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型企业激励制度

时间:2024-11-12 09:07:21 赛赛 员工激励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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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型企业激励制度(通用11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创业型企业激励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创业型企业激励制度(通用11篇)

  创业型企业激励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培养和调动公司全体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塑造高效率、高绩效、高目标达成率的优秀团队,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建设适应我公司发展需要的优秀人力资源队伍,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本制度所指的创新,即:工作形式上的创新,工作内容上的创新、工作方法上的创新,合理化建议与意见。

  第二章 激励原则

  第三条 全面激励原则

  对员工的创新激励并不只是针对部分优秀员工,而是针对公司全体员工运用各种激励方式进行创新激励,即全员创新激励。

  第四条 绩效考核为基础原则

  对员工所采取的相应创新激励措施,应依据对员工的全方位的科学的绩效考评,而不是依据管理者个人的主观判断。

  第五条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奖励创新的考核标准要公开,考核过程和评选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这样才能确保对员工创新性充分发挥,不致因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的奖励而产生负面影响。

  第六条 物质激励、精神激励、机会激励相结合原则

  对员工的创新奖励不能只适用物质奖励,要将适度的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机会激励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种激励手段的协同作用。

  第三章 激励方式

  我公司奉行知本主义,让知识有效转化为资本,目前主要采用以下激励方式,并将随着公司发展需要而采用更多的激励方式。

  第七条 薪酬激励

  我公司通过制定和实施具有外部竞争力和内部公平性的市场领先薪酬制度,通过对创新型员工薪资需求的合理满足保证对员工的创新激励作用。

  我公司薪酬的主要理念:

  ⑴ 按功定奖、按劳分配,贡献者和奉献者定当得到合理回报; ⑵ 分配和奖励采用多种形式,机会、职权、工资、奖金、津贴、股金、红利、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都将作为分配与奖励形式;

  ⑶ 员工与公司之间建立成长发展的共同体;

  ⑷ 报酬认可基于能力、态度、贡献与责任;

  ⑸ 坚持报酬的`合理性与竞争性,确保吸引优秀人才;

  ⑹ 始终关注报酬的对外竞争性和对内公平性:

  A 对外竞争性:根据业界最佳与市场调研,与同类人员比,具有同行业竞争力;

  B 对内公平:不同工作员工,根据工作性质分析与职位评估确定

  薪金结构与绩效政策;同性质职位员工,依据绩效考核与资格认证确定合理差别。

  知本主义在薪酬管理中的具体体现:

  公司对知识员工采取与能力、贡献相吻合的职能工资制,按照能力与责任来确定任职资格,按照任职资格确定员工的职能工资,按照在岗绩效和在岗责任以及突出贡献确定奖励。各种奖励的分配完全与个人及部门的常规绩效和突出贡献绩效挂钩,不倾向于行政或技术职务。

  第八条 股权激励

  我公司用股份奖励的方式让技术专家得到合理回报,并且其股权额度与贡献大小成正比。

  因为知识是资本,所以我公司人的学历、能力、职务、职称、科研能力等都应转化为有价资本,持有这些“资本”的人自然应该成为公司的决策参与者和资产享有者。当然,在公司服务的年限、劳动态度等也应看作是获得资本的条件,这就形成了员工与公司成长发展的共同体。

  第九条 职业规划

  通过全方位绩效考核,公司对创新型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为其能力提高和晋升提供相应的发展通道。

  第十条 培训激励

  公司对优秀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提供了各种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的机会,通过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创新能力。

  第十一条 职位晋升

  通过全方位绩效考评,对绩效突出、素质好、有创新能力的优秀管理人员技能员工,通过岗位轮换、个性化培训等方式,从素质和能力上进行全面培养,随着公司发展,需要补充和调整人员时,优先予以提拔重用。

  第十二条 创新考核激励

  我公司建立了一套以创新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将员工的创新行为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

  第十三条 创新奖

  创新奖是指通过公开评选对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佳、取得创新成果的公司员工予以公开奖励,以达到促进员工不断创新的目的。

  创新奖的申报由部门向事业部提出申请,申请包括该项创新的具体内容、可行性和创新效果,获批后核发创新奖励现金和证书,同时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十四条 合理化建议

  合理化建议是指员工针对公司管理的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或优化设想,及时提出的书面的、科学的、合理的改进解决方案和优化方案。包括: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的改善;工作方法、工作程序的改善;新产品经营项目的开发建议;业务往来、业务开发的建议;员工福利、待遇改善的合理化建议;市场开拓、营销策划的合理化建议;提高公司凝聚力和工作绩效的合理化建议;职务范围内,重大突破性

  合理化建议;非职务范围内,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各项合理化建议;其他各项有利于公司发展、公司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任何合理化建议,均需员工本人详细写明合理化建议的方案内容和可行性和工作流程等。 对于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方案,一经公司采纳,各事业部由总裁层批准,投资公司由总经理批准即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我公司所采用的创新激励方式并不限于以上指明的各种方式,各事业部、子公司鼓励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灵活增加其他多种激励方式激励员工的创新行为。

