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第2批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下列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业务已办结,请按以下要求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一、领取要求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2.委托经办人领取的,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领取注册证书时,必须打印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二、领取时间
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前来领取。(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地点
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四、因我中心已停止收取执业印章费,附件1、附件2的注册造价师的执业印章请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刻制印章的.内容不包含分公司名称。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年1月18日
2016注册造价工程师报名条件
2016年注册造价师考试报考条件暂未公布,考生可参考2015年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
2015年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及免考条件:
1、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规定的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此文件下发日期为1996年8月26日),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报考当年年底。
注: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仅为参考,准确报考条件以当地考务工作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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