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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空间组合的作用
空间的合理化并给人们以美的感受是设计基本的任务。要勇于探索时代、技术赋于空间的新形象,不要拘泥于过去形成的空间形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室内设计空间组合的作用,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室内设计一般要进行空间组合,这是空间设计的重要基础。而空间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主要是通过分隔的方式来完成的。当然,空间的分割与联系也是相对的,相辅相成。从空间的整体要求看,只谈分隔不谈联系,或只谈联系不谈分隔都不可能体现现代空间设计的环境整体意识,也不可能满足人们在室内空间的各种生活活动和精神方面的要求。要采取什么分隔方式,既要根据空间的特点和功能使用要求,又要考虑到空间的艺术特点和人的心理要求。
讲到室内空间的分割和联系,自然涉及到空间的”围””透”关系。只围而不透的室内空间诚然会使人感到私密,闭塞,只透而不围的空间尽管开敞,但处在这样的空间中使人犹如置身室外,同样也失去了室内空间的意义了。
在室内设计中的空间组合中,室内空间要采取什么分隔方式,既要根据空间的特点和功能使用要求,又要考虑到空间的艺术特点和人的心理需求。前面提到,空间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主要是通过分隔的方式来体现的,空间的分隔换种说法就是对空间的限定和再限定。至于空间的联系,就要看空间限定的程度(隔离实现,声音, 湿度等),即限定度。同样的目的可以有不同的限定手法;同样的手法也可以有不同的限定程度。
室内设计中的空间组合时,尽管限定的要素十分有限,基本限定的手法也是屈指可数的有限的几类,但他们以不同的具体材料,不同的具体色彩并按不同方式组合后形成的空间却是丰富多样的。同样是为了分隔空间,比如在一个餐厅中,用屏风,矮墙,花台,栏杆等不同的手法,心理效果会有很大的不同。用什么材料,什么造型,看上去是否稳定,位置是高是低,是否遮挡视线,是否可以依靠等。这一系列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它所限定的空间。因此,室内空间的限定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是在原有的母空间中的再限定。其基本的几种限定方式与一次限定大致相同,但对人的心理影响效果还是有些差异,通过前述可以归纳出几种限定方式:
1、围合与分隔
室内设计中的空间组合时,围合是一种基本的空间分隔方式和限定方式。一说到围,总有一个内外之分,而它至少要有多于一个方向的面才能成立;而分隔是将空间再划分成几部分。有时围合与分隔的要素是相同的,围合要素本身可能就是分隔要素,或分隔要素组合在一起形成围合的感觉。在这个时候,围合与分隔的界限就不那么明确了。如果一定要区分,那么对于被围起来的内部,即这个新的”子空间”来说就是”分隔”了。在室内空间,利用这些材料要素再围合成再分隔,可以形成一些小区域并使空间有层次感即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有给人以精神上的享受。例如中国传统建筑中的”花罩”,”屏风”等就是典型的分隔形式,它可以将一个空间分为书房,客厅以及卧室等几部分,划分了区域也装饰了室内空间。又如大空间办公室中常用家具或隔断构件将大空间划分若干小组团,在每个小组团里有钟围合感,创造了相对安静的工作区域;外侧则是交通区域和休息区域,使每个组团之间既有联系又具有相对的区域性,很适合现代办公的空间要求和管理方式。
2、覆盖
室内设计中的空间组合当中,在自然空间中进行限定,只要有了覆盖就有了室内的感觉。四周围得再严密,如果没有顶的话,虽有向心感,但也不能算是室内空间;而一个茅草亭子,哪怕它再简陋破旧,也会给人室内的感觉。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有了覆盖的要求。
