首先要接触到的人,社会工作者需要提供养老机构的基本信息以及参 观机会,评估入住老年人的需求,与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庭建立联系。
让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认识到养老机构中有对新入住老年人怀有浓厚兴趣的社会工作 者,是比较让人欣慰的事情。在老年人刚到达养老机构时,社会工作者应当对入住老年人或家属 予以接待,引导他们进入养老机构。利用这个时间,观察老年人需要如何称呼,并对养老机构的政 策、时间表和服务内容进行介绍,并给老年人及其家属留下充裕的提问时间。
(三)研究者
帮助新入住的老年人适应机构生活是社会工作者首先要做的一项工作,为了帮助入住老年人 更好地适应机构环境,社会工作者需要了解入住老年人基本信息,如经济状况、社会保险、主要赡 养人、原工作单位、宗教信仰等,以及老年人一些附属的设备或服务,如特殊的药物、床或轮椅等以 及院外服务(如交通、救护车服务)。此外,还需要针对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进行了解。在资料 收集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还需要通过咨询、调解和倡导等手段,帮助家庭成员重新定义他们的角色 及关系,帮助其协调、解决因入住养老机构产生的各种冲突。
社会工作者还需要帮助识别入住老年人的社会及情感需求。传统研究认为,老年人一旦入住 养老院,会对其产生负面的生理和心理影响,悲伤、孤独、抑郁是不可避免的,并将其称之为“转移 损伤”(transfer trauma)。作为社会工作者,需要准确研究老年人的社会和情感需求,并提供合适的 服务。
然而现代研究方法却表明,如果入住养老机构是老年人自愿的、养老机构环境是支持性的,或 者老年人已经准备好入住的话,转移损伤并不是必然发生的。支持性的环境和入住准备工作主要集中于养老院工作人员,尤其是社会工作者,因此,社会工作者需要了解什么是支持性环境以及如 何有效提供支持性环境。
(四)评估者
评估可以使社会工作者了解老年人的需求以及面对的问题。没有对入住老年人进行全方面 的评估,社会工作者就不能制定照顾计划。评估内容应当是全方面的,包含老年人生活的各个方 面。
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口统计信息、健康状况、认知功能、功能特性、精神健康状况、社会及 非正式支持、环境、财政状况等。最常用的老年人评估指标是OARS(the Older Americans Resourc- es and Services)多维度功能评估问卷。社会工作者对老年人进行访谈,询问有关入住、完成日常活 动的能力,以及一般健康状况。基于老年人的回答,社会工作者分析老年人生活的问题所在,并在 此基础上制定今后的照顾计划。
(五)策划者
首先,社会工作者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对老年人的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照料队伍中的一员,为 每位入住老年人制定综合的、特别化的、团队协调行动的照顾计划。养老机构中的社会工作者需 要与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专业医疗人员进行合作,确保老年人的多样化、特别化的需求得到满足。 这个照料队伍中包含了提供有关社会服务、护理、营养、行动/反应治疗、身体健康、语言治疗等服务 的人员。
在制定服务计划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需要确定老年人的社会资源,包括社区资源、社会福利 等,因为一些老年人可能没有认识到他们本应获得的社会福利或社会服务,或者以前申请过但自 身并不十分清楚了解。
其次,离院计划(discharging plan)在老年人刚入住养老院时就应当着手制定,离院/转院计划 包括转到其他养老机构接受其他的照料或者回到家庭。对于那些需要一直待在养老机构的老年 人,离院计划则应当是指当入住老年人的需求发生变化时,将其转到其他项目。
当老年人离院或转院时,他们可能需要各种服务,如疾病治疗、家庭照料服务等,社会工作者 需要为离院/转院的老年人做好所有可能的安排。对于那些离开养老院回家或转到其他机构的老 年人,离院计划不仅应当关注入住老年人当下的照料需求,同时还要关注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转院 需求。离院计划包括对新机构的参观、对老年人及家庭成员提供咨询服务、对需要照料的回归家 庭老年人的家庭照料者提供培训等。对在养老院待很长时间的入住者集中提升他们的自己照料 能力,并且帮助他们发挥自身最大的功能。
(六)使能者
在传统的养老机构,老年人获得相同的待遇,日常活动也是预先安排好的,缺乏自主性,这种 行政命令式管理方式导致老年人的依赖性增强,以及产生不快乐、绝望、孤独、无趣、被隔离、无力 感等负面情绪。机构工作人员也普遍认为,入住老年人是无能的、具有较强依赖性的、孩子气的, 并且患有不可治愈疾病,除了照料、服务以及治疗外很少能为他们或者和他们一起做什么。作为 成年人标志的冒险行为,对于入住老年人来说是完全不被鼓励的。 而社会工作专业接受的教育是:自立、自决是人们的基本权利和需要,社会工作者的责任是“助人自助”。社会工作者应当鼓励人们冒险、改变现状,提倡做他们想做、需要做,或者感兴趣的 事。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指导下,社会工作者在此阶段的工作内容是帮助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庭成 员保障其生活正常化,在新的环境中舒服地生活,帮助入住老年人保持自己,以及独立、自决的能 力。
在促进老年人自助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需要平衡老年人的自立自决、风险与保护。每位老年 人都是独特的,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和兴趣、才能、技巧、需求及愿望,社会工作者通过倾听老年人 的人生经历,发现他们的感受,与老年人建立伙伴关系,以帮助他们认识自身生活经历的价值,激 发老年人的能力与优势,实现每位老年人的自立、自决。在帮助老年人实现自立自决的同时,还需 要考虑提供适当水平的保护。养老机构在鼓励入住老年人进行一些冒险活动的同时,也要帮助他 们识别、应对风险。因此,如何平衡老年人的自立自决与对其进行适当的干预保护是社会工作者 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七)沟通、协调者
首先,社会工作者有义务保持与入住老年人的常规联系,联系频率、联系内容因老年人的需求 和机构的政策而有所不同。然而,一对一的接触应当符合一定的规律,以识别老年人持续的社会、 情感需求,并对满足这些需求进行筹划。
