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交通安全教育演讲稿
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地球人”共同关心的重要话题,因为世界上每一分钟都有人死于交通事故。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安全教育演讲稿,欢迎大家参考!
【1】交通安全教育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你们好!
感谢大家给我这样一次机会,让我讲一讲交通安全知识。
当前,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地球人”共同关心的重要话题,因为世界上每一分钟都有人死于交通事故。自从世界上有了第一辆机动车,100多年以来,全球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已达3000多万人。现在全世界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约60万人,受伤人数达1000多万。而作为发展中的中国,因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较低、道路基础设施相对滞后、车辆类型混杂、行车秩序混行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更是久高不下,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2005年,我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伤469911人受伤。就在我讲课的近1个小时的时间里,我国就有10多人被汹涌的车流无情湮没,近60多人失去光明或行走能力成为瞎子、瘸子,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啊!
同学们,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同学们,让大家共同协起手来,打一场“珍惜生命、拒绝违法”的人民战争。
下面,我就中小学生应掌握或在生活中应注意的八个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与大家共同探讨。希望同学们牢记一首歌“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的教训,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交通警察的劳动,服从指挥,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主要内容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它共有8章124条,它的发布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制时代的标志。
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我们青少年都要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确保道路上良好的交通秩序。
二、汽车的惯性和我们中小学生必须知道的内容
在一般情况下,汽车在行驶中,如遇到危险情况,驾驶员踩刹车减速或停车就可能避免交通事故。但是,遇到紧急或突然情况,如行人或骑车人在车辆临近时横穿马路,尽管驾驶员采取紧急刹车的措施,也难免发生撞车、撞人的事故。同学们,你们都知道惯性的原理,驾驶员从发现危险到采取紧急刹车到汽车完全停止,需要两个过程,即“制动停车过程”和“制动停车距离”。这就如同你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受惯性的作用,不由自主地向前冲击几乎一样。汽车行驶速度越快,惯性就越大,制动停车距离越长。因此,汽车不是一刹车就能停止的。检测结果表明,当汽车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行驶行进时,从司机发现情况急刹车到制动有效,车会向前继续行驶18。82米远,才能停住:而在雨、雪天气,由于路面较滑,会向前继续行驶达24米。
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既不懂得汽车惯性的道理,又在思想上存在“车不敢撞人”错误认识,于是便毫无顾忌地在行驶着的汽车前横过马路,结果被汽车撞倒了。这种案例在我们身边时常出现,特别是农村公路和小学生更为突出。今年8月16日,一名花季少女抱着“车会让人”的意识肆意横穿公路,结果被一辆大货车避让不及而魂断车轮之下,真是令人扼腕痛惜!同学们,懂得了汽车性能后,我们在横穿马路时,一定要“东瞧瞧、西望望”,始终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要知道,与疾驶的机动车赶时间就等于是在“与死神共舞”。另外,遇到转弯的车辆时,我们不能靠车辆太近,以免被车尾撞倒。
三、自行车使用常识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同学们,当你已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自行车时,你必须认真学一学交通法规,掌握安全骑车要领。当你已经掌握骑车技术,可单独骑车时,你还应该掌握以下几条安全骑车规则:
1、在非机动车道内按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就尽量靠右边行驶(最好距路边边缘线1。5米以内),不要在公路中间行驶,不要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不要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更不能逆向(在路左边)行驶。2003年2月13日(春节气氛还未散尽),我省某中学学生柳某、周某下晚自习后,骑车在大道上互相追逐、逗打,结果被迎面疾驶的机动车撞倒,紧随其后的机动车因采取措施不力竟直接从两位鲜活的躯体上碾过,造成周某死亡、柳某严重受伤(双腿截肢),似锦前途因此而彻底葬送。
2、骑车至路口,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以外(不得超越停止线)。严禁越线闯红灯。遇有陡坡或冰雪路段应以及车闸失效时要下车推行。
3、骑车转弯前,要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左转弯前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前后有来往车辆进突然猛拐,争道抢行。
4、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的停放。在没有设置交通标志的路上停放也不要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能行。
5、在大、中城市市区或繁华道路上,不准骑自行车带人。
同学们,自行车作为你们上、下学的重要“伙伴”,希望你们经常请父母对自行车检查、修理,确保它们处于良好状态,并牢记以上行车规则。要知道“高高兴兴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是你们父母最大的期望,同时也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四、乘车须知
这里,我想向同学们作个现场了解,请每周必须要搭乘机动车上、下学的同学举手!既然,你们中有这么多同学要乘车,那么,你们是否也了解社会公德和掌握应有的乘车常识呢?