在自然空间里有了覆盖就可以挡住阳光和雨雪,就使内外部空间有了质的区别,与在露天感觉完全不同。在室内空间里再用覆盖的要素进行限定,可以有许多心理感受。例如在空间较大时,人离屋顶距离远,感觉不那么明确,就在局部再加顶,进行再限定。例如在床的上部设幔帐或将某一部分的顶局部吊下来,使这顶与人距离进些,尺度更加宜人,心理感觉也亲切,惬意。有时为了改变原来屋顶给人的视感,也可以用不同的形式或材料重新设置覆盖物,软化了整个环境的情调。在室内设覆盖物还可使人心理有种室外的感觉,例如在一些大空间特别是旅馆的中庭中,人坐的部分用一个个装饰性垂吊物,或遮阳伞,或灯饰,或织物等,再加上周围的树木,花鸟,水体,天光等因素,仿佛又置于大自然的怀抱中。这正符合在室内创造室外感觉的意图。因为人本来与自然有钟天然的难以割舍的亲切关系,在室内空间环境中,尽可能的使人有自然感,室外感,是对人性的回归。因此有时有意识的在室内空间设计中运用室外因素可以给人带来心理愉悦。
3、抬起与下凹
室内设计中的空间组合时,这种限定是用来变化地面高差来达到限定的目的,使限定过的空间在母空间中得到强调或与其它部分空间加以区分。对于在地面上运用下凹的手法限定来说,效果与低的围合相似,但更具安全感 ,受周围的干扰也较小。因为低本身就不太引人注目,不会有众目睽睽之感,特别是在公共空间中人在下凹的空间中心理上会比较自如和放松。有些家庭起居室中也常把一部分地面降低,沿周边布置沙发,使家的亲切感更强,更像一个远离尘世的窝。抬起与下凹相反,可使这一区域更加引人注目,像教堂中的讲坛和歌厅中的小舞台就是为了使位置更加突出,以引起人们的视觉注意。
在室内空间中,同室外空间不同的,就是这些手法不仅可在地面上做文章,也可以在墙面或顶面上出现。只不过可能叫法不同而称为”凹入””凸出”或”下吊”等。不过这些都有一定尺度上的限制,”下吊”部分过大,人们可认为是”覆盖”,墙面上”凹入”或”凸出”部分过多,人们又可看作是另一个空间,而如果尺度过小,又可能被看成是肌理变化。当然这仅是相对而言。
4、肌理变化
室内设计中的空间组合中,对室内空间的限定来说,肌理变化可说是较为简便的方法。以某种材料为主,局部换一种材料,或者在原材料表面进行特殊处理,使其表面枝干发生变化(如抛光,烧毛等)都属于肌理变化。有时不同材料肌理的效果可以加强导向性和功能的明确性,不同材料肌理的运用也可以影响空间的效果,而且用肌里变化还可组成图案作为装饰等等。
在室内的空间再限定往往是多次的,也就是同时用几种限定方法对同一空间进行限定,例如在围合的一个空间中又加上地面的肌理变化(如石材,地毯等),同时顶部又进行了覆盖或下吊等,这样可以使这一部分的区域感明显加强。
室内设计中的空间组合里,空间的分隔和联系,是室内空间设计的重要内容。分隔的方式,决定了空间之间联系的程度,分隔的方法则在满足不同的分隔要求的基础上,创造出美感,情趣和意境。
满足领域感与私密性:
对于各种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的室内空间,一般都要满足人们的不同活动行为的需要。有集体需要,也有独特的个人需要,同时不同的需要取决于人不同活动的性质,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有声音的还是安静的,公众的,小规模的抑或是私人的。如果室内空间存在不只一种的用途,那么就需要让他们共存。既要满足人们公众活动要求,当然也要满足人们对空间的领域感和私密性,因为人们的某些活动(如会议,观演,购物等)可能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或是相互毗连;而人的另一些活动(如休息,会谈,学习等)由于私密性的原因又可能要求有间距,或者分隔。有些活动可能要求进出方便;而另一些活动则需要控制进出;有的活动(KTV,卧室等)会有特定的空间要求,而另一些则可以较灵活或有可能去公用一个通用空间。
文丘里说过:”建筑的基本目的是去围合空间,形成一场合,并非仅仅去追求空间的向导。”意思就是说空间要表现出层次,要有相对的公共性与私密性的领域,并且要有一系列有象征,可被识别的标志加以区分。在这里,对场所的强调,实际上也就是对领域感的强调。领域感的形成正是室内空间具体化的体现,包含有人在其中从事某种或某几种活动的含义。强调领域感就是要把空间与人的社会活动与人们心理上的要求统一起来。这是空间设计创作中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之一。
