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2024-07-07 16:42:21 网络学院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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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南京工程学院是江苏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南京。

南京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目前,南京工程学院是全国高等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专门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服务特需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主要起草单位,也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教育部CDIO工程教育改革首批试点高校。经过多年的改革创新,如今的南京工程学院已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的高等工程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法学等。

  南京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立于2001年03月,由学校成人教育处、江苏省电力职工大学合并而成,2001年11月学校成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并与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继续教育学院全面负责学校继续教育方面的工作,并与学校各专业院系根据需求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学院充分依托学校的教学、科研、实验等资源条件以外,还充分利用校内、外实习基地,为社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目前,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主要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远程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培训、技能鉴定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与管理工作。

  南京工程学院的成人高等教育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为了满足社会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开办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证书班和技能培训班,共向社会输送了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毕业生和各类人才数万人。目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设有各类专业三十余个,有本科、专升本(专接本)、专科三个层次,有函授、自学考试等多种学习类型。继续教育学院面向社会需求,特别面向机械、电力、核工业等行业,不断开展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以岗位、技能证书培训和新知识、新技术培训为主,培训人数上万人,为需要获得各种证书或进行知识更新的求学者提供服务。

  南京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设有院办公室、教务(函授)部、自学考试办公室、培训部(技能鉴定所)等科室,共有教职工22人。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结合我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工程大学的办学目标,南京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将坚持“稳定规模、规范有序、提升质量、转型发展”的方针,主动顺应社会经济和区域产业需求,在稳定招生规模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和内涵建设,注重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加快网络资源平台建设,实现在线学习远程教育。搭建继续教育立交桥,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充分利用我校应用型学科专业优势特色,更加密切与行业产业的合作办学,通过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创新发展加快继续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着力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声誉,为实现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工程大学做出应有的贡献。

  南京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机构设置

  一、教务部

  (一)主任:俞卫新

  (二)电话:83717033

  (三)岗位职责:

  1、负责成人学历教育日常教学教务管理工作;

  2、负责成人学历教育教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和修订;

  3、负责组织教学院、系(部)制订、修订各类成人学历教育、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4、负责成人学历教育课程建设,编制教学进程表,向院、系(部)下达教学任务,并协助院、系(部)进行教学过程的管理、质量监控、评估检查;

  5、负责成人学历教育学籍管理工作;

  6、负责成人学历教育考务工作;

  7、负责成人学历教育的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8、负责教材建设、教材计划的制订、采购及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函授站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成人学历教育教学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协助办公室完成相关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11、负责教师教学津贴的结算和发放;

  12、协同财务做好收费工作;

  13、负责实验室、机房、教室等教学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14、负责教学管理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工作;

  15、负责省教育厅“成人教育数据采集平台与管理系统”的数据采集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自学考试办公室

  (一)主任:王祖伟

  (二)电话:83723217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2、负责各类自学考试专业申报审核、招生计划制定及申报工作;

  3、负责组织安排各专业教学计划、考试大纲、实践教学大纲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4、负责协调全校自考助学教学管理工作,协调办学院系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5、负责和自考工作有关的对外联络与接待工作,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各对接学校的沟通与联系;

  6、负责自考助学招生宣传及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的审核工作;

  7、按照上级管理部门和学校的规定,负责各类自考助学经费的收取、结算与切块工作;

  8、负责对院系自考教学、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做好教学计划修订、教材使用与订购、命题、阅卷、教学质量的监控等工作;

  9、负责各类自考的教学督导、教学检查的组织落实工作。

  10、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培训部

  (一)主任: 马兆允

  (二)电话:83717317

  (三)岗位职责:

  1、负责成人非学历教育的组织、管理和统计工作;

  2、负责成人非学历教育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3、负责收集、掌握各类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信息,拓展培训及鉴定市场,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基层企业的沟通与联系;

  4、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点)的年检及各类职业技能鉴定计划、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

  5、负责培训计划、培训合同的起草、制订工作;

  6、负责和相关教学院系协调,落实培训和鉴定的教学实施工作;

  7、负责办班成本核算、合同经费落实、与院系分成结算及课时酬金的审核工作;

  8、负责各类培训和各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证书的审核工作;

  9、负责各类报表及上级相关检查和评估所需文件资料的审核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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