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管理要求

时间:2022-08-04 23:05:18 卫生资格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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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管理要求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共分五类,并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管理要求,欢迎阅读。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管理要求 篇1

  1、医疗废物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暂存处管理人员与运送单位交接记录,实行双签字。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存入档案备查。

  2、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同时做好日常定期消毒和清洁,达到环境保护和卫生主管部门要求。

  3、一次性医疗器具与医疗垃圾按标识分类存放。

  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转移联单资料至少保存3年,存入档案备查。

  6、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7、医疗废物暂存时贮存设置、设备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盗、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以及预防小孩接触,实行专人专锁、专人负责。

  8、积极做好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迎检工作。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管理要求 篇2

  1、医用垃圾暂存站应远离医疗区、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应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无关人员进入,以及有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2、按照《关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达标及设置警示标志的通知》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识。

  3、医疗废物暂存站由保洁员负责管理。贮存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消毒。

  4、医用垃圾暂存站只能用于存放医疗废物,不得混放其他物品。所贮存的.医疗废物应放入带盖的塑料容器中。

  5、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应完好无损,发现破裂、开裂,应及时更换、修复。

  6、医疗废物暂存站内应备用应急设备和工具,包括个人安全防护装备、消防灭火设备、泄露物清理工具、消毒剂、备用容器等。

  7、医疗废物暂存站停用或转作他用时,应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8、保洁员对各科室集中收集的医疗废物要按照规定进行称重、登记,做好有关的交接记录。

  9、医疗废物暂存站,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制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管理要求 篇3

  1、工作人员着装按照标准预防执行,戴好口罩、帽子、橡胶手套、穿高筒套鞋,做好个人防护,摘除手套后立即洗手。

  2、清运垃圾时注意垃圾袋有无破损,防止利器损伤。发生利器损伤常规处理后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3、医疗废物严格按五类放置,即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作好交接记录,按登记本逐项填写,暂存时间不能超过2天,资料保存3年。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门口设明显的警示标识。如遇传染性医疗废物泄漏、流失、扩散,立即报告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5、垃圾运走后暂存点进行清洗消毒,墙壁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按每平方米50ml喷雾消毒,地面进行冲洗,每日紫外线灯照射消毒1次。

  7、工作人员下班后做好个人清洁工作,更衣后方可离开工作区。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管理要求 篇4

  一、暂存库房设置要求:

  1、库房必须远离生活垃圾,防雨淋、防雨洪冲击或浸泡;设各自通道。且方便医疗废物运输车出入。

  2、必须与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分开;相距20M以上。

  3、有密封措施,设专人管理,防鼠、防蟑螂、防盗窃、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加锁);

  4、地面和1.0米高的墙裙必须防渗处理(硬化或瓷瓦),有上水(室外),下水(室内通向污水处理系统);

  5、照明设施(日光灯)、通风设施(百叶窗换气扇);

  6、库房内醒目处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示和“损伤性废物”、“感染性及其它废物”(字样);

  7、分类收集,将损伤性和感染性及其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进行包装(专用袋、锐器盒),并进行标示,入库房时,要分类登记,医疗废物要有计量,并盛装于周转箱内;

  8、库房外明显处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警示标示;

  9、库房外张贴医疗废物收集时间字样;

  10、设置更衣室,要有专人管理的卫生和安全防护用品。

  二、暂存库房卫生要求:

  1、医疗废物日产日清,清运后消毒冲洗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2、配有紫外线灯和消毒液喷洒设施。

  三、医疗废物暂存时间:

  1、尽量做到日产日清,防止腐坏散发恶臭;

  2、若做不到日产日清,贮存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

  四、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2、医疗废物收集分类、贮存、消毒等工作程序;

  3、医疗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上述管理制度应张贴在暂存库房内。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二、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三、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六、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七、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八、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九、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十、消毒(灭菌)后的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放臵在中心医疗废物存放点,存放不得超过三天,由中心医疗废物管理部门集中处臵。

  十一、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医疗废物管理部门报告。

  十二、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

  一、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中心由医疗安全专职人员集中处臵。

  二、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县环保局指定的废物处理公司(垃圾厂)集中处臵。

  四、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由科长批准,交中心由医疗安全专职人员集中处臵。

  五、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

  六、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呕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七、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要承担相应责任,并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处理。