室内设计中的空间组合时,对于私密性,它的特点可用”静”和”密”二字加以概括。”静”是相对的,是对该领域的空间气氛的特定要求;”密”则是形成领域感的具体分隔手段和先决条件。没有一定程度的”密”,也形不成一定程度的领域感。
室内设计中的空间组合中,对于不同功能,不同空间特点的室内,其领域感的满足和私密性的形成都有不同的具体处理手法。像居住空间,对卧室的私密性要求很高,空间分隔也就尽量以绝对分隔为主,空间界限非常明确,具有全面抗干扰的能力,保证了安静,私密的功能需求。而起居室中的会客区域,有时以家具进行象征性分隔,再加上局部装饰地毯进行强化,这样领域感便形成了。但这只是象征性的,是一种心理感受形成虚拟的领域感,其空间划分隔而不断,通透连贯,流动性极强。
可见,领域感的形成和私密性的满足是室内空间造型设计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内容。只有领域感形成了,才谈得上满足其私密性,而领域感的形成具体说来就是依靠各种不同方式的空间分隔处理,以满足人们对室内空间的开放或私密性要求。下面仅从满足领域感和私密性的角度方面对空间分隔形式加以诠释。
1、绝对分隔
这种分隔方法使空间界限异常分明,以实体墙面分隔空间,达到隔离视线,温湿度,声音的目的,形成独立的一个空间,具有很强的私密性。
2、相对分隔
通过屏风,隔断等,使空间不是完全封闭,具有一定流动性,空间界限不是十分明确。这种分隔形式形成的领域感和私密性不如绝对分隔来的强烈
3、意向分隔
也就是所谓象征性分隔 。主要是通过非实体的局部界面进行象征性的心理暗示,形成一定的虚拟领域场所,以实现视觉心理上的领域感。具体手法如下:
建筑结构与装饰构架 利用建筑本身的结构和内部空间的装饰构架进行分隔,以简练的电线要素组成通透的虚拟界面。
隔断与家具 利用隔断和家具分隔,具有较强的领域感。隔断以垂直面分隔为主;家具以水平面的分隔为主。
光色与材质 利用色彩的明度,纯度变化,材质的光滑粗糙对比,照明的配光形式区分,实现领域感的形成。
界面凹凸与高低 利用墙面的凹凸与地面,天花吊顶的高低变化进行分隔,使空间带有一定的展示性和领域感,富有戏剧效果和浪漫情调。
陈设与装饰 利用陈设和装饰分隔,使空间具有较强的向心感。既容易形成视觉重心,也容易产生领域的感觉。
水体与绿化 通过不同造型的水体与绿化的分隔,不但能美化扩大空间感,并划分出一定区域,还能使人亲近自然的心理得到一定满足。
室内设计中的空间组合中,室内空间作为人们活动的主要场所,无论其所要解决的功能要求,所要处理的空间关系,比起室外来,都要细致,复杂的多。在眼下电脑化,数字化的社会环境中 ,对于室内空间设计,其宗旨,说穿了,就是为了方便人们各种各样的生活,让人们在室内空间中把主要精力和更多时间投入到自己的个性化生活中去,作为室内空间,就应在人们个性化生活中增添一抹亮色,实质相互”配套”,相互促进。
扩展资料:
一、室内设计是一个全面的系统工程
无论在生产过程还是日常生活中,室内空间与人之间的联系始终是最直接、最贴切的。就建筑室内设计艺术而言,室内空间的整体性、各空间的比例构成、韵律等传统的审美法则,就是构成整个空间设计最主体的部分。而我们的日常工作与生活,总是以不同形式的占用室内空间,无论起居、交往、工作、学习等。由此可见,室内空间时刻影响着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
室内设计是一个全面而完善的系统工程。室内空间设计、装修设计、装饰陈列设计,成为系统工程中互为依存、不可分割的三大板块。其设计的构成就是根据设计师的整体设计风格及客户室内功能的需求,对建筑物内部空间进行排列组合、分割重构与再创造的过程。运用空间立体造型、色彩搭配、灯光艺术及软装陈设等手段,再结合环境心理学、人体工程学的元素等,从现代生态学、环保学的角度出发,对建筑室内内部空间做综合性的功能布置及艺术处理。
二、空间构成是室内设计的主要载体
建筑室内空间主要由点、线、面组合而成,外围景观和内部空间共同构成了整个室内结构,空间形状、装饰色彩、材质等视觉要素将直接影响到室内空间的审美品位。作为设计本身而言,室内空间的形状大部分是由原始户型的结构所定,空间的分割会因此受到局限。因此,设计师在进行设计空间构成的同时,首先屏弃无法改造的空间,在原始户型的基础上再进行空间的组合,以打造出空间最大实用性与功能的统一性。
