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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研究生院
扬州大学的研究生教育开始于上世纪60年代初,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扬州大学研究生院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扬州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扬州大学研究生院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4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5个。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农业部重点学科1个,省优势学科5个,省重点序列学科1个,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6个,校一级学科重点学科33个。博、硕士生导师(含校外导师)2400多人。在籍各类博、硕士研究生过万人,已经形成了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特色各异、协调发展的培养格局。
扬州大学始终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坚持“改革、建设和管理”三位一体的原则,按照“完善制度、提高质量、科教结合、支撑创新、适应需求、引领未来”的思路,以构建和完善研究教育与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为抓手,以成功召开学校合并办学以来的首次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为契机,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着力完善“三型一化”培养模式,大力推进内涵式发展,切实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在研究生招生方面,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动态管理招生计划,分类确定博士生录取要求,不断加大复试环节选拔力度。研究生生源质量得到改善,招生人数和培养规模创历史新高。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综合排序列全国招生单位前列。扬州大学连年被评为“江苏省优秀研究生招生单位”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报考点”双优单位。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2014年学校提出积极构建、完善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学术型研究生、以提升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型研究生、两者兼具的复合型研究生以及国际化研究生的分类培养模式。《江苏教育报》对此作了专题报道,江苏教育网、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站都进行了转载。学校抓住机遇,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推进与完善校、教育中心、专业领域三级管理体制,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完善专业学位论文与学术学位论文分类评阅制度,设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示范论文”评审项目。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设立“优秀教学案例库”评审项目。加强研究生工作站内涵建设与管理,建有省研究生工作站200多个,6个研究生工作站被评为首批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学校积极推进研究生培养国际化,不断加强研究生国际交流合作能力培养。先后与法国巴斯德研究所、日本九洲工业大学等机构,通过学分互认、学位互授等方式,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校设立博士生国际学术会议交流专项基金,引进全英文授课课程,加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联合培养博硕士研究生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研究生培养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学校始终围绕研究生培养质量这一核心,坚持分类培养,加强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的申报与过程管理,设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配套资金,加大学位论文抽检力度,严把出口关,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生。4篇论文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6篇论文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
扬州大学始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专兼职队伍齐心协力、校院通力合作,构建了科学、完备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施研本“1+1”引领计划,引导研究生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形成了研本互动式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新模式。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道德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明显增强。
学校积极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文化活动,社会实践与学风建设活动精彩纷呈。注重搭建研究生学术文化平台,丰富校、院学术交流载体,校研究生学术文化节、博雅大讲堂和各学院专业论坛等活动丰富多彩,多次承办全省博士论坛和长三角研究生论坛,为广大研究生增进学术交流、拓展学术视野、展示学术能力提供了重要舞台。
研究生培养的支持保障体系更加完备,形成了以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导向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体系,建立以科研项目为引领、以导师为主体的助研资助体系。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增加,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奖励标准处于全省领先水平,极大地改善了研究生待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规范,在全校范围内统筹使用博士生和部分硕士生国家奖学金指标,激发了研究生学习和创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务实推进。认真开展研究生职业认知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就业技巧指导、创业教育等活动,深入实施就业帮扶计划,经常举办普适性指导、个性化咨询等服务,研究生就业创业能力不断提高,就业率逐年攀高,就业质量稳步提升。
扬州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职责
1.协助院领导制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月度工作安排;负责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总结、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总结。
2.协助院领导做好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管理与归档工作。
3.负责本部门牵头召开的全校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院务会议的议题收集、材料准备和会议记录;对院务会议的重要决定形成纪要,并提醒相关科室落实。
4.负责《研究生院工作简报》《研究生手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等定期编发工作;负责《高基报表》《扬州大学年鉴》等研究生教育年度信息填报任务的分解、协调、汇总及报送工作。
5.负责部门网站建设、信息维护与管理以及对外宣传报道等工作。
6.负责部门人事及人员考勤工作;负责本部门驻扬子津校区行政服务大厅值班安排等相关工作。
7.负责部门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等工作。
8.负责部门对外交流联系与来人来访接待等工作。
9.负责部门财务工作,协调做好各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会费交纳工作。
10.协助党支部做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考核工作。
11.负责制(修)订《学院年度研究生教育工作量化考核指标》,组织年度考核工作。
12.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
13.负责国家留学基金委及省教育厅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相关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国家、省、校研究生公派出国项目的宣传、申请评审和派出以及全校研究生出国(境)交流情况的统计、数据分析及典型案例收集工作等工作。
14.负责部门印章和院长签名章的管理与使用。
15.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配合其它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二、招生办公室职责
1.负责研究生招生管理相关文件的制(修)订工作。
2.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组织与协调工作。
3.负责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制定和申报工作。
4.负责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的制定工作。
5.负责研究生初试、复试及录取工作。
6.负责推荐免试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的选拔和复试工作。协同学位与培养办公室推行“本硕博贯通”培养机制。
