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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启动2017年春季研究生“三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和我校《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助管、助教、助研)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成院学[2014]181号文件(附件1)精神,现将2017年春季研究生“三助”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成都大学关于启动2017年春季研究生“三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http://news.cdu.edu.cn/index.php?m=announce&a=show&announce_id=9767
一、岗位需求申报工作
请有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需求的各部门、学院,向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进行申报,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2),于2017年2月24日12:00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281054918@qq.com。
二、岗位数量审核工作
学生处汇总后,报请学校资助和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批准岗位数量,于2月27日前挂网公布本学期全校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数及聘用需求。
三、报名双选工作
根据实际需求岗位,有意愿的研究生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附件3)。学校将于2月28日13:00—15:30在学生活动中心外广场举行现场双选会,各设岗单位现场收取报名、面试、签订协议(附件4),并于3月7日前将协议提交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备案。请设岗单位届时安排老师参加双选,请报名同学带好报名表按时到场参加双选。
四、上岗和酬金发放工作
各设岗单位负责自行组织岗位培训,3月1日可安排上岗。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根据用工实际情况,每月与设岗单位核对无误后按时发放酬金。
五、其他工作
聘请在校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按照“助管”方式实施,担任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参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5)进行管理。
研究生助研岗位根据科研项目实际情况设立,助研人员选用与考核由设岗课题组或设岗导师负责。具体选用条件及原则由各二级单位具体制定。研究生根据二级单位汇总发布的助研岗位信息自愿申请助研岗位。申请人统一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并由导师签署意见后送交设岗单位。助研岗位聘用也需签订协议(另拟),协议签订完毕后交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备案。助研岗位酬金从设岗课题组或设岗导师科研经费中支付。助研岗位酬金发放由各二级单位统筹管理。
联系人: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 霍梦诗
联系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12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461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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