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裁判竞赛规则

时间:2023-07-19 11:50:15 偲颖 羽毛球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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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裁判竞赛规则

  规则,是运行、运作规律所遵循的法则。规则,一般指由群众共同制定、公认或由代表人统一制定并通过的,由群体里的所有成员一起遵守的条例和章程。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羽毛球裁判竞赛规则,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羽毛球裁判竞赛规则

  规则:

  运动员:参加羽毛球比赛的人。

  一场比赛:由双方各一名或两名运动员进行的比赛,是羽毛球比赛决定胜负的基本单位。

  单打:双方各一名运动员进行的比赛。

  双打:双方各两名运动员进行的比赛。

  发球方:有发球权的一方。

  接发球方:发球方的对方。

  回合:自球被发出至死球前的一次或多次连续对击。

  击球:运动员试图击球的挥拍动作。

  场地和场地设备:

  1.1场地应是一个长方形,用宽40毫米的线画出(图A)。

  1.2线的颜色应是白色、黄色或其他容易辨别的颜色。

  1.3所有的线都是它所界定区域的组成部分。

  1.4从场地地面起,网柱高1.55米。当球网被拉紧时(规则1.10),网柱应与地面保持垂直。

  1.5不论是单打还是双打比赛,网柱都应放置在双打边线上(图A)。网柱及其支撑物不得延伸进入除边线外的场区内。

  1.6球网应由深色优质的细绳编织成。网孔为均匀分布的方形,边长15~20毫米。

  1.7球网上下宽760毫米,全长至少6.10米。

  1.8球网的上沿是用宽75毫米的白带对折成的夹层,用绳索或钢丝从中穿过。夹层的上沿。必须紧贴绳索或钢丝。

  1.9绳索或钢丝应牢固地拉紧,并与网柱顶取平。

  1.10从场地地面起至球网中央顶部应高1.524米,双打边线处网高1.55米。

  1.11球网两端与网柱之间不应有空隙。

  注:双打场地对角线长14.723米,单打场地对角线为14.366米。

  羽毛球:

  2.1球可由天然材料、人造材料或其混合制成。无论是何种材料制成的球,飞行性能应与由天然羽毛和薄皮包裹软木球托制成的球的性能相似。

  2.2天然材料制作的球。

  2.2.1球应由16根羽毛固定在球托上。

  2.2.2每根羽毛从球托面至羽毛尖的长度,统一为62~70毫米。

  2.2.3羽毛顶端围成圆形,直径为58~68毫米。

  2.2.4羽毛应用线或其他适宜材料扎牢。

  2.2.5球托底部为球形,直径为25~28毫米。

  2.2.6球重4.74~5.50克。

  2.3非天然材料制作的球。

  2.3.1球裙由合成材料制成的仿真羽毛代替天然羽毛。

  2.3.2球托应如2.2.5所述。

  2.3.3球的尺寸和重量应如2.2.2、2.2.3和2.2.6所述。但由于合成材料与天然羽毛在比重、性能上的差异,允许有不超过10%的误差。

  2.3.4在因海拔或气候等条件不适宜使用标准球的地方,只要球的一般式样、速度和飞行性能不变,经有关会员协会批准,可以变通以上规定。

  球速的检验:

  3.1验球时,运动员应在端线外用低手向前上方全力击球。球的飞行方向应与边线平行。

  3.2符合标准速度的球,应落在场内距离对方端线外沿530~990毫米之间的区域内(图B)。  

  羽毛球拍:

  4.1球拍长不超过680毫米,宽不超过230毫米,由4.1.1至4.1.5所述的各主要部分构成(图C)。

  4.1.1拍柄是击球者通常握拍的部分。

  4.1.2拍弦面是击球者通常用于击球的部分。

  4.1.3拍头界定了拍弦面的范围。 

  4.1.4拍杆通过4.1.5所述的部件,连接拍柄与拍头。

  4.1.5连接喉(如有)连接拍杆与拍头。

  4.2拍弦面

  4.2.1拍弦面应是平的,用拍弦穿过拍头十字交叉或其他形式编织而成。编织的式样应保持一致。尤其是拍弦面中央的编织密度,不得小于其他部分。

  4.2.2拍弦面长不超过280毫米,宽不超过220毫米。拍弦可延伸进连接喉区域。

  4.2.2.1伸入拍弦区域的宽不得超过35毫米。

  4.2.2.2包括拍弦伸人区在内的拍弦面总长不得超过330毫米。

  4.3球拍

  4.3.1球拍不允许有附加物和突出部,除非是为了防止磨损、断裂、振动或调整重心的附加物,或预防球拍脱手而将拍柄系在手上的绳索,但其尺寸和位置必须合理。

  4.3.2球拍上不允许附加任何可能从本质上改变球拍形式的装置。

  设备的批准

  有关球、球拍、设备以及试制品能否用于比赛等问题,由世界羽联裁定。这种裁定可由世界羽联主动作出,也可根据对其有切身利益的个人、团体(包括运动员、技术官员、设备厂商会员协会或其他成员)的申请而作出。