  第十六条 本制度大多属于对整个我公司员工激励制度的原则性规定,事业部、下属子公司可在本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对有关内容和操作程序进行进一步细化规定,按流程报批后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我公司总裁室制定,其解释权、修订权归我公司行政部。

  第十八条 本制度按流程报批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创业型企业激励制度 2

  (一) 基本原则

  1. 原则之一:激励要因人而异

  由于不同员工的需求不同,所以,相同的激励政策起到的激励效果也会不尽相同。即便是同一位员工,在不同的时间或环境下,也会有不同的需求。由于激励取决于内因,是员工的主观感受,所以,激励要因人而异。

  在制定和实施激励政策时,首先要调查清楚每个员工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将这些需要整理、归类,然后来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帮助员工满足这些需求。

  2. 原则之二:奖励适度

  奖励和惩罚不适度都会影响激励效果,同时增加激励成本。奖励过重会使员工产生骄傲和满足的情绪,失去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欲望;奖励过轻会起不到激励效果,或者使员工产生不被重视的感觉。惩罚过重会让员工感到不公,或者失去对公司的认同,甚至产生怠工或破坏的情绪;惩罚过轻会让员工轻视错误的严重性,从而可能还会犯同样的错误。

  3. 原则之三:公平性

  公平性是员工管理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员工感到的任何不公的待遇都会影响他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情绪,并且影响激励效果。取得同等成绩的员工,一定要获得同等层次的奖励;同理,犯同等错误的员工,也应受到同等层次的处罚。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管理者宁可不奖励或者不处罚。

  管理者在处理员工问题时,一定要有一种公平的心态,不应有任何的偏见和喜好。虽然某些员工可能让你喜欢,有些你不太喜欢,但在工作中,一定要一视同仁,不能有任何不公的言语和行为。

  4.原则之四:奖励正确的事情

  如果我们奖励错误的事情,错误的事情就会经常发生。这个问题虽然看起来很简单,但在具体实施激励时就会被管理者所忽略。管理学家米切尔.拉伯夫经过多年的研究,发现一些管理者常常在奖励不合理的工作行为。

  (二) 高级原则

  企业的活力源于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由于人的需求多样性、多层次性、动机的繁复性,调动人的积极性也应有多种方法。综合运用各种动机激发手段使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企业的综合活力,达到最佳状态。

  1. 激励员工从结果均等转移到机会均等,并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举例来说,吴士宏在IBM从一个打扫卫生的人做起,一步一步到销售业务员,到地区负责人,到中国区总经理,是什么原因呢?除了个人努力,还应该说IBM 良好的企业文化给了一个发展的舞台,那就是每一个人都有无限的发展机会,只要有能力就会有发展的空间,实现自我,这在很多企业是做不到的,这种体制无疑会给员工莫大的激励作用。

  2. 激励要把握最佳时机。

  ——需在目标任务下达前激励的,要提前激励。

  ——员工遇到困难,有强烈要求愿望时,给予关怀,及时激励。

  3. 激励要有足够力度。

  ——对有突出贡献的予以重奖。

  ——对造成巨大损失的予以重罚。

  如果奖罚不适当,还不如不做。同时要记住,罚的目的不是要钱,而是一种激励措施。

  ——通过各种有效的激励技巧,达到以小博大的激励效果。

  4. 激励要公平准确、奖罚分明

  ——健全、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做到考核尺度相宜、公平合理。

  ——克服有亲有疏的人情风。

  ——在提薪、晋级、评奖、评优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热点问题上务求做到公平。

  5. 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

  注重感化教育,西方管理中“胡萝卜加大棒”的做法值得借鉴。

  6. 推行职工持股计划。

  使员工以劳动者和投资者的'双重身份,更加具有关心和改善企业经营成果的积极性。

  7. 构造员工分配格局的合理落差。

  适当拉开分配距离,鼓励一部分员工通过努力工作先富起来,使员工在反差对比中建立持久的追求动力。

  激励措施

  1. 目标激励

  通过推行目标责任制,使企业经济指标层层落实,每个员工既有目标又有压力,产生强烈的动力,努力完成任务。为员工提供一份挑战性工作。按部就班的工作最能消磨斗志,要员工有振奋表现,必须使工作富于挑战性。

  2. 示范激励

  通过各级主管、工作模范等的行为示范、敬业精神来正面影响员工。

  3. 尊重激励

  我们常听到“公司的成绩是全体员工努力的结果”之类的话,表面看起来管理者非常尊重员工,但当员工的利益以个体方式出现时,管理者会以企业全体员工整体利益加以拒绝,他们会说“我们不可以仅顾及你的利益”或者“你不想干就走,我们不愁找不到人”,这时员工就会觉得“重视员工的价值和地位”只是口号。显然,如果管理者不重视员工感受,不尊重员工,就会大大打击员工的积极性,使他们的工作仅仅为了获取报酬,激励从此大大削弱。这时,懒惰和不负责任等情况将随之发生。

  尊重是加速员工自信力爆发的催化剂,尊重激励是一种基本激励方式。上下级之间的相互尊重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它有助于企业员工之间的和谐,有助于企业团队精神和凝聚力的形成。

