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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学院教学督导条例(草案)
为帮助大家了解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学院教学督导的相关信息,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学院教学督导条例(草案),全文如下:
一.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切实加强教学督导工作,学院决定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督导委员会)。
二. 督导委员会的工作目标是确保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系统健康运行,全面促进教学质量,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三. 督导委员会的组成
督导委员会由主任、督学组成。
四. 督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督导委员会在常务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院教学督导、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方面政策、方针的拟订与实施。
1. 审议教学督导、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管理等方面的重要议题。
2. 就教学发展改革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向学院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3. 指导、协调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支持院本教学评价体系的建设与实施。
4. 负责组织对相关教学质量事项(事件)、教学业务评优的审议或评审。
5. 研究教学督导规律,不断探索新途径、新办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 督导委员会成员的主要职责
1. 深入教学一线,掌握教学质量信息、动态。
2. 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有价值的相关意见、建议。
3. 分析评价全院的教学效果、教学质量及质量监控状况,及时通报信息,每学期提交书面报告。
4. 参与制定学院有关质量监控、教学督导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5. 树立服务意识,为教学工作、为教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六. 督导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月一次督导例会,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七. 本条例及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经院务会通过后生效。
附件二:
教育学院督学职责(草案)
督学是我院质量监控、教学督导工作的骨干,担负着对全院的教学工作、教学质量、教学管理、教风与学风等状况进行检查、督导的任务。职责主要有:
1.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信息,发现问题,把握动态,并及时向督导委员会反馈,每月进行一次书面信息通报。
2.定量进行检查性、评估性听课,并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意见,为学院提供评价信息。
3.开展教学工作调研,对学院的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专业与课程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参与学院组织的教学检查、教学评价、教学评优等工作。
5.督导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每学期向全体教职工做一次关于教学质量(包括学生的学习质量)、质量监控、教风与学风的分析报告。
6.树立服务意识,为教学为教师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和指导,并承担一定的指导青年教师任务。
7.以身作则、出色完成本职教学工作,每学年或学期开一次院级教学观摩课(或示范课)。
8.认真研究教学及督导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9.忠于职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10.严格遵守督导工作规章制度和纪律。
原文地址:http://www.es.qtc.edu.cn/info/1060/20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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