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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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2017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祝贺你成为西北民族大学2017级研究生!为便于你做好来校的准备工作,顺利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请你认真阅读本《入学须知》,也可于2017年6月下旬到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网页招生工作版块查看,并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西北民族大学2017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全文如下:

西北民族大学2017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一、新生报到时间:2017年9月1日8:00-21:00

  地点:西北民族大学西北新村校区体育馆。

  二、第一临床医学院新生报到时间:8月28日(09:00-12:00)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宁夏人民医院 (西北民族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培训中心一楼大厅)。

  三、报到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2.硕士生须提供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博士生还须提供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当年12月1日);4.身份证原件;5.准考证;6.一寸标准彩色近期免冠照片八张(新生体检及报到后填表使用),所有复印件右上角请注明录取通知书编号。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及12位验证码。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网上注册后即可进行学历验证。

  2016年录取且已参加培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还须上交培训学校《结业证书》原件。

  四、户口迁移:

  (一)定向生不转户口关系;其他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

  (二)《户口迁移证》必须是公安部统一印制并带有防伪标志的新版《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必须由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填写须用碳素笔或微机打印,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并且必须有身份证号码,各项目填写要求完整、清楚、不得遗漏,涂改处必须加盖户口校正专用章;户口必须用汉字填写,每证只限迁移一人,不准合迁。

  (三)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西北民族大学。

  五、党团员关系: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学习、工作单位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甘肃省外考生转至“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内考生转至“中共西北民族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共青团西北民族大学委员会”,由本人带至学校,报到第一周交所在学院收转。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县(市、区、旗)级以上党组织开出。

  六、新生档案:

  新生凭我校的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必须于7月15日前将档案邮寄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录取为原单位定向的在职人员,不转档案。

  七、新生交费:

  (一)研究生在我校上学期间,须按规定缴纳学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调整如下:

  1、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学年。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12000元/生·学年,其它专业学位8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等费用按我校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1100元/生·学年,公寓用品自带或到校后自愿购买)。

  新生学费及住宿费可采用微信扫码、银联卡和支付宝三种方式进行。为方便考生报到注册及安排住宿,建议在报到前提前缴纳。具体见《新生缴纳学费须知》,也可查询我校财务处网页。

  八、住宿安排:

  研究生(硕士、博士)由学校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住宿,凡住宿研究生必须遵守学校公寓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如因个人原因需要走读,请下载并按要求填写《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走读申请表》,并于入学报到两周内集中办理走读申请,过期不予办理。所有生源地为兰州市的博士生均不安排宿舍。

  九、家庭经济困难调查:

  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请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于入学报到后第一周交所在学院。

  十、固定工资收入调查:

  所有录取类别为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的除外)的研究生必须下载并按要求填写《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固定工资收入证明表》,于入学报到后第一周交所在学院。

  十一、婚育状况调查:

  所有新生都须填写《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应届生由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或本科所在院校加盖公章,往届生由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加盖公章,于报到后第一周交所在学院。

  十二、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含推免生)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 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学校将请有关部门查究。

  十三、助学贷款:

  1.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新生办理助学贷款。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新生须在报到前填写《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表》和《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情况调查表》,具体申请时间由相关学院另行通知,符合条件者由学校审核后报银行审批。

  2.来自生源地已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省份(江苏、甘肃、陕西、重庆、湖北、新疆、内蒙古、贵州、云南、浙江、山东、江西、四川、安徽、青海、海南、广西、山西、河北、上海、辽宁等)的新生,请在当地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四、其他: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的通知》(教民厅〔2017〕5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开始,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再参加基础理论强化培训,直接来我校报到开始基础强化学习。

  3.我校在兰州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新生凭乘车卡免费乘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一次从家庭所在地到兰州的半价硬座火车票,费用自理。

  4.本入学须知未尽事宜和最新信息我们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请新生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

  5.以上所述表格下载地址: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学生工作—表格下载,网址:http://cmsx.xbmu.edu.cn/frontChannelPage.action?siteId=86&articleClassId=2455&articleId=

  6.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30030,电话/传真:0931-2938299

  研究生处网址:http://cmsx.xbmu.edu.cn/frontIndex.action?siteId=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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