  创业型企业激励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的专利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产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专利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

  执行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参与发明创造活动的员工享有署名权及获得奖励的权利。

  上述职务发明创造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

  第二章专利管理部门

  第四条

  公共事务部是公司的专利事务主管机构,统一管理公司的专利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公司专利相关的标准化文件、制度和流程;

  2、负责公司专利的运营工作,包括专利的发掘、管控、评审、申请、审核、答复和日常维护等;

  3、负责公司专利奖项、奖金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对接人事部门进行奖金的发放工作。

  第三章具体奖励措施

  第五条

  公司鼓励发明创造,对于上述职务发明创造,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明人予以奖励:

  奖励项目

  奖励条件

  奖励金额

  发明专利

  完成申请

  收到受理通知书

  人民币xxx元

  完成授权

  收到专利证书

  人民币xxx元

  实用新型专利

  完成授权

  收到专利证书

  人民币xxx元

  双申专利

  按照发明专利标准执行

  外观设计专利

  完成授权

  收到专利证书

  人民币xxx元

  第六条

  专利申请奖金一次性发放给发明人,发明人作为公司员工,不再享有专利项目应用、实施过程中提取收益的权利。

  第七条

  在公司的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对专利发明人予以优先考虑;具体的,授权专利的参考权重应大于受理专利的参考权重,发明专利的参考权重应大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的参考权重。

  第八条

  公司在每一自然年年末对当年的专利申请及推广应用情况进行统计,对于在专利申请或专利推广应用中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资金奖励并进行表彰。

  第九条

  影响专利申请及专利推广应用成绩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数量,包括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数量;

  2、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数量,外观设计专利因无需进行实质审查故不计入统计;

  3、专利实际推广使用情况统计,包括推广使用次数、覆盖地域、使用效果及获利情况等;

  第四章奖励分配及发放原则

  第十条

  如一件专利有多位职务发明人,按照专利发明人实际贡献大小分配奖金。对该项目发明创造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如在专利申请过中承担技术交底书的主要撰写任务的人员,应从优给予奖励,具体原则由发明人所在部门进行把控。

  第十一条

  职务发明创造获取公司奖励的对象以专利正式申请文件中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名单为准;未列明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员不在公司给予的奖励之列。

  第十二条

  申请专利过程中,发明人名单由各部门提供,原则上应由项目开发组和部门共同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给公司专利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

  部门奖励由获奖部门经理进行统一分配及使用,具体分配标准由获奖部门内部商议决定;个人奖励由公司统一发放。

  第十四条

  年中及年末时公共事务部会对各部门的专利申请及授权数量进行统计;同时,各部门需要对专利的推广使用情况进行如实上报给公共事务部;公共事务部负责对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在确认专利工作开展优异的团队及个人之后进行奖金的发放。

  第十五条

  各部门在进行专利使用情况上报时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谎报、虚报不实信息,所上报信息在汇总之后将会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的监督。如确认上报信息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相应部门的奖励,同时,取消下一次参与评奖资格并在该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上述所有奖金及奖项的发放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保密义务

  第十七条

  专利技术为公司的核心技术,发明人对专利技术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在专利申请前及申请过程中应注意不能将技术内容泄露给除公司指定代理机构外的任何第三方及自然人。

  第十八条

  在专利申请提交前,禁止对专利内容进行科技评价、评估、评奖、展览、广告、销售等一切可能导致专利丧失新颖性的行为。

  第十九条

  员工泄露公司专利信息、技术秘密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给予处罚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的修订及解释权归公共事务部所有。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创业型企业激励制度 4

  目的

  本制度根据员工薪资奖励福利制度及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制定员工工资的有关事项。

  工资原则

  员工薪资福利奖励,依据社会水准,行业水平,物价指数变化,本人执行所担任工作的能力、经验、年龄以及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

  适用对象

  办公室及旗舰店员工;综合管理部搬运、商务部配货及搬运、原材料库管部搬运等不适用本制度,另行制定与工作量挂勾的计件制;工厂人员、质检部质检员按工厂的薪资方案执行。

  一、薪资构成

  工资包括基准内工资、基准外工资(或临时工资、兼职工资)、奖金/提成、奖惩、补发补扣、应发工资、公积金/保险、计税工资、其他扣除金等组成。

  1、基准内工资:基本工资+福利津贴+岗位津贴(交通/误餐/工具补贴)

  2、基准外工资:加班费+缺勤工资

  1)周六值班:公司执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实行值班制并发放值班费60元/天/人,试用期员工按其试用期工资比例同等折算;周日加班可申请调休;节假日加班另行规定。

