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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考化学考点之物质的检验、分离和提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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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物质的检验
1.物质检验的共同点是:依据物质的特殊性质和特征反应,选择适当的试剂和方法,准确观察反应中的明显现象,如颜色的变化、沉淀的生成和溶解、气体的产生和气味、火焰的颜色等,进行判断、推理。
(1)鉴定:鉴定通常是根据物质的化学特性对一种物质的定性检验。
(2)鉴别:鉴别通常是指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物质进行定性辩论,可根据一种物质的特性区别于另一种。
2.检验原则:原理正确、现象明确、方法简单易行、试剂用量少。
3.检验要求:按取样、操作、现象、结论的顺序进行描述。具体应做到:
(1)“先取样,后操作”。如果样品是固体,一般先用水溶解,配成溶液后再检验。
(2)要“各取少量溶液分别加入几只试管中……”进行检验,不得在原试剂瓶中进行检验。
(3)要“先现象,后结论”。
4.检验的一般方法
(1)检验的物理方法:依据物质的特殊性质(颜色、状态、气味、溶解性等)进行观察、分析、判断,得出结论。
(2)检验的化学方法:分别取少量待检验的溶液(固体先配成溶液)加入试管中,加入相应的试剂,通过观察反应现象(颜色变化、固体的产生和溶解、气体的产生、气味等)来判断,推理。
考点二 物质的分离和提纯
物质分离:利用混合物中各物质的性质不同,把物质一一分离开。
(1)过滤:固体和液体分离(易溶物与难溶物分开)。
一贴:制作过滤器时,滤纸要紧贴漏斗内壁(否则会影响过滤速度)。
二低:
①滤纸边缘低于漏斗边缘;
②过滤器中液面低于滤纸边缘。
三靠:
①盛待过滤液的烧杯口紧靠玻璃棒,使液体沿玻璃棒流入过滤器;
②玻璃棒下端轻轻斜靠在三层滤纸的一边,以免弄破滤纸;
③漏斗下端要紧靠在下面烧杯的内壁,使滤液沿烧杯壁流下(否则滤液会向四周飞溅,而且影响过滤的速度)。
(2)蒸馏:分离沸点不同混合溶液。
烧瓶中放入碎瓷片;冷凝水下进上出。
(3)结晶
①蒸发结晶:易溶固体与液体分开。
②降温结晶:溶解度差别大的物质分开。
注意事项:用玻璃棒搅拌液体,防止液体局部温度过高,造成液滴飞溅;当蒸发皿中有大量固体析出时,停止加热。
2.物质分离的一般思路
(1)固体与固体混合物:若杂质易分解,可用加热法;若一种易溶,另一种难溶,可用溶解过滤法;若两者均易溶,但其溶解度受温度影响较大,用降温结晶法。
(2)气体与气体混合物:一般可用洗气法,也可用固体来吸收。
(3)固体与液体混合物:视不同情况分别用过滤或蒸发的方法。
3.物质的提纯:把混合物中少量杂质除去,得到纯净物质。
(1)“不增、不减、不繁”
①“不增”就是不引入其他难以分离的其他物质;
②“不减”就是不减少需要提纯的物质;
③“不繁”就是整个实验操作简单易行。
(2)除杂试剂应过量且过量试剂必须除尽。
(3)含多种杂质的分离与提纯,必须注意所加入试剂的顺序与用量,后加的试剂应能够把前面所加入的无关物质除去。
(4)加入试剂后生成的沉淀不要一一过滤,在互不影响的情况下最好一起过滤除去。
(5)气体除杂时,如遇到易溶于水的气体或易与溶液中溶质反应时,要防止倒吸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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