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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引导语: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和各项工作有秩序的进行,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下面是yjbys小编为你带来的酒店管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分管酒店以及全体员工。
第二章 消防安全总则
第三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一项 公司将会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二项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第三项 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项 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第五项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项 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第七项 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四条 防火巡查、检查
第一项 各部门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第二项 消防工作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公司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第三项 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第四项 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公司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五项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五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第一项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员工占用疏散通道,严禁有关部门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第二项 工程部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第三项 消防工作管理职能部门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第四项 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第五项 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六条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
第一项 所有员工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第二项 消防工作管理职能部门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第三项 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第四项 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第五项 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第六项 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第七项 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第七条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第一项 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第二项 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项 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6、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消防工作管理职能部门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将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八条 火灾隐患整改
第一项 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二项 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第三项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第四项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九条 安全用火用电用气
第一项 火灾预防基本观念
1、火的形成需要下列三个条件:即可燃物、空气和火源,三者缺一火即无法形成。
2、对火灾扑救,通常采用窒息(隔绝空气),冷却(降低温度)和拆除(移去可燃物)等三种。 第二项 火灾的种类依我国国家标准(CB4968)的规定可分为四类:
1、普通火灾(A类):凡由木材、纸张、棉、塑胶等固体物质所引起的火灾。
2、油类火灾(B类):凡由引火性液体及固体油脂物体所引起的火灾,如汽油、石油、煤油等。
3、气体火灾(C类):凡是由气体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都称为气体火灾,如天然气、煤气等。
4、金属火灾(D类):凡钾、钠、镁、锂及禁水物质引起的火灾。
5、电器火灾:凡是由电器走火漏电打火引起的火灾称为电器火灾。
第三项 灭火器的种类及使用方法
1、泡沫灭火器:适用AB类火灾,分为化学泡沫和机械泡沫两种,其中化学泡沫使用时颠倒使用,现已淘汰,而机械泡沫使用方法同于粉灭火剂。缺点:造成污染,不可使用于C类火灾,每四个月检查一次,药剂一年更换。
2、二氧化碳灭火器适BC类火灾,使用方法:a)拔出保险插销:b)握住喇叭喷嘴和阀门压把;c)压下压把即受内部高压喷出。每三个月检查,重量减二》需重新灌充。缺点:使用人员极易冻伤。
3、干粉灭火器:分为ABC和BC干粉两种,其中适用ABC类火灾,使用方法:a)拔掉保险销;b)喷嘴管朝向火焰,压下阀门压把即可喷出。三个月检查压力表(1.2Mpa)药剂有效时限三年。
4、清水灭火器:它最适合灭A类火灾,不适合扑灭其它类火灾。采用拍击法:先将清水灭火器直立放稳,摘下保护帽,用手掌拍击开启杠顶端的凸头,水流便会从喷嘴喷出。 第四项 火源和气体的管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1、天然气皮管道是否破损或漏气,使用后阀门应切实关闭和关紧。
2、大楼内部工程施工中的用火,须指定施工期间的负责人明确责任和范围。
3、厨房的尘垢油污应常清洗,烟囱及油烟通风管应加装铁丝铁罩。
4、不可乱丢烟蒂。
5、未经许可,使用藏置危险物品者应立即通报当地消防部门或公安机关。
第五项 用电安全常识
1、保险丝熔断,是用电过量预告,不可愈换愈粗,以免短路时不能及时熔断,引起火灾电线着火。
2、电线陈旧,最易破损,应注意检查更换。
3、衣柜内不可装设电灯烘烤衣物。
4、电暖炉不可设置易燃物品或靠近衣服。
5、电热水器检查其自动调节装置是否损坏,以免发生过热,引起爆炸后火灾。
6、电气机房及配电所开关附近应备干粉灭火器以备防火。
第十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
第一项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二项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第三项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第四项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
第五项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第六项 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一条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
第一项 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第二项 消防工作管理职能部门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第三项 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四项 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第五项 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第一项 消防工作管理职能部门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项 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三项 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第四项 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第五项 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十三条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第一项 消防工作管理职能部门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第二项 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第三项 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第四项 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第五项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第六项 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第七项 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第八项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第九项 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第十项 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第一项 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第二项 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三章 受伤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一些小意外,以下是一些日常自救方法,供各位员工参考:
第一项 量出血或流血不止时,立即止血。最初可用清洁软布对着伤口用力压迫或用布条等结扎止血;如未止住,改用压迫止血点。不要用棉花、草纸、药膏等擦抹伤口,特别是头、胸、腹等部位受伤时,易引起感染。如果伤口深达肌肉时会有破伤风的危险性,去医院找医生进行适当的处理,并应注射破伤风抗毒素。
第二项 到针或铁钉。不要惊慌,小心完全地将扎入肉中的针或钉拔取出来(一般不主张拔出,最好到医院处理)。因伤口小而深,最易化脓,应挤压一些血出来以消毒。如仍有异物残留肉中,最好X线检查来确定,并要注射破伤风抗毒素。铁钉折断时,不要将取出的部分扔掉,让医生确定是否还有残留。如针尖留在肉中没有全部拔取出来,针头可能移动,需要经X线检查来协助定位并拔出。
第三项 骨折。如果有骨折,不要乱走动或做其他活动,同时不要随意将骨折部试行屈入。如果折断的骨骼露在外面并有出血,应立即进行外伤处理和止血处理。手足部骨折,可用小夹板支撑固定好。颈部、脊柱和腰部骨折,让伤者躺在木板上,再用软垫或毛巾卷扎固定好伤部。搬运伤者时,应预先做好固定工作,以确保在搬运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项 关节脱位。使脱位的关节安静地固定成最舒适的位置,不要自行强硬把脱出的部位整复原状。脱臼有可能会合并骨折,应及早接受医生的诊治。
第五项 急性扭伤。安静地用冷湿布包扎或冰块冷敷,应注意扭伤可引起骨折现象。手足扭伤,应将患肢抬高。肿胀严重,运动时疼痛明显加重或出现皮下淤斑时,可能发生骨折。搬运时不要移动患部,固定后再搬运。受伤后不要立即入浴或按摩,休息到疼痛和肿胀消退后才能逐渐活动患部。
第六项 异物入眼。不要揉擦眼睛,以免损伤眼睛的角膜,引起视力障碍或失明。用清洁的水或生理盐水洗眼,注意用注射器时一定要拔去针头。如果看到眼睑中的小沙粒或灰尘时,用干净手巾或蘸湿的纱布把沙尘取出。用手轻轻地拈着上眼睑向下拉盖在下眼睑上面,反复几次引起流泪,使下眼睑中的异物因泪水冲洗被移动到明显的位置,易于取出。不要乱滴眼药水。如果以上各种方法均不能取出异物,或总感眼睛极不舒适,有可能角膜受到损伤,应立即去医院诊治。
第四章 保密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十七条 公司所有部门、分管酒店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十八条 公司秘密范围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第一项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第二项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第三项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第四项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第五项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第六项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资料,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第七项 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十九条 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普通四个等级。
第一项 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第二项 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第三项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四项 普通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影响。
第二十条 公司密级的确定:
第一项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 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第二项 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第三项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四项 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二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指派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公司应按按集团的保密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对于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第一项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露公司秘密或涉及公司秘密。
第二项 所有电脑设备制定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并按存档资料的不同密级加设不同密码,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项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四项 严格遵守文件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秘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给总经理,不准带秘密文件到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秘密文件。
第五项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六项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外借。
第七项 所有合同协议、函件在领导审阅签订后,由部门文员整理归档,其余无关人员一律不允许擅自查看。
第八项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下载、复制、传输、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复印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九项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营的秘密文件(包括电子文档)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便叫给公司其他人员。
第十项 员工离开办公室室时,必须将涉密文件、资料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并上锁。 第十一项 所有机密文件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项 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公司机密,应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 第十三项 发现了有可能涉密的现象应立即向有关上级报告。
第二十四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项目报价,由公司销售部门负责执行,并采取应的保密措施。
第二十五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六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第一项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第二项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与会人员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第三项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第四项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二十七条 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二十八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出处理。
第二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处以书面警告一次:
第一项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第二项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三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一项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第二项 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第三项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章 物品安全制度
第三十一条 员工应当爱护、保管好公司的物品财产,如发现遗失,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以便及时作出处理。
第三十二条 如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的物品财产遗失,本员工将负上相应的处罚
第三十三条 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各部门要在本单位进行一次以防盗窃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做到人走锁门,保证物品安全。
第三十四条 严格执行现金、贵重物品管理规定。个人的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一律不许放在公司过夜。公司的现金、贵重物品要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切实落实贵重物品的防范措施。严格按保卫处下发的关于做好安全的通知要求去做,切不可为了争抢时间而忽视了安全。
第三十五条 各宿舍、物管要严格值班、值宿制度。各宿舍、物管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切实负起责任。对出入楼宇人员进行登记验证、认真盘查,加强巡视,确保万无一失。
第三十六条 预防盗窃的方法
第一项 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人离门关;
第二项 妥善保管个人财物,随身携带贵重物品。(温馨提示:手提电脑可以进行加锁。现在市面上比较流行手提电脑链条锁,锁端由密码或者钥匙控制,美观且实用。) 第三项 安全使用寝室钥匙,不得私借他人。 严防非法促销,谨防上当受骗。 第四项 随手锁车,严管车辆。
第五项 自觉遵守宿舍制度,服从宿舍管理。
第三十七条 案发后的补救措施
第一项 尽快报警
第二项 保护现场
第三项 及时挂失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从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四十条 本制度有未完善之处,公司可制定相关补充规定,以补充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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