其次,社会工作者还需要与其他工作人员、老年家庭成员或朋友进行联系,协调老年与家庭成 员之间、家庭成员与养老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有时,机构工作人员或家庭成员会向社会工作者 提出一些不合适社会工作者处理的问题,这时社会工作者应当放轻松地让其知道在某些特殊问题 上不能给予帮助,但是可以为其提供合适的员工或机构信息。
(八)监督者
在养老机构中,并非所有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都能达到照顾标准,因此,为了保证服务质量以 及老年人服务需求变化,社会工作者需要对养老机构服务进行定期审查,通过监督检查可以实现 对老年人需求变化的反应和养老资源最大化利用。此外,入住老年人,尤其是有精神问题或者高 龄老年人,除了需要完全的照料外,更面临着一些诸如老年歧视、虐待和忽视等的风险,需要社会 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对养老服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社会工作者需要对关注或质疑服务标准的老年人及其家属赋权,保证监督照顾计划能够正常 实施,以及满足不同变化的需求。
(九)记录者
国外很多法律都要求社会工作者保留准确、及时的工作记录,工作记录是作为和每位入住老 年人保持联系的证据、社会和情感需求确定的依据、满足这些需求的特别化方案设计的基础,以及 确认这些需求被满足的过程。此外,记载一些入住老年人在情绪、关系或环境方面的关键变化,如 亲属或亲密朋友的死亡,为其他照料者提供更深层次的思考。
社会工作者应当对每位入住者的记录包括:入住的历史、社会服务评估、服务照顾计划、社会 服务进程等,并且在记录的过程中,严禁加入个人的感情、想法或解释。
(十)资源整合者
在宏观领域,养老机构中的社会工作者需要在工作中整合养老机构、社区、政府,以及社会资 源,实现养老服务提供的社会化。首先,各主体之间要实现老年人信息共享;其次,加强政府的主 导责任,建立各服务提供主体间的合作关系。
四、社会工作者介入养老机构的影响因素
虽然我国政府已经认识到社会工作的重要性,但社会工作职业在我国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社会工作发展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从目前来看,影响社会工作者进入养老机构的因素主要 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社会认知度、认同感
我国的社会工作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与国际社会社会工作的发展还存在较大差距。整个社 会对社会工作专业的认知度还很低,很多养老机构并没有社会工作者岗位,甚至一些机构管理者 根本不知道有社会工作专业。
我国社会对社会工作者的认知度、认同感都比较低,社会工作者的社会地位也较低,社会工作 职业还没有成为对青年社会工作者有吸引力和能够稳定就业的岗位。
(二)工作的可替代性
老龄化的加剧为包括社会工作在内的很多专业提供了新的工作岗位,如注册护士、专职人员 的助理(治疗师、助理护士、家庭护理员、个人护理员,以及其他个案工作者)等。其他专业人士及 助理也可以从事目前看来专属于社会工作范畴的服务和支持,比如,注册护士和社会工作者都可 以作为个案管理者,如果经过合适的培训以及颁发许可证,二者也都可以提供心理治疗。同时在 社会服务领域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和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生都可以提供评估和个案管理等。
但是对未来老年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并不能准确预测,随着对老年照顾服务需求的增长,包 括社会工作者在内的专业人士及助理员的需求也在增加,非社会工作者专业人员及助理员可能会 满足其中一部分需求,但是其他专业人员及助理员在机构养老服务提供方面很大程度上替代社会 工作者还是非常难预计的,因为这涉及到一系列复杂因素。
(三)社会工作者的教育、培训
影响专业社会工作者进入养老机构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养老机构对在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 职业吸引力。国外已有研究表明,阻碍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进入老年/养老机构领域的障碍有三项: 一是能够影响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从事养老机构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教师/督导的数量有限;二是缺 乏对老年医学课程的制度支持,社会工作本科及硕士教育很少或根本没有设置老年学课程;三是 对接受社会工作培训的学生缺乏经济支持及激励。如果解决这些障碍,社会工作学生对老年社会 工作事业的兴趣就会提高(Lubben等,1992)。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也是影响社会工作职业选择与供给的直接因素。国外研究表明,那些养老机 构和医院中的全职社会工作者的工资比其他领域的社会工作者的工资低很多。养老机构中的社会工作者应该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行列,与具有律师、会计师、医师相同的地位待遇,只有这样,才能 鼓励大量具有专业理念和方法技巧的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投入到养老服务中。
(五)养老机构环境变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老年服务的提供方式和提供者都可能发生变化,如家庭护理以及社区 照料正变得越来越流行,可能导致入住养老机构的比例下降。与此类似的是,随着老龄化的加剧, 以及高龄、空巢、失能、贫困老年人的增加,他们可能更需要集中照料。但是,要准确判定这些环境 变化如何改变养老机构中社会工作者的需求与供给则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拓展:养老服务调研报告