  挑边:

  6.1比赛开始前应挑边。赢方将在6.1.1或6.1.2中做出选择。

  6.1.1先发球或先接发球。

  6.1.2在一个场区或另一个场区开始比赛。

  6.2输的一方,在余下的一项中选择。

  计分方法:

  7.1除非另有规定(“礼让比赛”和“其他记分方法”),一场比赛应以三局两胜定胜负。

  7.2除规则7.4和7.5的情况外,先得21分的一方胜一局。

  7.3对方“违例”或球触及对方场区内的地面成死球,则该方胜这一回合并得一分。

  7.420平后.领先得2分的一方胜该局。

  7.529平后,先到30分的一方胜该局。

  7.6一局的胜方在下一局首先发球。

  交换场区:

  8.1以下情况,运动员应交换场区:

  8.1.1第一局结束。

  8.1.2第二局结束(如果有第三局)。

  8.1.3在第三局比赛中,一方先得11分时。

  8.2如果运动员未按规则8.1的规定交换场区,一经发现.在死球时立即交换。已得比分有效。

  发球:

  9.1合法发球

  9.1.1一旦发球员和接发球员作好准各,任何一方都不得延误发球开始。发球时发球员球拍的拍头做完后摆,任何迟滞都是延误发球开始(“规则”9.2)。

  9.1.2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应站在斜对角的发球区内(图A),脚不得触及发球区和接发球区的界线。

  9.1.3从发球开始(规则9.2),至发球结束(规则9.3)前,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两脚,都必须有一部分与场地的地面接触,不得移动。

  9.1.4发球员的球拍,应首先击中球托。

  9.1.5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的瞬间,整个球应低于发球员的腰部。腰指的是发球员最低肋骨下缘的水平切线。

  9.1.6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的瞬间,球拍杆应指向下方。

  9.1.7发球开始(规则9.2)后,发球员必须连续向前挥拍,直至将球发出(规则9.3)。

  9.1.8发出的球向上飞行过网,如果未被拦截,球应落在规定的接发球区内(即落在界线上或界线内)。

  9.1.9发球员发球时,应击中球。

  9.2一旦运动员站好位置准备发球,发球员的球拍头第一次向前挥动,即为发球开始。

  9.3一旦发球开始(规则9.2),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或未能击中球,均为发球结束。

  9.4发球员应在接发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如果接发球员已试图接发球,即被视为已作好准备。

  9.5双打比赛发球时,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同伴应在各自的场区内。其站位不限,但不得阻挡对方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视线。

  单打:

  10.1发球区和接发球区

  10.1.1一局中,发球员的分数为0或双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0.1.2一局中,发球员的分数为单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0.2击球顺序和位置,一回合中,球应由发球员和接球员交替从各自所在场所一边的任何位置击出,直至成死球为止(规则15)。

  10.3得分和发球

  10.3.1发球员胜一回合(规则7.3)则得一分。随后,发球员再从另一发球区发球。

  10.3.2接发球员胜一回合(规则7.3)则得一分。随后,接发球员成为新发球员。

  双打:

  11.1发球区和接发球区

  11.1.1一局中,发球方的分数为0或双数时,发球方均应从右发球区发球。

  11.1.2一局中,发球方的分数为单数时,发球方均应从左发球区发球。

  11.1.3接发球方上一回合最后一次发球的运动员应在原发球区接发球。他的同伴接发球的站位与其相反。

  11.1.4接发球员应是站在发球员斜对角发球区的运动员。

  11.1.5发球方每得一分后,原发球员则变换发球区再发球。

  11.1.6除规则12的情况外,发球都应从与发球方得分相对应的发球区发出。

  11.2击球顺序和位置

  每一回合发球被回击后,由发球方的任何一人和接球方的任何一人,交替在各自场区的任何位置击球,如此往返直至死球(规则15)。

  11.3得分和发球

  11.3.1发球方胜—回合(规则7.3)则得分随后发球员继续发球。

  11.3.2接发球方胜一回合(规则7.3)则得一分。随后接发球方成为新发球方。

  11.4发球顺序

  每局比赛的发球权必须如下传递:

