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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题练习答案
案例分析题一
问题1:
答:塔吊应安排在第31天(上班时刻)进场投入使用。这样安排后塔吊在工作e与工作g之间没有闲置。
问题2:
答:承包方提出的进度计划调整方案不合理。
更合理的调整方案是:先进行工作g,后进行工作e.因为工作f的总时差为30天,这样安排不影响合同工期,见下图:
问题3:
答: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费用补偿:
(1)补偿赶工费不合理,因为工作合理安排后不需要赶工(或工作j的持续时间不需要压缩5天)。
(2)塔吊闲置补偿9000元不合理,因闲置时间不是15天,而是10天。
(3)其他机械闲置补偿合理,人员窝工损失补偿合理。
塔吊按合理的调整方案安排时,其闲置时间比原计划安排多闲置10天,塔吊闲置补偿:600×10=6 000(元)。
应批准补偿:6000+45000=51000(元)。
案例分析题二
问题1:
解:1.两方案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单方造价及每平方米差价见表2-2。
表2-2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单方造价及每平方米差价计算表
注:单方造价=概算总额/建筑面积;或:单方造价=概算总额/使用面积
由表2-2可知,按单方建筑面积计算,新方案比原方案每平方米高出34.57元;而按单方使用面积计算,新方案则比原方案高出3.59元。
2.每户平均增加的使用面积为:(2881.98-2797.20)/54=1.57(㎡)
每户多投入:(4300342-4163789)/54=2528.76(元)
折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单价为:2528.76/1.57=1610.68(元/㎡)
计算结果是每户增加使用面积1.57㎡,每户多投入2528.76元。
问题2:
解:若作为商品房按使用面积单方售价5647.96元出售,则
总销售差价=2881.98×5647.96-2797.20×5647.96
=478834(元)
总销售额差率=478834/(2797.20×5647.96)=3.03%
问题3:
解:若作为商品房按建筑面积单方售价4000元出售,则两方案的总售价均为:
3949.62×4000=15798480(元)
折合成使用面积单方售价:
砖混结构方案:单方售价=15798480/2797.20=5647.96(元/㎡)
内浇外砌结构方案:单方售价=15798480/2881.98=5481.81(元/㎡)
在保持销售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按使用面积计算,两方案
单方售价差额=5647.96–5481.81=166.15(元/㎡)
单方售价差率=166.15/5647.96=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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