是我国进入老龄社会较早的城市之一,XX年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XX年左右。以铜梁为例:据统计,我县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15.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8.4%,比全市高1.2个百分点,比全国高4.7个百分点。老年人每年以6%的速度持续增长,已提前XX年达到全国老龄化水平。全县有空巢老人8万余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52%。老龄人口总体呈现出规模大、增速快、空巢老人多的特点。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家庭小型化、空巢化以及年轻一代面临的巨大社会竞争,单纯由政府提供机构养老已不能满足养老需求,实施养老服务社会化已成为大势所趋。
一、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基本内涵
养老服务是指为满足老年人物质、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求为其提供的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化主要是指服务对象和服务提供主体的社会化转变,不再是原来单一的政府福利供给方式,它是养老事业的发展方向。主要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投资主体多元化。打破由政府和福利机构包办养老事业的格局,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投资兴办社会化、市场化的养老机构,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服务对象公众化。改变传统养老模式主要由福利机构向“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养老服务的局面,面向全社会老人并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实行有偿、减负或无偿等多种服务。
(三)运营模式多样化。改变以往养老福利机构全部由政府投资、政府管理的模式,引入政府投资建设,委托专业化管理,政府不投资建设而补贴部份入住老人费用;民间投资建设,按照市场化模式运营等多种运营模式。
(四)服务形式多样化。通过拓展养老机构社区服务等服务项目,增加如托管、心理咨询、康复治疗等各种养老服务,为家庭提供支持。
(五)服务参与公共化。养老服务网络的构建,除了政府的主导和非营利组织的运作外,广大志愿者的参与也是一个重要的系统支持,特别是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仅可以通过互帮互助为老年人提供便利,而且还有利于加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我县实施养老社会化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全面落实各项养老政策。我县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养老工作摆在民政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五保供养、高龄补贴等政策的落实。全县现有五保户2599人,城市三无人员1754人。自XX年10月起,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原240元/人·月调整为270元/人·月,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由原370元/人·月调整为415元/人·月,均达到市政府规定的供养标准。全县1686名9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按时领取了高龄生活补贴,其中,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月400元,补贴标准居全市前列。
(二)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XX年,筹集资金1500万元修建铜梁县福利中心,采取慈善损赠、市级支持、自筹等方式,筹集资金940余万元,新建了土桥、二坪、安溪、白羊、蒲吕、围龙敬老院;XX年,投资690万元,新建少云、安居和石鱼3所敬老院,扩建高楼敬老院;目前公办养老机构74所,共有床位2400张。同时,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目前民办养老机构共6所,有床位800张,入住率达90%。我县还建成老年大学1所、老年活动中心1所。
(三)顺利推进社区养老。XX年以来,我县相继建成巴川街道正街、和平、龙山、东方4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所,为老年人提供文体娱乐、培训和免费体检等服务。XX年,又在8个镇街各选定1个社区或村作为全县社区养老示范点建设,建成10个星光老年之家和12个社区综合服务站,为老年人开展健康娱乐活动提供了阵地保障,为XX年前实现全县50%的村、100%的社区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站做好示范、引领。
(四)多举措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敬老院实施“268”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敬老院的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对民办老年公寓实施“两规范一标准”(即: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每年对全县老年公寓和敬老院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每年选送部分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到市局进行培训,县民政局每年采取参观见学、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三是提高从业人员待遇。XX年以来,两次提高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待遇。从XX年7月1日起,按院民50人以上、20人-50人(不含)、20人以下(不含)的院长,每月工资分别由1200元、1000元、1000元提高到1470元、1365元、1260元,敬老院炊事员、护理员由900元提高到1155元。今后,建立与最低工资标准联动机制,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生效之月起,以上四类人员分别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4倍、1.3倍、1.2倍、1.1倍调整工资待遇。四是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全县组织志愿者队伍500余名联系了306名空巢老人,在农村实行了邻里亲友结对帮扶空巢老人的制度,定期看望、生活照料、解决纠纷等,极大地发挥了社会的关爱,提高了老人对社会的认可度。