1、乘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等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上车后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下车后,应立即走上人行道,千万不要在车前或车尾急穿马路,以防被车撞倒。2002年的一个夏天,一名乘客因为客车未停稳,就匆忙跳下车,结果站立不稳导致后脑着地,命归黄泉。
2、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这些物品容易因受热、挤压或意外情况起火爆炸,造成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坏。
3、机动车在行驶中要坐稳扶牢,防止紧急刹车,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擦伤。
4、就我省而言,这里,我想向全体师生发出如下倡议:不搭乘坐无牌无证车,不坐超员、超速车。
你们要记住:在这“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我们需要的不是英勇无畏的斗士,而要做诚实守规矩的公民。
五、爱护公路与交通安全设施
我们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新世纪的接班人,不仅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而且要做护公路及其设施的好少年。因此,大家必须努力做到:
1、保护道路上的安全防护设施。不要跨、跳、蹬、钻、翻越人行道护栏和车行道护栏,不要在护栏上倚、坐或晾晒衣物等。
2、道路上的交通标志都是为保障车辆、行人安全服务的,不得推、摇、扳、拆,发现有人损坏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向交警部门报告,使之得以保护和修理。
3、不与同学在公路上逗打,不向行驶中的车辆弹弓或投掷杂物。告诫父母不在路上打场晒粮或放养牲畜。
上述违法行为都将危害交通安全,希望同学们不仅自己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还要积极向身边的所有人宣传交通法规,让自己父母、亲戚都来维护交通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六、马路不是游戏场
道路因交通而建造,是交通的承载体。道路上车辆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们随意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打闹,把它当成“游乐场”,不仅影响交通,而且非常危险。现实生活中,已经产生了不少悲剧和血的教育。马路不是游戏场所,不要也不能在道路上玩耍。同学们要互相提醒,相互监督,相互照应,当一名维护交通安全的义务宣传员。
七、如何过马路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
我们几乎天天都要在马路上行走。要做到安全行走,其实还蛮有学问呢!有不少行人因为不懂得过马路的学问,结果招来车祸,丧身于车轮之下。那么,过马路要注意哪些交通安全事项呢?
第一,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路边(距路边缘线1米处以内)行走,并注意前后车辆,走路时不可低头看书看报,遇风、雪、雨或烈日天气,不能使衣物、雨具挡住视线。
第二,横过车行道,必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须事先看清左右来往车辆,待车辆过后直行通过,不要追逐、猛跑。
第三,不准突然横穿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突然回头走。这些都会导致驾驶员措施不力、判断失误,引发交通事故。
第四,与小弟弟、小妹妹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时,须要父母带领。
八、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同学们在遇到事故现场时,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应当保持理智。要利用现场附近的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迅速拨打“122”或“110”、“120”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报警。
在交通民警未到之前,要帮助维护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交通民警到达现场后,应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等情况。如遇见交通肇事者逃逸,应尽可能记下肇事车辆车牌号码、车身颜色及特征。
同学们,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当你们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们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们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2005年6月16日,公安部正式向社会公布“八条措施”,以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同学们,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可能重来!生命是最为宝贵的。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呵护这生命之花,愿我们都能远离交通事故、远离伤痛,珍爱生命吧!
【2】交通安全教育演讲稿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平湖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 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 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今天是第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们希望这个日子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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