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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导语:2017年广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大学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660名,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2月15日—26日,初试时间为12月24日至12月25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培训网!
广州医科大学2017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660名,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欢迎有志于从事医药卫生事业的学子们报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或已取得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可报考。
5、专科及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以及全日制本科结业生均不予报考。
6、可接收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
7、生物和医学类各专业(学术学位)只接受本科学历为生物、医药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报考。
8、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的临床医学类(含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报考。
(2)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报考。
(3)被录取为临床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9、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广州医科大学不接受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阶段:网上报名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时间约在每年的9月-10月,具体报名时间以上述网站信息的通知为准。(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现场确认阶段: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并按要求,前往报名点(由考生所在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交验证件、摄像、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约为11月10日前后)。选择广州医科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需在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参阅后续通知。
(3)考生注意:在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网站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须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将被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4、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时,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到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均按考生所提供的网报地址邮寄。
三、初试
1、初试科目:
(1)自命题科目及代码:308护理综合、349药学综合(专业学位)、352口腔综合、353卫生综合、611生物综合、612西医综合、613中医综合、616药学综合A(学术学位)、821分子生物学、822管理学,以上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可参阅后续通知。
(2)全国统考科目及代码: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3)初试科目中各科目满分值:初试科目为4门的专业,第一和第二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第三和第四门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初试科目为3门的专业,第一和第二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第三门科目满分为300分。
2、初试时间地点:初试时间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安排(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由考生所在报考点安排。选择广州医科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考试地点将安排在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
3、初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关注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gzhmu.edu.cn)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初试成绩将在上述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查询及打印成绩单,我校不再另发纸质成绩单。
四、复试与体检
1、复试安排。考生复试通知、复试名单、调剂通知、复试流程等相关通知都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gzhmu.edu.cn。请考生及时留意我校网站通知,密切关注复试时间,按时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复试机会。我校不再另发纸质复试通知书。复试的具体安排一般在国家划定考研分数线后一周内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需提交材料。①复试报到时须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验证。②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在入学报到时须出示毕业证原件并交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复印件)。③交《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④交《思想政治审核表》。⑤《体检表》(可在二甲以上医院体检)。⑥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凡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能力、外语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等,复试形式一般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专业笔试,在复试阶段由各医院(学院)组织;其他复试内容,由各医院(学院)组织复试专家小组实施。
4、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体检标准参照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有关情况说明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和调剂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发布的文件执行。录取为定向生的,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录取为非定向生的,毕业时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六、学费与修业年限
1、全日制非定向生学费
(1)学术学位:8000元/学年。
(2)专业学位:16000元/学年。
2、全日制定向生学费
(1)学术学位:8000元/学年。
(2)专业学位:临床/口腔:24000元/学年,药学/公共卫生:16000元/学年。
3、非全日制学生学费:16000元/学年。
4、基本修业年限:3年。
七、联系方式
1、地址邮编: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511436)
2、研招办咨询电话:020-37103094
3、Email:gzykdxyzb@163.com
4、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 http://yjs.gzhmu.edu.cn
八、其他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只招收“公共卫生”和“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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