三、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规政策滞后,配套政策难落实。当前对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的法规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等大都是1998年至XX年期间制订发布的。自XX年国家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思路以后,从上到下相继出台了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去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扶持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意见》(渝办发〔〕252号)。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涉及的单位多,没有详细的实施细则,兑现优惠政策的难度比较大,主要表现在落实土地难、享受补助难、审批时间长,严重制约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二)布局规划随意,投资回报周期长。地方政府对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缺乏统一整体的规划,没有具体的网点布局,民办养老机构在设点、数量、规模等方面的随意性比较大,致使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比较零星,没有统一的标准。另外,养老服务业初期投入较大、服务成本较高、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经营风险较大,致使投资者思想顾虑较大,投资积极性不高。据测算,新建养老机构平均每个床位要投入3万元(不含土地费),办一个1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投资要300万以上。目前的补助标准是:新建100张床位以上且符合条件的每张给予4000元的补助,租房新建且租期在5年以上办50张以上床位的每张给予1000元的补贴,补助标准很低。
(三)服务内容单一,从业人员水平低。目前,社会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仍侧重于生活起居、日常护理,而对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法律维权等其它项目的服务重视不够,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需求;从业人员大多以临时招聘为主,未经专业培训,边干边学,同时因为待遇不高、劳动强度大、社会偏见等原因,专业的养老服务从业人才引不起、留不住,从业人员流动频繁,工作稳定性不高。
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对策建议
(一)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一是要制定科学系统的养老服务体系总体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站在养老产业化的高度,以适度普惠为目标,建立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基本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总体规划。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刚性指标,统盘考虑,同步实施。二是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根据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规划好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的整体布局,在土地划拨、建设标准设置等方面进行宏观考虑,项目设施要纳入地方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项目用地要纳入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多方筹措资金,保证项目如期实施。三是要细化各项指标,分步实施。政府要积极承担养老事业的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职能,建立养老事业考核激励机制,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二)政策层面给予足够支持。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操作性很强的相关配套政策,不断丰富和扩大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政策体系。可以考虑制定为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购买公益性岗位、提高床位补助费。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要帮助落实优惠政策,在审批、各种手续办理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对有关手续费用给予减免。
(三)拓宽投资渠道。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资金投入上对养老服务机构配套设施予以倾斜,逐年增加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重点建设一批基础性、示范性的社会养老机构。同时,积极动员民间力量,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投资、承包、租赁、托管、股份制等形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解决社会养老投资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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