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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汉青研究院2017下学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答辩工作安排
为帮助大家了解中国人民大学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2017第二学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答辩相关工作安排,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全文如下:
工作阶段 |
时间安排 |
责任主体 |
工作内容 |
注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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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
3月5日前 |
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指导教师 |
社会实践报告由导师签字,班长收齐后交学院教务 |
社会实践报告,不少于2000字,可以为实习报告或社会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不限范围。此报告将作为1学分的社会实践课的成绩提交。录入社会实践课后毕业成绩审核才能通过。提交形式:装订的纸质版,有导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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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审核 |
成绩审核 |
3月20日前 |
硕士研究生 学院教务秘书 |
学生自查,核对成绩单和培养方案。教务进行培养方案审核、印制存档用成绩单。 |
社会实践成绩录入后,3月10日前系统完成成绩审核 |
培养材料 |
硕士研究生 学院教务秘书 |
学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填写培养材料,并请导师签字,一式两份,交至学院教务。 |
由班长负责收齐后交给学院教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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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信息照片 |
硕士研究生 |
未在学校集中进行学位信息图像采集的学生将照片交至学院教务。 |
光盘自留,记得在学位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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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 |
提交学位申请 |
4月5日前 |
硕士研究生 |
学生登陆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填写学位信息,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下载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填写完毕后交指导教师。 |
学位信息及答辩申请提交后若有变动,在截止时间前可联系教务秘书修改,截止时间后,不再允许修改和撤销。 |
学位论文审核 |
研究生指导教师 学院教务秘书 |
学生将论文初稿和答辩申请书交由导师,导师审核学位论文,填写答辩推荐意见,交研究生教务秘书。(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一式两份) |
导师对学位论文质量负有主要责任,学位论文不符合答辩要求,导师不可填写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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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信息审核 |
学院教务秘书 |
确认管理系统内的答辩申请,并核对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对不符合答辩要求的学位申请进行剔除。 |
无指导教师明确书面推荐意见的学位申请,学院应不予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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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计划上报 |
学院教务秘书 |
提交学院答辩计划, 打印本学期学院答辩名单主管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交学位办备案。 |
逾期不接收答辩计划库之外的人员申请学位;已列入答辩计划库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得无故中止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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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准备 |
领取论文封面 |
4月8日 |
硕士研究生 学院教务秘书 |
提交学院答辩计划后,学生于4月10日前至学院教务领取论文封面,每人12页。 |
除存档学位论文外,评阅及答辩用论文不强制规定使用统一封面。 |
学位论文电子稿提交 |
硕士研究生 学院教务秘书 |
学生向学院教务提交论文pdf版电子稿,文件名须为“专业+姓名+学号+论文名” |
4月10日为学位论文学术不断检测时间,4月11日向学生发布学术不端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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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电子稿提交 |
学院教务秘书 硕士研究生 |
发放论文封面,组织打印论文。下载论文评阅书及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等相关表格,组织学位论文的评阅及答辩准备工作。 |
请学生注意:学位论文格式应符合《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其摘要的撰写和印制要求》。(研究生院网站可查) 学位论文可由学生自行打印,可双面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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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阅答辩 |
提交评阅稿 |
4月12日 |
硕士研究生 |
提交纸质版论文2份,匿去封面、致谢等一切显示学生情况和导师情况的部分。供匿名评审使用。 |
评阅用论文使用论文封面(封面只打印题目)。 |
学位论文评阅 |
5月7日前 |
学位论文评阅人 |
论文评阅结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进入答辩阶段:①评阅专家的评阅得分均在70分以上; ②论文无抄袭、作假现象,无有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
1、学位论文评阅人组成不少于两人,由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 2、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可担任硕士论文评阅人,但人数不超过论文评阅人总数的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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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修改 |
5月15日前 |
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指导教师 |
对于符合答辩条件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应按照论文评阅意见对论文不足之处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
学位论文评阅后,研究生及导师必须针对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不得立即进入答辩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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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答辩 |
5月7日-5月18日 |
学位论文 答辩委员会 |
学院按照相关规定组成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程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并认真做好答辩记录。 |
1、学术型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四人,由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2、我校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可担任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但人数不超过答辩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 3、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的专家担任。 4、论文评阅人至多有一人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5、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所指导硕士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但可旁听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 6、每组自行负责邀请答辩秘书。答辩秘书在记录的同时进行答辩现场录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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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工作 |
论文定稿 |
5月24日前 |
硕士研究生 |
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按专家意见进行适当修改。 制作论文定稿8份并签字后交学院教务,提交论文定稿电子版至学校图书馆,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答辩专用邮箱 |
学位论文格式参见研究生院网站《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其摘要的撰写和印制要求》; |
提交学位信息 |
6月1日前 |
硕士研究生 |
学生通过学位管理系统完整准确填写 |
提交的照片应与学位证书照片一致,未提交学位信息将影响学位证书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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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材料 |
6月1日前 |
硕士研究生 |
将答辩委员会组成表、答辩记录、答辩决议等相关材料均一式两份,以及正式存档学位论文交至学院教务,供人事档案和科技档案的存档。 |
答辩记录由答辩秘书负责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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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答辩期间所有电子材料均发送至hanqingdabi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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