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注册岩土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24-09-22 02:40:00 岩土工程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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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省注册岩土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为做好全省201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7年江苏省注册岩土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一、考试时间

  201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9月23日~24日两天举行(详见附件1)。

  二、管理模式及科目作答方式

  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规范、标准、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应试人员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三、各专业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实践要求,并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者,均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一)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2017年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2)和相关规定(专业学历明细见附件3)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

  关于设计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申报人的设计工作年限是指申报人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对于取得结构(工民建)专业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后,又获得本专业本科或硕士学历的,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时间可作为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后的实践年限计算。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2017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4)和相关专业规定(见附件6)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2017年度注册土木 (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5)和及相关专业规定(见附件6)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

  (四)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详见附件7。

  (五)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四、报名组织

  201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报名组织方式。

  (一)网上报名

  1. 个人注册或登录。报考人员访问“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进行个人注册或登录。

  2.网上信息填报。报考人员注册后点击“帮助”按钮,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名操作手册》,按照步骤流程进行信息填报。

  3.系统照片审核。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等待网上照片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报名表。

  4.网上报名时间:6月26日09:00~7月12日17:00(逾期不接受补报)。

  (二)现场资格审核

  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不必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首次报考人员指:首次报考相关专业的基础考试或基础考试合格后首次报考对应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

  (三)首次报考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网上在线打印的2017年度考试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注:请用激光打印机,在线、黑白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

  2.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专业考试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基础合格证明,07年及以前无基础合格证明的,由现场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帮助核查基础合格情况。

  注:①现场审核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工作年限有异议的,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记录单,单据中包含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必须和报名表上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

  ②社保缴费记录单只需打印符合报考条件所对应年份的缴费清单。

  (四)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详见下表

  市别主管部门 (全称)现场审核地点现场审核时间咨询电话

  南京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市龙蟠路163号(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7月10日~12日025-68793973

  无锡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锡市建设培训中心(西新街8号建设发展大厦二楼)7月10日~14日0510-68786682

  徐州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421室7月10日~14日0516-66998078

  常州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105室7月11日~13日0519-85682071

  苏州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锦帆路211号苏州市地震局北楼4楼会议室7月10日~13日0512-65224498

  南通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主楼22楼东会议室)7月11日~13日0513-59000341

  连云港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连云港市海州区景观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连云港城乡建设局518室7月10日~14日0518-85802240

  淮安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安市清河区北京北路112号建设大厦513室7月12日~14日0517-83660183

  盐城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盐城市亭湖区解放南路150号10楼出电梯左手边办公室7月13日~14日0515-88420001

  扬州扬州市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363号5楼7月10日~14日0514-87203686

  镇江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江市檀山路211号行政服务中心税务分中心2211室(镇江市住建局组织人事处)7月11日~14日0511-85581829

  泰州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9028室7月12日~13日0523-86882681

  宿迁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93号,建设大厦1215房间7月10日~14日0527-84387105

  省直省住建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江苏省住建厅便民服务中心7月10日~14日025-51868911

  省直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7月10日~14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五)网上缴费

  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缴费;老考生填报个人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可在线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6月26日~7月15日17:00时(逾期支付界面将自动关闭)。

  五、注意事项

  (一)执业资格考试是在职人员考试,在校生不得报名,凡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二)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网上报名时间进行报名,逾期不能补报。

  (三)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确认后可在线打印报名表,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支付,完成网上支付即报名成功。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应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未到现场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网上报名只审核照片,不对个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核,首次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一旦在现场资格审核中被审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六)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凡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七)现场资格审核相关材料整理要求:

  1. 材料要求:(a)齐全、平整;(b)请事先将报名表、学历 (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装订在一起;规格为A4纸。

  2. 装订要求:(a)材料请用订书机装订于左上角;(b)装订材料前后顺序:报名表1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由于报考人数多,审核场地狭小,为确保现场秩序,加快审核速度,请报考人员自觉排队,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4. 为避免现场拥堵,请单位尽量派专人统一送审报名材料。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6〕245号)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一)报名费:10元/人;

  (二)考试费:

  1.一级结构工程师:基础128元/人,专业144元/人

  2.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150元/人;

  3. 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128元/人,专业278元/人;

  4. 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基础166元/人,专业320元/人;

  5. 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基础146元/人,专业310元/人;

  6. 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基础128元/人,给水排水专业268元/人,暖通空调专业280元/人,动力专业290元/人;

  7. 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基础128元/人,专业280元/人;

  8. 化工工程师:基础140元/人,专业320元/人;

  9. 环保工程师:基础140元/人,专业290元/人。

  七、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考前一周关注“江苏建设人才”“通知公告”栏,自行在线打印准考证。

  八、发票领取

  省直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0日~2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凭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12号窗口领取(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指定时间内领取,由于涉及费用上缴结算,逾期将不再办理。其他各市报考人员的发票领取请查询相关报名点网上通知或咨询当地报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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