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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助管岗位是研究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职业能力的重要平台,也是践行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教育理念的重要抓手。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工作将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三助一辅的育人功能,规范管理、加强培训、严格考核。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温州大学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http://yjsb.wzu.edu.cn/Art/Art_28/Art_28_1894.aspx
一、岗位设置
1.研究生助管岗位以“按需设岗、按劳取酬、公平竞争、严格考核”的原则设立。
2.研究生助管岗位按照工作时间分为固定岗和临时岗两类,按照工作类别分为行政工作助理、思政工作助理、教学管理工作助理三类。原则上每个岗位设置数量不超过2人。
3.固定岗工作时间一般为4-5个月,每周不少于10小时,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量由设岗单位的要求确定。临时岗位由设置单位根据特殊情况向校研工部申请,经研工部审核后设置,临时助管工作时间一般为1-2个月,每周不少于10小时。
4.各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设岗申请,各学院固定岗位数原则上按研究生总数不超过4%申报助管人数,各部门原则上一个部门申报一个岗位。助管人员具体岗位分配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安排,学院岗位数中1个岗位数固定用于研究生思政工作助理。
4.研究生固定岗位设置原则上每学期设置一次,临时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申请。
二、岗位条件
1、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品学兼优,勤奋踏实,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工作时间充足;
4、同等条件下贫困研究生优先。
5、各位研究生应结合个人职业取向和学科专业认真选择助管岗位,原则上一人只能承担一个助管岗位。
三、聘任程序
1、根据学校通知精神各学院上报岗位计划数及岗位信息,研工部汇总审核,学生申报,设岗单位审核资格、组织竞聘、培训上岗等环节,竞聘结束后,各设岗单位将聘任结果报研工部备案。
2、助管岗位聘任由各设岗单位自行组织,各单位需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工作考核。招聘时应充分考虑申请者的学科专业背景、学习和经济情况,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者应优先聘任。
3、助管需经各设岗单位相关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工作前一月为试用期,试用合格后转为正式助管,试用不合格者由设岗单位报研工部审核后另行聘任。
四、日常管理与考核
1、研工部负责助管工作审查与监督,不定期随机抽检部分助管的工作情况,设岗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2、设岗单位要将助管工作与研究生综合素质发展、职业能力培养结合起来,设立助管岗位指导教师专门负责研究生助岗的培训、日常指导和学期考核。研工部通过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下轮岗位设置的重要依据。
3、设岗单位应以“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助管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五、津贴发放
1、津贴发放数额须严格按照助管工作量来计算,助管津贴发放标准为不超过600元/月,不足一月则按照每小时15元标准核算,原则上每学期按照4-5个月计算。发放方式为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到研究生工商银行卡中。
六、时间安排
时间具体内容负责单位
2月20日研工部下发通知研工部
3月1日前各单位申报设岗数目各单位
3月7日前研工部审核设岗数目、具体要求申请要求、组织申报。
3月15日前各单位审核材料、组织竞聘、上报聘任结果各单位
七、材料上报
请各单位于3月1日下班前将《温州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请表》纸质版交于研究生部李慧老师处,电子版发至635144826@qq.com。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做好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申报工作,确保后续工作顺利进行。
温州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请表
温州大学研究生“三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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