  11.4.1首先是发球员,从右发球区发球。

  11.4.2其次是首先接发球员的同伴,从左发球区发球

  11.4.3然后是首先发球员的同伴。

  11.4.4接着是首先接发球员。

  11.4.5再接着是首先发球员,如此传递。

  11.5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有发球、接发球顺序错误或在一局比赛中连续两次接发球(规则12的情况除外)。

  11.6一局胜方的任一运动员可在下一局先发球;一局负方的任一运动员可在下一局先接发球。

  发球区错误

  12.1以下情况为发球区错误:

  12.1.1发球或接发球顺序错误;

  12.1.2在错误的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2.2如果发现发球区错误,应予以纠正,已得比分有效。

  违例:

  以下情况均属违例:

  13.1不合法发球(规则9.1)

  13.2发球时:

  13.2.1球停在网顶。

  13.2.2球过网后挂在网上。

  13.2.3接发球员的同伴接到球。

  13.3比赛进行中,球:

  13.3.1落在场地界线外(即未落在界线上或界线内);

  13.3.2从网孔或网下穿过;

  13.3.3未从网上方越过;

  13.3.4触及天花板或四周墙壁;

  13.3.5触及运动员的身体或衣服;

  13.3.6触及场地外其他物体或人;

  (关于比赛场馆的建筑结构问题,必要时.地方羽毛球竞赛承办机构可以制定羽毛球触及建筑物的临时规定,但其归属的世界羽联会员协会有否决权。)

  13.3.7被击时停滞在球拍上,紧接着被拖带抛出;

  13.3.8被同一运动员两次挥拍连续两次击中(但一次击球动作中,球被拍框和拍弦面击中,不属违例。);

  13.3.9被同方两名运动员连续击中。

  13.3.10触及运动员球拍,而未飞向对方场区。

  13.4比赛进行中,运动员:

  13.4.1球拍、身体或衣服,触及球网或球网的支撑物;

  13.4.2球拍或身体,从网上侵入对方场区(击球时,球拍与球的最初接触点在击球者网这一方,而后球拍随球过网的情况除外。)

  13.4.3球拍或身体,从网下侵入对方场区,导致妨碍对方或分散对方的注意力;

  13.4.4妨碍对方,即阻挡对方紧靠球网的合法击球;

  13.4.5故意分散对方注意力的任何举动,如喊叫、故作姿态等。

  13.5运动员严重违犯或屡犯规则16的规定。

  重发球:

  14.1由裁判员或运动员(未设裁判员时)宣报“重发球”,用以中断比赛。

  14.2以下情况为“重发球”:

  14.2.1发球员在接发球员未做好准备时发球(规则9.5);

  14.2.2在发球过程中,发球员和接发球员都被判违例;

  14.2.3发球被回击后;

  14.2.3.1球停在网顶;

  14.2.3.2球过网后挂在网上;

  14.2.4比赛进行中,球托与球的其他部分完全分离;

  14.2.5裁判员认为比赛被干扰或教练干扰了对方运动员的比赛;

  14.2.6司线员未能看清,裁判员也不能做出裁决时;

  14.2.7遇到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况;

  14.3“重发球”时.该次发球无效,原发球员重新发球

  死球:

  以下情况为死球

  15.1球撞网或网柱后,开始向击球者网这方的地面落下;

  15.2球触及地面;

  15.3宣报了“违例”或“重发球”。

  比赛连续性、行为不端及处罚

  16.1除规则16.2和16.3允许的情况外,比赛自第一次发球开始至该场比赛结束应是连续的。

  16.2间歇

  16.2.1每局比赛,当一方先得11分时,允许有不超过60秒的间歇。

  16.2.2所有比赛中,每局之间允许有不超过120秒的间歇。

  (有电视转播的比赛,裁判长可在该场比赛前决定变更16.2规定的间歇时间。)

  16.3比赛的暂停

  16.3.1遇不是运动员所能控制的情况,裁判员可根据需要暂停比赛。

  16.3.2遇特殊情况,裁判长可要求裁判员暂停比赛。

  16.3.3如果比赛暂停,已得比分有效,续赛时由该比分算起。

  16.4延误比赛

  16.4.1不允许运动员为恢复体力、喘息或接受指导而延误比赛。

  16.4.2裁判员是“延误比赛”的唯一裁决者。

  16.5指导和离开场地

  16.5.1在一场比赛中,死球时(规则15),允许运动员接受指导。

  16.5.2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未经裁判员允许不得离开场地(规则16.2规定的间歇除外)。

  16.6运动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6.6.1故意延误或中断比赛;

  16.6.2故意改变或损坏球,以此影响球的速度或飞行;

  16.6.3举止无礼;

