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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7年度事业单位考试安排通知
为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务管理,规范考务操作,同时方便各地各单位统筹安排事业单位人员的招聘工作,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将按照自愿参加、分级负责的原则,为各地各单位提供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全年集中安排2次,其中笔试时间为6月10日和10月21日,面试时间为7月1日和11月11日。公共科目笔试由我办统一组织命题、印制和阅卷,面试试卷由我办命制。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与自然科学专技类(B类),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1、综合管理类(A类)
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及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自然科学专技类(B类)
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B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两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相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A类与B类。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或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上午8:30开始 《结构化面试》
面试包含3个题目,考生的答题时间为15分钟。
三、考试委托
我办接受省级、市级及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委托,按约定的考试科目和日期,承担考试的命题、制卷、评卷、公布成绩等工作。
对省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我办可提供网上发布公告、报名、收费、安排考场和组织监考等考务服务。同时,我办将向各市开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的网上报名系统,为各市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各县(市、区)参加分类考试的,需经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同意,其委托函需经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盖章确认同意后送达我办。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的指导督查,对其考务工作承担起监督管理责任。
四、具体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如要参加分类考试的,应在考前20日以委托函(附后)的形式提出委托要求,确认委托关系;如要使用我办的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发布公告、组织报名的,应在考前40日提出书面委托,经我办同意后,开通网上报名系统管理员操作账户。各市的系统管理员必须经我办统一培训后,方可操作网上报名系统。
(二)各市、县(市、区)的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地自行组织,在杭的省级单位可委托我办负责具体的考务工作。
(三)各地各单位自行组织报名的,在报名结束后,应严格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附后)编排考场。考场编排完毕后,应在考前10日将试卷预订单(附后)、考生数据库(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岗位)报送我办。
(四)各地各单位应在考前1日凭单位介绍信、领卷人身份证(介绍信与身份证的姓名必须一致)到我办(地址:杭州市佑圣观路74—1号)领取试卷,认真做好试卷清点、交接、保密及保管工作。
(五)各单位在考前应告知应考人员,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应考人员应严格按照笔试科目作答要求(附后)作答。
(六)考试结束后,各地各单位应在考后2日内将全部试卷和答题卡(纸)送回我办。
五、考试收费
考试费按省财政厅和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每人每科40元,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各地自行组织考务工作的,按每人每科10元的标准上交我办,用于命题、制卷、阅卷等开支。
六、注意事项
各地各单位在网上发布公告时,应明确不同招考岗位所对应的考试类别,并告知考生考试科目等相关内容。
不同类别考生原则上应分别安排考场,不得将不同类别的考生混排在同一考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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