  医疗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一、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并在1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应急事故小组报告。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县卫生局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二)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

  (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四)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二、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县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四、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中心办公室报告。

  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一、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二、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感染管理人员报告。

  三、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登记本,认真填写,保存时间为五年。

  四、建立填报医疗废物产生的年报表,并于每年一月份向卫生、环保部门报送上一年度产生的医疗废物年报表。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管理要求 篇5

  一、认真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二、暂存处有醒目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四、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医疗废物应分别存放在容具内,不得混装,存放设施工具上应有明确的`标示。

  五、暂存处封闭设施完善,无鼠、蚊蝇、蟑螂。工作人员随时关好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出。

  六、对各科室交来的医疗废物应进行分类称量并登记。交接双方签字。

  七、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暂存点、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并作好登记。

  八、定期检查暂存处医疗废物存放容具,对破损的应及时更换。

  九、医疗废物集中上交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时,要严格交接手续,在转送联上签字,并对留存联保存三年备查。

  十、暂存处工作人员要作好自我防护措施,防止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一旦发生,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十一、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一旦发生,应按照应急方案进行处理。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管理要求 篇6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2、要有严格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做到防鼠、防蚊蝇、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4、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转让和买卖医疗废物。

  5、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6、专职人员必须按制定时间、路线,并使用专用密闭运输工具,收集、运输医疗废物。

  7、从各医疗废物产生点收集回的医疗废物要分类放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8、认真执行登记制度,收集医疗废物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并保存登记资料至少三年。

  9、收集的医疗废物不能外流、泄漏、扩散,只能交给指定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焚烧处理。

  10、将医疗废物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时,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11、每次收集完毕,在暂存点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先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刷洗,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12、当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贮存点、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先用高压水冲洗,再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

  13、专职人员在收集或运送医疗废物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手套、穿胶鞋。接触医疗废物后,脱去手套要按照六步洗手法认真的洗净双手。

  14、在工作中要防止被锐器刺伤,一旦发生刺伤要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15、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即可向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及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16、因管理失误,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泄漏、扩散,要承担相应责任,并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处理。

  17、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分别运送。医疗垃圾暂时贮存不能超过48小时。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管理要求 篇7

  1、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地有专人管理。上岗前需岗前培训。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做好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定期进行体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禁止吸烟、饮食。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保持整洁,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严格落实“五防”工作。

  4、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做好登记、签名,医疗废物暂存不超过2天。

  5、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医疗废物暂存地应定期清洁和消毒并好记录。

  6、接收、送交医疗废物时,当面过称,双方签字。认真填写医疗废物日登记表。

  7、病理性等特殊医疗废物,按规范特殊处理。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管理要求 篇8

  为了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处理方法》要求,实行医疗废物目标管理责任制,特定责任如下:

  一、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负责抓布置,抓落实。

  二、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科、护理部和各临床科室为医疗废物管理责任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科、护理部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科、护理部每月定期或以抽查的形式,对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违规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总务科负责暂存处的具体管理工作;保洁公司落实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交接、处置及登记工作(科室负责监督、交接并登记)。暂存处设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接收、分类暂存、交接、处置及登记工作。

  四、暂存处有警示标识,“禁止吸烟、饮食”。严格密封,及时上锁,防止非工作人员误入。

  五、落实《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收集的医疗废物不能外流、泄漏、扩散,只能交给指定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并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医疗垃圾暂时贮存不能超过48小时。

  六、每次收集完毕,在暂存点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当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贮存点、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七、加强培训及管理,专职人员在收集或运送医疗废物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手套、穿胶鞋。接触医疗废物后,脱去手套要按照六步洗手法认真的洗净双手。

  八、在工作中要防止被锐器刺伤,一旦发生刺伤要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九、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即刻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十、因管理失误,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泄漏、扩散,要承担相应责任,并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处理。

  十一、凡未按以上规定执行者,检查属实后,按相关规定处罚,并限期改正。此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施行,责任书一式四份,相关科室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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