  16.6.4规则未述的其他不端行为。

  16.7对违犯者的处罚

  16.7.1对违犯规则16.4.1、16.5.2或16.6的运动员,裁判员应执行:

  16.7.1.1警告。

  16.7.1.2对已被警告过的一方判违例。同一方如此违例两次则被视为“屡犯”。

  16.7.2对严重违犯、屡犯或违犯规则16.2的一方判违例,并立即报告裁判长。裁判长有权取消其该场比赛资格。

  17技术官员职责和申诉受理

  17.1裁判长对比赛全面负责。

  17.2临场裁判员主持一场比赛,并管理该比赛场地及其紧邻的区域。裁判员对裁判长负责。

  17.3发球裁判员负责宣判发球员的发球违例(规则9.1.2至9.1.8)。

  17.4司线员负责宣判球在其分管线的落点是“界内”或“界外”。

  17.5技术官员对其所分管职责内事实的宣判是最后的裁决。当裁判员确认司线员明显错判时,应予以纠正。

  17.6裁判员应:

  17.6.1维护和执行羽毛球比赛规则,及时宣判“违例”或“重发球”。

  17.6.2对在下一次发球前提出的申诉做出裁决。

  17.6.3确保运动员和观众能随时了解比赛进展情况。

  17.6.4与裁判长磋商后指派或撤换司线员或发球裁判员。

  17.6.5在技术官员不足时,对无人执行的职责做出安排。

  17.6.6在技术官员视线被挡时,执行其职责或判“重发球”。

  17.6.7记录并向裁判长报告与规则16有关的所有情况。

  17.6.8仅将与规则有关的申诉提交裁判长。

  相关资料:

  在比赛开始前,裁判员负责向裁判长(或裁判组长)领取并填好计分册,检查网的高度和网柱是副否正确安放,网有无破损;司线员和发球裁判员的位置是否适当;召集运动员,进行挑边选择、首先发球方和场区;带领运动员进入比赛场地;选择比赛用球。

  比赛随着裁判员报“0:0”开始,裁判员应计分;报分(先报发球员分数,单打--当一方失掉发球权先报“换发球”随后报分。双打——当发球方失去第一次发球权时先报“第二发球”随后报分);兼看落在没有司线员负责看管的线附近的球是否界内;

  宣判发球时接发球员的违例和比赛进行中双方的违例现象;注意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拖延比赛时间,并有责任警告运动员,如继续拖延,则判其违例;正确执行“再赛”的选择;遇有外来的羽毛球或其他人和物侵入比赛场区,影响比赛进行时,应判“重发球”;比赛遭意外中断时,应在计分册上记下当时的分数,发球员和双打时发与接发球方的方位,是第几发;正确执行和提醒运动员交换场区。

  裁判员规则专看发球员发球时动作,并对其负有最后的裁判权,一般坐在裁判员对面网柱的矮椅上,负责注意发球员发球时两脚有无踩线;击球瞬间是否“过腰”、“过手”、“未先击球托”;用羽毛球拍发球时有无不正当行为等现象。如有违例动作,应立即高声宣判“违例”,并保证能使裁判员听见。

  羽毛球司线员规则对所看管线上的事实有界内或界外的最后决定权,如球落在界外,不论多远均作手势(两臂侧平举)表示;如球落在界内,则用右手食指指向界线上落点;如视线阻挡,则应立即举起双手交叉在眼前表示,由裁判员裁决,如裁判员也未看见,应判重发球,不得依运动员或场外人员的意见。所有手势均要能保证使裁判员清楚可见。

  1、裁判长对竞赛全面负责。

  2、临场裁判员主持一场比赛并管理该场地及其周围。裁判员向裁判长负责;未设裁判长时,向竞赛负责人负责。

  3、发球裁判员负责宣判发球违例(规则3)。

  4、司线员负责宣判界内球或界外球。

  5、裁判员应维护和执行,及时地宣判“违例”或“重发球”等。

  6、裁判员对申述应在下一次发球前作出裁决。

  7、裁判员应使运动员和观众能了解比赛的进程。

  8、裁判员可与裁判长磋商、安排、撤换司线员或发球裁判员。

  9、裁判员不能推翻司线员和发球裁判员对事实的裁决。

  10、在缺少临场裁判人员时,裁判员应就无人执行的职责作出安排。

  11、有临场裁判人员不能作出判断时,由裁判员执行他的职责或“重发球”。

  12、裁判员有权暂停比赛。

  13、裁判员应记录有关的情况并向裁判长报告。

  14、裁判员应将所有仅与规则问题有关的申述提交裁判长(这类申述,运动员必须在下一次发球击出前提出;如在一局结尾,则应在离开场地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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