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
药品不良反应是药物对机体产生的各种不良作用总称。其临床表现各有不同,常见的如下几种。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药品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的知识,欢迎阅读。
药品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
副作用(副反应):药品按正常用法用量使用时所出现的与药品的药理学活性相关但与用药目的无关的作用。一般都较轻微,多为一过性可逆性功能变化,伴随治疗作用同时出现。器官选择作用低即作用广泛的药物副作用可能会多。
毒性作用:由于病人的个体差异、病理状态或合用其他药物引起敏感性增加,在治疗量时造成某种功能或器质性损害。一般是药理作用的增强。过度作用在定义上与毒性作用相符,指使用推荐剂量时出现过强的药理作用。
后遗效应: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至阈浓度以下时残存的药理效应。
首剂效应:一些病人在初服某种药物时,由于机体对药物作用尚未适应而引起不可耐受的强烈反应。
继发反应:由于药物的治疗作用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又称治疗矛盾,不是药物本身的效应,而是药物主要作用的间接结果。
变态反应(过敏反应):药物或药物在体内的代谢产物作为抗原刺激机体而发生的不正常的免疫反应。这种反应的发生与药物剂量无关或关系甚少,治疗量或极少量都可发生。临床主要表现为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休克、血清病综合征、哮喘等。
特异质反应(特异反应性):因先天性遗传异常,少数病人用药后发生与药物本身药理作用无关的有害反应。该反应和遗传有关,与药理作用无关。大多是由于机体缺乏某种酶,药物在体内代谢受阻所致反应。
依赖性:反复地(周期性或连续性)用药所引起的人体心理上或生理上或两者兼有的对药物的依赖状态,表现出一种强迫性的要连续或定期用药的行为和其他反应。
停药综合征:一些药物在长期应用后,机体对这些药物产生了适应性,若突然停药或减量过快易使机体的调节功能失调而发生功能紊乱,导致病情或临床症状上的一系列反跳回升现象和疾病加重等。
致癌作用、致畸作用、致突变作用:药物引起的三种特殊毒性,均为药物和遗传物质或遗传物质在细胞的表达发生相互作用的结果。
附:
降血脂药物
氯贝丁酯(Clofibrate),用于高脂血症,严重Ⅳ型高脂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等治疗无效者。本品仅降低血甘油三酯而很少降低血胆固醇,故对Ⅱ型高脂蛋白血症的疗效有限。由于本品的不良反应相对较多,其应用已被其他更新的氯贝丁酸衍生物所取代。 * 本品亦被用于治疗尿崩症。
氯贝丁酯的副作用(不良反应)
(1)长期用本品使胆石症、胆囊炎患者加剧而需手术。
(2)有增加周围血管病、肺栓塞、血栓性静脉炎、心绞痛、心律失常和间歇性破行发生的危险。
(3)临床上偶见胸痛、气短、心绞痛;血肌酸磷酸激酶和血清转氨酶增加,但并非由于心肌梗塞。
(4)临床上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与恶心;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
①心律失常;
②白细胞减少或贫血而有发热、寒战、咳嗽、声哑、背痛、排尿困难;
③因肾脏毒性作用而见血尿、尿少、脚与下肢浮肿。
(5)临床上少见但持续存在时须加注意的`不良反应有;流感样综合征或肌炎(肌痛、乏力、常见于有肾病者,并常伴有肌酸磷酸激酶和血转氨酶增高),头痛、胃痛、性功能减退、呕吐等。 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转氨酶升高,性功能障碍(或性欲下降),皮疹,轻度或暂时性粒细胞减少.个别病例心律失常。 由于此药能增加胆固醇分泌和减弱胆汁酸的合成和贮存,而引起胆汁中胆固醇过饱和,导致胆石症的发生率增大。有报道在用药6年期间胆石症和囊胆炎的发生率从2.6%增至4.0%。 肌肉综合症的症状从肌痛到周性肌炎伴显著无力,血清CPK明显升高和氨基转移酶升高,醛缩酶也升高;肌肉活检有病变,有时肌溶解现象显著。这些对肌肉的影响很不常见。 有报告可发生黄色瘤或使黄色瘤增大、过敏性皮疹或脱发。 各种降脂药都引起阳萎,氯贝特也不例外。
