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大音乐艺考招生简章

时间:2023-03-09 23:39:35 音乐培训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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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南师大音乐艺考招生简章

艺考在即,各大相关院校也已经出台相关考试政策和招生简章,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是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招生简章,一起看看吧!

2017南师大音乐艺考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院依托学校深厚的人文传统底蕴,面向中、高等学校及文化事业单位,培养具备音乐、舞蹈教学、创作、编导、科研等多方面的能力,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品格高、专业精、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音乐、舞蹈领域的复合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7年,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舞蹈学(师范)等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本科生145名,学制4年。

  注: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入校后只提供钢琴、声乐、民族乐器方向教学。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

  (四)报名流程

  舞蹈学(师范)专业单独考试(校考)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报名及缴费: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舞蹈学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add.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考试报名系统实行考生个人填报和确认,支持银联卡付款。网报及缴费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12月20日。

  2.网上选择考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网报完成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6年12月29日9:00-2017年1月6日17:00,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考试报名系统选择考试时段。各考试时段采取先到先选原则,考试时段一经选择不得更改。考生须在考试报名系统中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签字确认。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生源地所在省份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和《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五)专业考试

  1.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专业考生需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音乐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2.舞蹈学(师范)专业

  (1)考试时间:2017年1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①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

  ②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分钟内;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备)。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

  舞蹈学(师范)专业考试满分共计300分,其中基本功测试150分、舞蹈作品表演100分、即兴创作表演50分。

  (4)成绩公布及查询:音乐学类专业成绩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舞蹈学(师范)专业校考考试成绩及合格情况将于2017年4月底前由南京师范大学公布,考生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查询。


 

  (六)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办法

  1.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专业,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江苏省音乐统考前30名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不作要求)的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照江苏省音乐统考专业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据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或联考)均达到考生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的上海、浙江、广东、湖南、安徽、内蒙古等6省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根据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的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或联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专业考试(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考生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录取时将根据专业分(校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校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八)关于音乐学(师范实验班)的说明

  音乐学(师范实验班)学制为4年,旨在培养新型的学校音乐教育实践与研究人才。实验班课程体系依据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 教育理念、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进行教学工作。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的“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引进目前世界上影响最大、流行最广的三大先进音乐教育体系(达尔克罗兹、奥尔夫、柯达伊),探索出了一条融合国际先进音乐教育理念与方法的中国特色音乐教育之路。学生进入“新体系”实验班,除了能够系统地学习世界先进的音乐教育方法外,在本科学习过程中还有机会通过选拔等形式赴中央音乐学院或国外相关音乐学院短期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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