众知,空间是建筑的主体。室内设计中的空间构成就是对室内空间再进行分解、组合等方面的调整。与后面的室内装饰、室内陈设相比,空间构成在室内设计中具有基础性地位, 也是评判—个室内设计优劣的基本标准。—般来说,设计师在着手设计室内空间之前,首先要了解该建筑原始空间的特征、房屋结构等,以及客户在使用功能上的需求、审美上的需求。在前期沟通的基础上,设计师再考虑用什么手法来进行空间分解和构成,创造出一个集科学、实用、视觉为一体的空间效果。因此,掌握空间处理手法对—个设计师显得尤为重要。
空间分割是空间构成的主要手法,也是最普遍的空间处理方式。最常用的空间分割方式可分为三种,分别是实体性分割、象征性分割和弹性分割。第一种是实体性分割,它主要包括使用实体墙面、室内屏风、软装家具及其它实体物来划分空间,这种实体性的分割方式,既可形成一定的空间构成感,又具有开放性、包容性。第二种是象征性分割,它包括使用雕塑、围栏、玻璃、绿化、悬挂物、水体、光线、色彩等非必要性的物体来划分空间,这种分割空间界面模糊,限定度低,使得空间更加开放。第三种是弹性分割,它利用可活动的界面进行分割,如推拉门、升降帘幕、可移动的室内陈设物等,这种分割的空间可随使用者需求的变化而随时调整,可塑空间可大可小,可闭可开,灵活度很高。
室内空间需要采取的分隔方式,既要根据空间本身的构成特点和功能需求,又要考虑到空间的视觉要素和人本身的心理需求。室内空间之间的分隔和联系,是室内空间设计的关键,分隔的方式,既决定了空间与空间之间联系的程度,又在不同层次上,创造出美感、意趣和意境。上面提到,空间各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主要是通过三种分隔的方式来体现,但实质他们又会以具体材料的不同、色彩搭配的不同、组合方式的不同,最后形成的空间必定是丰富多样、形式各异的。同样是空间分隔原理,在一个客厅中,用屏风、矮墙、花台、栏杆等不同的手法,在视觉上、心理上都会有不一样的空间体验。同样是空间分隔原理,用什么样的空间造型、什么样的材质,位置的高低、左右摆放等,这一系列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它所构成的室内空间。因此,室内空间的构成实际上也可以理解为是在原有母空间的基础上再进行分解、重构。
三、室内空间构成的人文理念
文丘里先生说过:“建筑的基本目的是去围合空间,形成一种场合,并非仅仅去追求空间的向导。” 意思也就是说室内外空间要表现出其层次感,要有相对的公共性与私密性的区分,并且要有一定的象征性,例如卧室空间和客厅空间的区分,就是私密性与公共性的区分。故,在做空间设计时特别强调领域区分这个概念,把空间构成与人的社会活动、心理活动的要求统一起来。这是空间设计创作中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于不同空间特点的室内,不同空间内的不同功能,其领域感的满足和私密性的形成都有不同的具体处理手法。像居住空间,对主、次卧室的私密性要求非常高,空间处理上会以绝对分隔为主,空间的界限非常明确,具有全面抗干扰的能力,保证了安静、私密的功能需求。而起居室中的公共空间,有时以移动家具进行象征性分隔,再加上局部装饰等等进行强化,这样公共空间的领域感便形成了。
总体上说,室内空间的建造就是为人所用的,是为适应人的各类社会活动和精神需求而建造的。创造一个适合人类生存与生活的空间,是建筑室内设计活动的主要目的和基本内容,無论是在空间的生产过程或日常生活中,空间与人之间的联系始终存在且关系密切。
随着新世纪经济全球化消费高峰的到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必将成为世界上需求量最大、从事人员最多、设计活动最广的建筑及室内领域发展大国。在未来的几十年,人们对室内设计的整体要求会越来越高,科学、科技、文化、艺术等元素越来越会成为人们所追求的室内要素,这无疑是对当下的室内设计行业提出更多的挑战,对室内设计本身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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