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通知

时间:2024-07-31 02:07:28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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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2016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通知

  根据《集美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管理暂行规定》(集大研[2011]5 号)要求,为做好我校 2016 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确保实践教学质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集美大学关于做好2016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集美大学2016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通知

  一、专业实践内容、要求和组织形式

  专业实践的内容必须是面向本专业类别或领域的实际工作,包括科学研究、专业调研、专业实验及专业实习等。

  税务硕士研究生参与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 6 个月,其中在涉税部门实习不少于 3 个月。教育硕士研究生参与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 12 个月,其中到中小学进行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工程硕士研究生参与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 6 个月,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 12 个月。农业硕士研究生实践研究累计不少于 12 个月。

  实践教学于 2016—2017 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在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前完成。实践教学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专业实践计划制定

  研究生与导师共同制定《集美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5 月 12 日前一式五份交至学院审核,学院收齐后一份交至研究生处存档。

  三、专业实践过程管理和考核

  各学院要积极推进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积极拓展校内外联合培养基地和专业实践培养基地建设,同时安排专人对学生校内校外实践内容严格把关,确保

  校内实践环节保质保量,加强与校外实践企业联系,杜绝出现学生放任自流的现象。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学生进入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必须购买人身保险或其他意外保险,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实践基地的管理规定,并与学院签订实践安全承诺书。

  专业实践环节的考核采用学分制,考核合格方可取得相应学分。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活动期间,应填写《实习日志》。专业实践活动结束一周之内,研究生应填写《集美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相关材料由学院留存。

  原文地址:http://yjs.jmu.edu.cn/web/show.aspx?id=1288&cid=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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