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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等工作将于3月23日开始,请所有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以及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参照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复试工作安排,认真准备复试。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http://yjsc.jsnu.edu.cn/57/08/c10931a218888/page.htm
一、网上确认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凭考生编号、身份证号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查询系统“ http://service.jsnu.edu.cn/yjsqr2017/ ”查询复试资格,点击接收复试通知、填写相关个人信息等,我校不再另发书面复试通知。
二、材料准备
(一)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或不能提交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为此,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现场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另需缴纳加试费80元/人。
7.思想政治考察表。考生应携带思想政治考察表,思想政治考察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委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报到时上交研究生院。
8.成绩单。考生应携带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到毕业院校档案馆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公章),报到时上交研究生院。
9.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资格审查通过后上交研究生院。
10.加分考生资格审查注意事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享受复试加分项目的考生,必须在3月22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聘用合同书复印件、服务期满考核证明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逾期未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再受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详情咨询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6-83403083。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相关政策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需按我校规定按时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方向。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录取后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以及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均不享受奖助学金评定。我校对录取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生考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四、时间及流程安排
(一) 同等学力等加试考生
1.加试考生范围
同等学力考生(指具有大学本科以下学历者,除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院校2017年的毕业生外,其他在2017年9月1日之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均视为同等学力)、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前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但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除外)须加试本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2.加试形式及要求
加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每门课满分为100分,每门课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门加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则取消复试资格。
3.报到及缴费
考生须于3月23日到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钟楼2#-204报到,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加试费(80元/人)。
4.加试时间及地点
加试科目考试时间定于3月24日8:30-11:30、14:00-17:00, 加试地点另行通知。
5.加试成绩公布时间
研究生院将于3月25日上午7:30点前在钟楼2#-204走廊公布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缴纳复试费后(80元/人)并到学院领取《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安排表》,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课笔试和面试。
加试合格考生可以参加专业课复试,具体要求参照“(二)非同等学力考生”。
(二)非同等学力考生
1.报到时间及地点
非同等学力考生(含调剂考生)报到时间安排见下表:
报考学院 |
报到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理测绘与城乡规划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智慧教育学院(计算机学院) |
3月24日 |
非同等学力考生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到各学院报到。资格审查地点泉山校区8#100D,时间上午8:30分—下午17:30分。 |
研究生院 |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传媒与影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
4月1日 |
2.报到流程
(1)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缴纳复试费(80元/人);
(2)到报考学院报到,领取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3.复试时间
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
4.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一般主要包括专业课、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以及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为重点的面试。考试科目已在研究生院网站。
四、拟录取
(一)我校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均可查看自己录取状态,调剂复试的拟录取考生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录取,逾期未确认拟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我校预计在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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