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暂行办法

时间:2023-02-24 05:48:36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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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优化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吸引优秀博士生生源,进一步提高博士生招生与培养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中已涌现出有进一步培养前途的优秀人才的实际情况,我校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实行选拔部分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特制订本办法。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华北电力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暂行办法,全文如下:

华北电力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暂行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确有进一步培养前途的我校在读一年级和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遴选。

  ⑴一年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须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且第一学年结束时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完成硕士专业最低学分要求。

  ⑵二年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须修完硕士生规定课程,完成硕士专业的最低学分要求;且第一学年课程成绩积分排名在本专业前60%,硕士论文选题合理,延伸后即能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或有可能取得一定的创新性成果。

  3、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6.5或托福成绩达到90分。

  4、所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原则上不能跨一级学科。如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者,可申请相近的一级学科。

  5、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合格且未受过行政纪律处分。

  6、符合所在院系提出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选拔程序

  1、“硕博连续”的申请选拔时间为每年11月。

  2、申请人根据学校的通知要求,填写申请表,征求硕士阶段指导教师及拟报考博士生导师意见,将申请表交到报考学院。

  3、学院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将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审核。

  4、研究生院根据学院的实际需求,考虑学科的建设和发展、院系招生规模等因素,将“硕博连读”研究生名额分配到相关学院。

  5、研究生院公示申请人姓名及相关申请信息,公示无异议的,准予考生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并按照规定提交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

  6、一年级的申请人需在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前提交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单。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免初试。

  7、所有“硕博连读”考生必须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复试的内容、方式由各院系自定,与同年统考博士生复试同时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是否具有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重点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考核标准可参照该专业统考博士研究生的入学水平要求,成绩计算方法与普通招考博士生复试成绩计算方法相同。

  8、学校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硕博连读”考生的复试情况、思想政治考核情况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硕博连读”考生与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同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审批原则

  学校在选拔审批“硕博连读”研究生时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严格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各学院应制定严格的选拔标准,复试时应将“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考生的学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等进行对比。

  2、坚持择优录取原则。选拔硕博连读生是为培养学术型人才奠定基础,对在学术研究上做出重大贡献、已有学术论文发表或参加过重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应予优先录取。

  3、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对“硕博连读”申请人,均需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应做到公正、公平。

  四、培养要求

  对于经审核批准 “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要求在硕士学习的第二学期末完成全部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任务(包括学位课与非学位选修课),若有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则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硕博连读”考生于取得博士研究生学习资格当年的九月份转为博士研究生,同时取消硕士学籍,原硕士导师的指导任务随即终止,其培养按照《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执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至6年(含硕士阶段)。

  五、学位授予

  “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不得申请硕士提前毕业,也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如果不宜继续培养,经导师建议和院系研究生培养负责人同意后可转硕士生进行培养或按博士肄业结束其学籍。若博士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硕博连读生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可申请华北电力大学硕士学位,并按硕士生参加就业。

  六、其它

  1、“硕博连读”招生名额计入各学院当年的博士生招生规模,计划不单列;为了更广泛地吸收各方面的优秀人才,各培养单位在开展硕博连读工作时应统筹考虑本培养单位的招生指标。

  2、符合“硕博连读”条件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若申请“硕博连读”,必须经定向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须出具正式公函),并转为全日制脱产培养。

  3、“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在网上公示时,考生须登录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网进行报名,并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和报名费用(见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本办法自2014年起施行,规定内容如与教育部规定不符,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原文地址:http://yjsy.ncepu.edu.cn/zsxx/zszcfg/630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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