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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简章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8名。报名时间时间在2017年1月12日至2月6日。望广大求职者认真阅读下文公告,及时报名参加。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劳动技师学院),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55年,是全国第一所高级技工学校,办学底蕴深厚,具有培养“专科学历+技师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的独特优势。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学院位于美丽的泉城济南,现有槐荫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50亩,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现有8个教学系部,50余个招生专业,在校生1.8万余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初级岗位应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dlvt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将个人报名材料电子版(证书等纸质材料拍照扫描均可,要求完整、清晰)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zhaopin@sdlvtc.cn,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如:张某、教师1、本科、硕士、机械工程)。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2月6日。
报名材料:1.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2.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教师1至教师8等8个岗位面试中包含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三个环节,其他岗位面试包含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和实践经验等基本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面试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为通过考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学院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7196583。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组织人事处307室。
邮编:25002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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