  2)缺勤时的处理(含病、事假):按个人缺勤天数从本人月工资中(含奖金)扣除。

  计算:缺勤工资扣除额=(基本工资+福利津贴+奖金+岗位津贴)*缺勤n日/当月应出勤天数

  3、临时工资:按临时编制的员工,则视其工作表现,报总经理审批。

  4、兼职工资:由于阶段性工作或偶发性工作需要,由符合要求的人员以(在职或实习生)短期内完成,视出勤情况或任务的难易度决定,报总经理审批。

  5、奖金/提成:根据各岗位与公司业绩的关系,将直接与业绩挂勾的岗位定为主动性岗位,如家具/橱柜业务部/商用家具部/外销部/大店营业部中的业务员、导购员和设计师等;其他为从动性岗位。

  1)主动性岗位实行提成制政策,基本工资定级参照表一,提成比例每年初由公司根据各上一年度销售数据结合下一年度销售指标统一制定,月提成金额实行绩效考核后随当月基本工资发放,如果有年度提成,则随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发放,具体事项各相关部门另文公布。

  2)从动性岗位实行年薪到月制+年终奖,由部门主管根据员工岗位技能、工作经验、态度等综合表现按岗确定基本工资及奖金的定级(参照表一),奖金部分当月考核后当月发放。年终奖由公司根据全年的销售目标和利润目标达成情况确定发放基准(x月薪),并经年终考评后发放。

  6、行政奖惩:所有主管助理及班组长、线长以上级别的干部均有部门行政奖罚权,最低奖惩为通报表杨和通报批评,涉及金额50—500元不等(以50元为一级递增),奖惩决定由各主管公示后人事部执行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截止到当月25日,超出时间自动结转至下月)。行政奖惩是上一级主管对员工在工作中的执行情况、工作差错等综合表现的及时衡量和评判的有效手段,奖惩力度由主管自己掌握(应考虑被奖惩员工的工资水平、事件的性质、初犯或屡犯等方面)。

  7、工龄奖工龄奖与基本工资调级不同,员工工龄的计算指标只考核在公司的任职年限,没有本岗位任职的规定,且适用于所有在职员工(工厂除外)。具体标准为三年以上(含三年)按50元/月发放,六年以上(含六年)按80元/月发放,八年以上(含八年)按100元/月发放,工龄将应随员工工资每月发放。

  8、补发补扣:因员工工资核算错误需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其他应补发补扣项。

  9、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奖金+工龄奖+加班费+缺勤工资+补发补扣+奖惩(以上工资的构成均为含税工资)

  10、公积金/保险:按国家规定个人应承担部分统一由公司从个人当月工资中代扣。

  11、其他扣除金(下列规定各项从每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1)个人工资所得税;

  2)小灵通话费个人承担部分;

  3)与公司借款应清还部分;

  4)员工离职时未能与公司交接完毕,并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扣部分;

  5)员工在职时公司已提前缴纳的相关费用(如档案、户籍、保险等)。

  二、从动性岗位奖金级别定级及调整方法

  1)奖金定级依据社会薪资水平,同行薪资水平,同时参考本公司上一年度各岗位薪资水平,由部门主管/根据员工的技能和产出的高低,工作经验、态度及效率等综合因素定级,人事部有建议权和否决权,各分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有审批权和否决权,部门主管和总监的定级也顺次由其上一级确定。

  2)奖金的调整为确保年薪的相对稳定性和严肃性,每年年初第一个月为集中调整期,其他时间调整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并报上一级批准;试用期员工可以有两次调整(其中一次为转正定级)。

  注: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无奖金;但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试用期员工,各部门主管可酌情处理,但奖金部分需参与月度考核。

  3)奖金的考核参与年薪到月制的员工月奖需按照该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严格执行,每月考核一次。本年度暂实行三项考核制,考核内容每月5日前由上一级制定填表并报人事部备案,每月17日将考核结果提交人事部,人事部计算奖金。

  三、工资的偿还与处理

  1、虚假、误算等超领时,必须在发现后立即偿还。

  2、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公司可在一个月内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四、离职时的工资

  1、工资计算期间被解职的员工:当然解职者工资结算至公司决定之日起(严重违纪)。

  2、因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者,按员工在公司服务每满一年以上的.,另补贴一个月基本工资,不满一年超过半年按半年计算,不满半年不计算。

  3、合同到期不再与其续签者,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工资结算至离职办理日。

  4、申请离职的员工:工资结算至批准之日,申请日至批准日之间,未能坚持工作者,以旷工处理。

  注:若因公司需要,须与其签定《竞业限制合同条款》,公司按合同条款执行应履行的义务。

  五、薪资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1、员工工资结算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当月30或31日发工资,因此员工当月出勤周期结算也同工资结算周期。当发放工资日恰为休假日时,则提前或推后发放。

  六、福利支出

  1、员工一经转正无论职务大小一律强制办理社会保险,(从工厂调至办公室的员工均须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由公司集中办理),公司及个人承担部分的比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由本人选择是否缴纳(公司及个人各承担一半),若本人主动放弃,公司不补贴现金。老员工自进公司之日起每满6年后,公司为其该项支出增加一个基数,本人应承担部分相应增加。

  2、员工生育及因病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从按国家规定从社会保险金中支出,公司不额外承担。

  3、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其存档费用由公司支付,应届毕业生户藉费挂靠费也由公司承担,但员工须在公司服务最少满一年。