7.负责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扬州大学考点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报名与考试工作。
8.负责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审定工作。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配合其它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三、学位与培养办公室职责
1.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培养、学位管理等相关文件的制(修)订工作。
2.组织开展全校各学术学位授权点及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制(修)订工作。
3.组织学术学位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主要培养环节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定期开展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的督查工作。
4.制定全校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规划,开展课程建设工作;负责校全英文专业(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评审与管理工作;负责全校研究生公共课教学任务安排及期末考试组织工作。
5.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电子注册、电子图像采集、火车票优惠卡充磁发放等工作。
6.负责组织学术学位博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开题报告、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主要培养环节的布置与审查工作;协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做好“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负责推行和落实“本硕博贯通”培养机制的相关工作。
7.负责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评审与管理工作。
8.负责校优秀博士论文基金项目申报、评审与管理工作。
9.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教学运行费及导师业务费划拔工作。
10.负责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申报备案、同等学力人员现场注册、学校统考课程考试组织等工作。
11.负责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及双盲送审工作,做好外校论文组织评阅工作。
12.负责受理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学位科研成果要求审核等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13.负责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与发放工作;负责学位授予信息注册及学位授予材料归档、学位论文寄送等工作。
14.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
15.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数据维护工作。
16.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配合其它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四、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关文件的制(修)订工作。
2.组织专业学位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主要培养环节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定期开展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的督查工作。
3.负责专业学位博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开题报告、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主要培养环节的布置与审查工作。
4.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立项、中期检查与验收工作。
5.负责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工作站、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的培育、申报、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江苏省产业教授(兼职)的申报与考核工作。
6.指导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开展工作,落实全国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的工作。
7.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
8.协同学位与培养办公室做好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配合其它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五、学位点管理与质量监督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学校学位点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新增学位授权点申报、动态调整增列工作。
2.负责学位点合格评估、专项评估及水平评估等各类评估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3.负责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完善与实施工作。
4.负责国家、省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的组织报送及结果处理工作。
5.负责《扬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年度质量报告》的编发工作。
6.负责“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相关数据的上传与维护工作。
7.指导和监督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组的工作。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六、教育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职责
1.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就业指导等相关文件的制(修)订工作。
2.组织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负责研究生日常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3.负责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工作。
4.指导开展研究生学术交流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逐步形成富有特色的研究生学术交流及文化交流品牌。
5.负责研究生奖助体系建设与完善、研究生评奖评优、表彰等工作。
6.负责研究生助学贷款工作。
7.负责研究生就(创)业教育、毕业研究生生源审核、派遣、档案转递等工作。
8.负责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
9.负责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就业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10.负责《扬大研究生》编发工作。
11.负责研究生工作部印章的管理与使用工作。
12.协同做好研究生国际化培养工作。
13.负责全校研究生各类科研成果统计及数据分析工作。
14.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配合其它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扬州大学简介
扬州大学(Yangzhou University),简称“扬大”,坐落于江苏省扬州市,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江苏—英国高水平大学联盟成员,入选国家“111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学校前身是1902年由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的通州师范学校和通海农学堂。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其农科和代办的文史科西迁扬州。1992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扬州大学由扬州师范学院、江苏农学院、扬州工学院、扬州医学院、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江苏商业专科学校合并组建。
截至2022年1月,校园占地面积60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160多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490.52万册,拥有1家直属附属医院。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3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1个,博士后流动站20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含培育),11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30700多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16200多人;有教职员工6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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