氯贝丁酯禁忌症
(1)对妊娠的影响研究不充分。本品可以通过胎盘屏障,胎儿尚未发育排出本品的酶系统,故妊娠时不宜用。
(2)本品是否排泌入乳汁未详,故乳母最好不用。
(3)老年人如有肾功能不良,须适当减少本品剂量。
(4)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胆石症,本品可使胆道并发症增多;
②肝功能不全,此时蛋白结合率减少但半衰期不变;
③甲状腺机能亢进,本品可激发肌病;
④溃疡病,可能促使其再活动;
⑤肾功能不全,清除率降低使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尤其是肌病;
⑥对本品不耐受。
(5)本品可促进胆固醇增多,在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时禁用。 肾功能不全,特别是伴有肾病综合征者、甲状腺功能低下的患者易患肌肉综合征。 任何类型肝炎患者尽可能不用此药。胆汁性肝硬化或胆石症患者用此药更易出现胆道并发症。
氯贝丁酯的用法用量
注意:同种药品可由于不同的包装规格有不同的用法或用量。本文只供参考。如果不确定,请参看药品随带的说明书或向医生询问。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 0.25—0.5g,一日 3-4次。
①治疗 3个月无效即应停药,但治疗结节性黄瘤可能需时 1年。
②停用本品后血清胆固醇和甘油三酯可能反跳超过原来水平,故宜给低脂饮食并监测血脂至稳定。
③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要减少,但肾病综合征肾功能未受损者不须减量。
④肝功能不全者用量要减少,肝硬化患者用量可能要减少一半;应用本品过程中无其他原因而肝功能试验明显异常时,应停用本品并不再应用;由本品所致的肝功能试验异常是可逆的。
⑤用本品过程中,如有血清淀粉酶增高,或血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增高,须停用本品。
⑥本品宜与饮食同进,以防止胃部刺激。 以 5-8倍人用剂量给啮齿类动物,肝恶性肿瘤发生率增加。 高脂血症用本品治疗,虽然非致命性心肌梗塞发生率可能降低,但并不减少心血管病死亡率的危险。
用药期间定期检查:
①全血象计数,尤其治疗前有贫血或白细胞计数减少者;
②血肌酸磷酸激酶,尤其在尿毒症患者;
③肝功能试验包括血清氨基转移酶,在治疗前、最初 2月每月、以后每 2月各检查一次,起效后每 4月检查一次;④血清低密度和极低密度脂蛋白,在治疗前、最初数月每 2周,以后每月检查血清胆固醇和甘油三酯,疗效稳定后定期复查
氯贝丁酯药物相作用
(1)与口服抗凝药同用时,明显增加抗凝作用,故须经常测定凝血酶元时间以调整抗凝药剂量。
(2)与呋塞米同用,可增加两者各自效果,但可引起肌病、肌僵直和利尿,尤其低蛋白血症者。
(3)与口服降糖药同用,可使降血糖作用加强。
(4)口服避孕药可改变本品疗效。 此药与蛋白结合力较强,因而能置换其他与蛋白结合的药物,所以同时应用抗凝药、呋喃苯胺酸或磺酰脲时使它们的作用加强,而应将它们的剂量减少。如与抗凝药合用,应将抗凝药剂量减少1/3~1/2。它与甲磺丁脲合用时,可使血糖明显减低。
氯贝丁酯药理作用
①降血脂作用的机理并未完全明了,可能涉及抑制肝脏胆固醇合成,改变肝脏甘油三酯合成,增加固醇类分泌并从粪便中排出,以及增加循环中甘油三酯(极低密度脂蛋白)的清除;
②抗尿崩的作用来自本品刺激垂体后叶释放出抗利尿素。
制剂规格
胶囊剂:0.25g/粒,0.5g/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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