  4、员工每月享有一天带薪病假,女员工每月享有一天例假。

  5、主管(主管及以上)每年享有5天带薪年假,可在本岗位淡季申请休假(需总经理批准),当年有效,不休不补。

  6、公司的活动:

  1)每年组织一次春游;

  2)六一儿童节亲子活动;

  3)重要节日不定期不定额地发放礼金或礼品或聚餐;

  4)不定期看电影;

  5)各种形式的俱乐部;

  6)年底员工联谊;

  7)其他。

  7、员工生日、婚庆,公司将有相应的祝贺。

  8、公司中午提供午餐一份,但驻厂人员享受半价购买伙食券的福利,两种享受必须择一,不能同时。

  9、所有员工转正均配备小灵通一部,公司予以适当的私人话费额度,但员工离职时需交还公司。

  创业型企业激励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并参考一些知名公司的成熟经验,将原有的《新产品开发奖励办法》和《机械工艺、设备改进创新项目的奖励办法》合并、归纳、完善后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创新为公司各部门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第四条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产品或提升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

  1、研发新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新研发的产品;

  2、产品技术创新: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方,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节约原材料等;

  3、工程技术创新:通过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夹、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运输及储藏等的改进改造,从而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

  4、通过对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改进,提高安全水平,减少工伤事故;

  5、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人才),使公司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等。

  第三章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

  第五条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领导,项目投资部、财务部、企管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创新管理与评审委员会,领导公司创新管理和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

  (二)对公司创新项目进行评审;

  (三)对有关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第六条公司项目投资部代表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履行创新管理日常职责;项目投资部可召集有关部门对创新项目的奖励征集意见。

  第四章项目的立项、批准和验收

  第七条提出项目设计方案者,要将设计方案提交到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属意见后报总工程师,经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为正式立项;

  第八条项目获得立项后,项目主要实施部门负责项目推进和阶段检查,若无法按原方案实施,则应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报告或项目方案改进报告;

  第九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项目完成验收申请,由总工程师或责成某部门组织项目验收。

  第五章奖励标准

  第十条公司采取多样化的创新奖励方式,包括奖金、实物、带薪休假、旅游等。

  第十一条公司职工根据生产或客户的需要,创新发明新产品或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于生产或销售并取得授权专利的,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在随后的三至五年中再给予效益提成奖励。

  第十二条发明专利每项奖励5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2000元;外

  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1000元。

  第十三条专利产品实施后,从新增利润中再给予提成奖励;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年提奖15%,第二年提奖12%,第三年提奖8%;第四年提奖5%;第五年提奖2%;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年提奖10%,第二年提奖5%,第三年提奖2.5%;专职外观设计人员按上述标准的50%计奖。

  第十四条非专利类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从项目实施后的新增利润中给予提成奖励;第一年提奖15%,第二年提奖10%,第三年提奖5%;

  第十五条对本公司持有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在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后收取转让或使用费用的,从税后的收益中提取15%作为项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

  第十六条对职工的非职务创新和发明,如被公司采用并能产生效益的,参照上述标准给与奖励。

  第六章技术创新奖励评审

  第十七条申报评审的创新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必须是已实施的;

  (二)经验证、核算产生实际经济价值的';

  (三)附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等;

  (四)创造的经济价值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受益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所属各公司、部门、子(分)公司每年自行组织1—2次内部创新发明初评;属于独立核算的公司,报公司分管领导和财务部、项目投资部备案后直接实施奖励;非独立核算的公司或部门将项目材料报送公司财务部和项目投资部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创新项目提报集团公司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十九条每季度项目投资部将经财务部审核后的创新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和技术审核,并将结果提交创新评审委员会。

  第二十条公司创新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创新项目评审,并实施奖励。

  第二十一条创新项目经审核通过后,涉及到工艺流程或标准的,纳入公司有关正式工艺流程、标准当中,由有关部门、子(分)公司负责推广落实,并考核实施情况。

  第二十二条创新项目评审程序:

  1、项目完成并正式进入生产或销售阶段验证三个月后(对时间跨度较长的大项目,可以分阶段申请),于每季后20日内由项目完成人(或项目完成部门)经部门经理(部长)提出申请,并附项目的论述报告、总结报告等相关书面材料,报公司项目投资部进行初步筛选和技术审核,由项目提出部门经理和公司项目投资部共同确定项目的保密等级。

  2、公司项目投资部在收到申请后3个月内组织审核小组验收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后向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评审委员会每年可做两次评审,上半年提报的项目,于第三季度完成评审;下半年提报的项目于来年的第一季度完成评审工作。

  3、审核实行回避制度,参加审核小组的成员不能审核自己或同部门人员的项目。

  4、项目投资部及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以下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供审核意见:

  1)项目的立项背景和理由。

  2)项目的创造性、实用性及应用范围。

  3)项目实施前后的效果对比;此项需有详细、具体的效益指标计算。

  4)项目对公司今后的发展影响自我评价。

  5、跟踪、推广。评奖3—6个月内,由审核小组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反馈;对于具有推广意义的项目,由审核小组拟定项目推广意见书,报公司批准后在适用范围内进行推广;有推广或执行不力的,将给予一定处罚。

