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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中级会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5〕24号)规定,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9月举行。广西中级资格考试采用两个批次无纸化考试。高级资格考试仍采用开卷纸笔方式。现就2016年度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3.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4.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2年。
(4)取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5)取得会计学副教授或高级讲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学历(学位)。
2.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但是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3.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须完成2015年及以前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成绩达到广西当年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广西范围内1年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方式
中级资格实行两个批次无纸化考试。
高级资格实行开卷纸笔考试。
五、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高级资格纸笔考试于9月10日—12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及方式 |
9月10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纸笔及 第一批次无纸化
|
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1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
14:00-16:30 财务管理 |
第二批次无纸化 |
|
9月12日 (星期一) |
9:00-11:30 经济法 |
|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11日,考试时间为9:00-12:30。
(二)考务日程。
1.2016年3月31日前,各市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考区2016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并向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报送考试用书征订情况。
2.2016年8月2日前,完成考场编排准备工作,并向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报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点)及考试批次明细表》(见附件)。
3.2016年8月10日前,由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公布广西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4.2016年9月10日-12日组织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包括纸笔作答的考试)、高级资格纸笔考试。
5.2016年9月25日前,召开全国评卷工作会议,部署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6.2016年10月15日前,集中组织完成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在评卷过程中,对计算机筛查出的疑似雷同试卷组织专家组进行甄别、判定;判定情况属实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7. 2016年10月25日前,由财政部下发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将在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和广西财政厅微信(微信号:guangxicaizheng)公布成绩查询通知、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可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8.2016年10月30日前,各市考试管理机构需完成考试有关资料和数据的封存、登记、归档等工作,并向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报送2016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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