  第七章、奖项的控制

  第二十三条项目经评审委员会审定认为不符合奖励条件者,应据实书面通知原申请人或部门。对于经济效益不容易估算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可按其作用大孝技术难易、创新程度、推广价值,给予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判,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第二十四条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公司评审委员会有权撤销其荣誉称。

  创业型企业激励制度 6

  一、绩效考核标准

  绩效考核标准由公司负责人依据各项工作岗位的工作标准制定,考核指标由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二、绩效考核体系

  公司员工的绩效考核由品质管理部检查、公司分管领导抽查、电梯公司经理每月抽检、区域技术主管检查、外部电梯年检、合同签订、急修响应时间、维修工艺效果和工作表现等构成。

  三、绩效考核方法

  物业公司、电梯公司每月不定期对各维保组工作按《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质量考核标准》标准进行抽查、区域技术主管按《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质量考核标准》进行检查后进行综合评定,并记录考核结果,绩效工资将根据考核结果评定。

  四、绩效考核奖罚

  1、内部抽检:公司质检人员每月不定时进行抽查考核,考核标准见《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质量考核标准》进行:

  一、责任人:如果月度考核分数责任人95分(含)以上,发100%的月绩工资;80分(含)以上95分以下,发90%的月绩效工资;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发70%的月绩效工资;70分以下者不予发放当月绩效工资。

  二、区域技术主管:如果区域员工月度考核后,员工平均分数95分(含)以上,发100%的月绩工资,连续三个月考核分数都是95分,奖励300.00元;员工平均分数80分(含)以上95分以下,发90%的当月绩效工资;员工平均分数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发75%的当月绩效工资;员工平均分数60(含)以上70分以下,发50%的当月绩效工资;60分以下者不予发放当月绩效工资;如果组长对公司所提出的整改问题没有及时整改,扣除当月的绩效工资50%。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分数均为末位,且低于70分者,责任人可降1档工资;——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分数均为60分以下者,责任人可予以辞退。

  三、公司主管技术领导在内部抽检时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扣除区域技术主管当月绩效工资的&39;80%;区域技术主管对所存在的问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监督整改,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100%,如发现区域内存在同样的问题或下次检查时发现区域内仍然存在类似问题,对区域技术主管立即给予辞退解聘。

  2、外部年检合格情况考核:电梯年检时能否所有电梯一次性合格。若因为电梯维修保养不到位而导致电梯年检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扣除责任人和组长当月绩效工资100%,而且组长和责任人需要承担100%的复检费和接待费。电梯公司分管技术领导承担一定的责任,扣除绩效工资50%。

  3、责任人应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并承诺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修理电梯,如因技术及服务导致客户有效的投诉的,当月一次,责任人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0%;如果当月客户有效的投诉两次以上,责任人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100%;如果当月客户投诉三次以上,可予以降薪或辞退。如果对有效投诉区域主管不及时处理,当月一次性扣除绩效工资的25%;出现两次扣除50%;三次降职。

  有效的投诉是指:涉及维保人员的维修响应时间、服务水平及技术水平而导致客户投诉并经过电梯公司领导现场确认。

  4、区域电梯维保综合效果考核:如果电梯发生故障,能较快处理,在连续三个月区域没有出现客户投诉的前提下,经电梯公司综合考评电梯维保质量优秀,可对区域主管奖励300.00元;如果出现同一电梯故障都因为同一个因素造成,连续维修二次以上的,扣除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0%;连续三次以上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0%,同时可给予责任人降薪1档处分,同时扣除区域主管当月绩效工资的20%。其他区域技术人员在考核周期内三次以上支援同一区域时,电梯公司根据情况综合考虑后,可在另一区域扣除的绩效工资总额内奖励支援人员300元至500元。

  5、工作表现:

  (1)、敬业爱岗、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刻苦钻研精神,作为年终评定考核员工的一个标准;

  (2)、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除了完成好自己责任区的电梯外,还经常主动协助公司完成额外的工程或协助其它责任区,在年终总结评定时,作为发放奖金比例及晋升的评定标准;

  (3)、自己主动加班加点做好本职工作,不计报酬,全年没有请过事假,在年终总结评定时,作为发放奖金比例及晋升的评定标准;

  6、如果因为现场维保人员的服务水平及技术水平差而导致维修保养出现问题,经过公司内部检验并提出整改后仍未及时处理,致使合同丢失的,责任人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100%,公司负责人(主管副经理)扣除当月绩效工资30%。

  7、如果责任区电梯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经确认系责任人的责任,除扣除当月100%的绩效工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区域主管撤职;主管技术领导扣除当月100%的绩效工资。

  8、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如果发生伤残事故,确认是责任人违反操作规程,除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可予以辞退。

  9、维保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隐瞒事实及伪造质量记录者及时开除。

  五、绩效考核申诉渠道及办法

  区域主管应将每月绩效考核结果明确告知员工,员工对其考核结果有疑问时,可向公司分管技术主管进行申述,分管技术领导疑问进行界定,并将结果告知区域主管及员工。

  创业型企业激励制度 7

  第一章总论

  第一条目的

  为了使公司员工考核的实施与运行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的作用

  员工考核的作用,是为了把握并评定员工的能力。具体来说,就是运用考核表,按照规定的考核项目,对员工担任职务所必须具备的能力以及职务工作完成情况做出评定。

  1.把握每个员工与其担任的职务级别相应的能力,并在此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发和利用员工的能力。

  2.把握每个员工所担任的职务工作完成情况,据此公正合理地做出薪酬安排。

  第二章员工考核的标准

  第三条员工考核必须把握的能力

  员工考核把握并测评的能力是与职务相当的能力,包括潜在能力和显在能力。潜在能力是员工拥有的、可开发的内在能力;显在能力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发挥出来的,并表现在业绩上的能力。

  潜在能力,可根据知识、技能、体力以及经验性能力来把握;显在能力,则可通过工作业绩(质和量),以及对工作的态度来把握。

  第四条员工考核的分类员工考核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业绩考核,就是参照职务标准,对员工在一定时间内职务工作完成的情况进行评定。

  2.能力考核,就是参照职能标准,对员工在一定时间内所承担职务的能力进行评定。

  第五条员工考核的标准员工考核是按照一定的标准以及相应的要求和水平进行的,并且,能力考核的标准是职能标准,业绩考核的标准是职务标准,

  第六条员工考核的项目设置

  1.考核的项目依据员工在职职务、级别进行设置。

  2.考核表的格式以及计分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总监在听取有关人员意见之后决定。

  第三章员工考核的实施

  第七条考核对象员工考核的对象,限于评定期之日登记在册的员工,下列人员排除在外:

  1.连续工作年限不满一年者(截止到评定进行时)。连续工作年限包括临时、试用期。

  2.因长期缺勤(包括公伤)、停职等原因,评定期间出勤不满两个月者。

  第八条评定者与评定阶段

  1.被考核者与考核者之间,原则上要求在相当长时间中有过上下级管理关系。

  2.考核者是被考核者的直属上级领导。

  3.在评定期间,因工作转换、人事调动,原有的考核关系变更,致使不能对被评者进行充分的考核,或者造成考核困难,可以寻找能够替代原直属上司的考评者,完成考核工作。

  4.在其他难以确定考核者的情况下,原单位主管、总公司的经理以及业务部负责人可以在征得人力资源部主管同意的情况下,指挥考核人员。

  第九条考核者的职责

  1.第一次考核者必须站在直接监督的立场上,并且对于想要特别强调的评分和评语以及对评定有显著影响的事项,必须予以注明。

  2.第二次考核者必须在职务、级别上高于第一次考核者。有关需要特别强调的评分和评语、对评定有显著影响的事项,或者有关与第一次评定有明显差别的地方,必须予以注明。特别在遇到与第一次评定有显著差别的情况下,应该与第一次考核者交换意见,有必要的话,相互商讨,对评定做出调整。在不能做出调整的情况下,至少应该把第二次评定的结果,通知给第一次考核者。

  3.裁定者应参考考核评定报告,做出最终评语。

  第十条评语等级

  1.评语等级原则上分为五等。评语等级的'更改,需经人力资源部总监决定。

  2.与评语等级相对应的评分,为了把考核的结果,应用于开发利用员工的能力,应用于员工待遇管理方面的工作中去,要采用如下具体做法:

  第十一条教育培训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负责人,在考虑教育培训员工时,应把人事考核的结果作为参考资料,借此掌握教育培训的内容,进一步开发、利用员工的能力。

  第十二条调动调配

  管理者在进行人员的工作调配或岗位调动时应该参考人事考核的结果,把握员工对工作及工作环境的适应能力。

  第十三条晋升职位

  在根据职能资格制度进行晋升工作时,应该把能力和业绩考核的评语作为参考资料加以运用。考核评语要按职能资格制度规范要求评定。

  第十四条提薪

  企业对于员工的提薪,应该参照能力考核的评语,决定提薪的幅度。

  第十五条奖励

  参考业绩考核的评语对员工所做的贡献给与相应的奖励。

  第四章考核表的保管与查阅

  第十六条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考核表由规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考核表自制成之日起,保存XX年。但是,与退休、退职有关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职之日起,保存1年。

  第十七条考核表内容的查阅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位员工人事问题,需要查阅有关考核表时,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要求进行查阅。

  第五章考核者培训

  第十八条在取得考核者资格之后,必须经过考核者培训

  第十九条为了达到下列目的,也必须进行考核者培训

  1.理解员工考核制度的结构;

  2.理解考核内容与项目;

  3.确认考核规定;

  4.统一考核的基准。

  创业型企业激励制度 8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称“三类人员”)的任职考核。

  第二条“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知识两方面。“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过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三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管理。

  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

  2、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监督机构应收缴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上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应在市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5、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姓名和变更法人单位等的,应当在姓名或法人单位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6、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

  创业型企业激励制度 9

  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详细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规定:

  一、检查考核小组: 组 长:

  组 员:

  二、考核时间:

  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详细的目标措施实施状况及实际操作力量准时间完成力量;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状况。

  四、考核方法: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方案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方法: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嘉奖每人次200元,(来自:)对未完成目标方案,每项扣罚50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状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当完成。

  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法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

  落实,在各自岗位上起到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识及素养,特制定以下考核方法。

  一、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制落实状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文明卫生状况。

  二、项日部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执行状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三、项目部施工员每十天对班组责任制执行状况、班组活动状况进行考核,发觉不执行者进行惩罚。

  四、对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0-100元

  创业型企业激励制度 10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进行客观的、公正的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薪酬分配、奖励与处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分公司除经理、副经理、工会主席以外的在岗员工;其中:从外单位调入和待岗人员中重新上岗的员工须在岗不少于6个月以上方可参加考核,评为公司、分公司"员工之星"者免予考核,见习生不参与考核。

  第三条考核内容:主要对员工的工作绩效、服务态度、遵纪守法、安全生产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工作绩效。主要考核员工业务水平、接收工作任务的态度、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完成工作的数量与质量:

  1、业务水平:主要考核从事本职工作的能力、专业知识、适应力、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

  2、接受工作任务乐意度主要考核员工对领导交办的任务是否乐意接受,工作主动性如何。

  3、工作积极性考核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吃苦、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如何。

  4、工作效率考核员工在工作中达到工作目标所占用的时间及消耗资源的多少。

  5、完成工作的数量与质量考核员工是否完成日常工作中应做或临时交办的工作,质量如何。员工绩效考核办法二、服务态度。主要考核员工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效果。

  1、服务意识考核员工主动为他人特别是客户提供服务的观念和愿望。

  2、服务质量考核员工为他人特别是客户提供服务的好坏。

  3、服务效果考核员工提供服务后他人或客户的反应、产生的`效益。

  三、遵纪守法。主要考核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与同事间关系如何。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考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2、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考核员工执行单位管理制度如何,主要考核是否按规章制度办事、执行力及劳动纪律如何。

  3、与同事间关系主要考核能否与同事和睦相处,在和谐企业建设中作用如何。

  四、安全生产:主要考核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效果。

  1、安全生产意识主要考核员工是否重视安全,安全生产常识如何。

  2、安全生产效果主要考核员工贯彻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是否得力,监督作用如何;是否有违规操作行为,设备保养如何。

  第四条分公司成立员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经理,成员:副经理、工会主席,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考核小组工作人员;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绩效考核评级:被考核对象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考核。

  第六条绩效考核方式、排序:

  一、考核方式:绩效考核分部门(单位)负责人考核、分公司领导考核,部门(单位)负责人直接由分公司领导考核。

  二、分值的计取:"优秀"计5分,"称职"计4分、"基本称职"计3分、"不称职"计2分。

  三、员工绩效考核总分取用加权平均值:

  1、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考核:经理考核值占权重的57%,分公司其他领导考核值(取算术平均值)占权重的43%。

  2、其他员工的考核:部门(单位)负责人考核值占权重的30%,经理考核值占权重的40%,分公司其他领导考核值(取算术平均值)占权重的30%。

  3、绩效考核结果排序:根据员工绩效考核分值大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对评为公司、分公司"员工之星"和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参与排序。

  第七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单项内容考核记为"不称职":

  一、工作绩效考核"不称职":二次及以上不服从工作分配经教育拒不改者;不在规定时间内或不按要求完成任务造成严重后果者;工作失职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者。

  二、服务态度考核"不称职":提供服务时态度恶劣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或服务质量差造成客户流失者。

  三、遵纪守法考核"不称职":被公司机关行政警告者;故意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者;月考勤迟到早退4次及以上或年考勤迟到早退10次及以上、旷工2天以内者。

  四、安全生产考核"不称职":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制止或消除隐患,致使安全事故发生者;操作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伤"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及以上3万元以下者。

  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称职":

  一、严重触犯国家法律被刑事拘留、判刑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者;经常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

  二、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三、管理人员工作失职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者,生产操作人员、巡守人员造成"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或3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者。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2天或年旷工3天及以上者。

  五、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态度恶劣者。

  第九条考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分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适应期已达六个月以上的从外单位调入及待岗人员中重新上岗后员工的考核工作由经理办公会议临时考核。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分配、职务晋升、奖励和处罚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本办法与分公司原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的未尽事宜,比照本办法的相关条款办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并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三条若公司有新的考核办法出台,按公司考核办法执行。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从二○○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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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规定安全会议资料、形式和会议职责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范围:

  班组以上部门

  3、职责者:

  班组长以上人员

  4、程序:

  4.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用心明白、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务必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2会议资料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4.2.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4.2.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4.3会议形式和会议职责人

  4.3.1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一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4.3.2部、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部、车间(部门)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

  4.3.3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付总经理决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负责记录。

  4.3.4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3.5紧急会议视状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4.4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5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资料、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状况,并得到允许。

  4.7会议上决定的状况各部门和职责人,务必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8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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