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搬运安全操作措施

时间:2024-05-06 23:54:57 美云 装载机/叉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叉车搬运安全操作措施(通用15篇)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措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措施是管理学的名词,通常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方案、途径,可以分为非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措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叉车搬运安全操作措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叉车搬运安全操作措施 1

  一、概 述:

  为了规范我矿叉车的使用范围,安全使用叉车,特制订本措施。

  二、使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矿内利用叉车辅助搬运物料的各种场合施工作业。

  三、施工前的准备

  每班出车前,叉车司机要按叉车使用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做好出车的前的准备工作,并持证上岗,确认安全后方可出车作业。

  四、安全注意事项

  1、 施工前,各使用单位须从机电科开出叉车使用派工单,并指明施工负责人。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经考试合格签字后方可参与施工。

  2、 机厂根据派工单要求,安排叉车司机进行叉车作业。

  3、 严禁穿过广场架线机车架空线。

  4、 叉车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叉腿上严禁站人。

  5、 叉车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过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碰。

  6、 在平整的'路面上,叉车的额定起重量为3吨,在较差的道路条件下作业,起重量应适当降低,不大于1.5吨,并降低行驶速度。严禁超载工作。

  7、 叉载货物时,应按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的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由两货叉分担,以免偏载或开动时货物向一边滑脱。货叉插入后,叉壁应与货物一面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300~400毫米左右行驶。

  8、 叉运小或零散货物料时,应放入料盘、料箱或料架内,防止掉(散)落。

  9、 叉运棚梁、棚腿、∏型梁、钢管、圆木、钢轨、槽钢等长材料时,货叉要开到最大,货叉中心要尽量对正材料中心,然后进行试起升,确保平衡后门架后倾,缓慢行驶。其余工作人员必须站到安全距离,躲开货物掉(滑)落方向。必要时可用绳索铁丝把被叉货物捆绑或与货叉捆绑牢固。

  10、 叉运矿车(含专用车)、平板(花篮)车、皮带、升降台、电缆、设备及其大型部件时,可整体叉运,并按第6条规定执行。用人力辅助施工时,施工人员要注意手脚安全。

  11、 叉车需要上铁道的,搬运各种车辆、设备,只准在运输维修班向南的轨道上进行,不得在其他地点施工。

  12、 叉车工作时,起落必须平稳,严禁高速急转弯行驶。起升或下降货物时,起重架下禁止有人。

  13、 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叉头不得物品扶持人员。

  14、 在矿区和施工现场,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在各处院内、车间、库房和施工现场不得超过3公里,叉车行驶时注意观察,防止刮碰,伤人。

  15、 叉车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物两端及货叉运动前方禁止有人。

  16、 严禁用货叉及附具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禁止单叉作业,禁止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物品

  17、 叉车在斜坡道路上作业时,应注意上坡时向前开车,下坡时倒车行驶,确保运载货物在斜坡的上方。运载货物行驶时不得作急刹车,以防货物滑出。在搬用大体积货物时,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18、 利用叉车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使用手刹把车刹紧。

  19、 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

  20、 叉车在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当发动机停车后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着地。

  21、 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

  22、 施工完毕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叉车搬运安全操作措施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叉车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叉车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我公司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处理叉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公司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本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熟悉已经建立的叉车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严格、切实地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为应对突然发生的叉车事故,本公司成立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指挥本公司对叉车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部署叉车事故应急处理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负责召集、协调本公司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

  龚建国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徐黎明、周振华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十条: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第三章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本公司的叉车等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存档随时备查。

  第十二条:本公司叉车设备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公司从开业到现在已有12年了,设施设备也开始老化,特别是叉车24小时运作使用频率较高,如果带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员疲劳驾驶,很容易发生叉车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公司财产损失。所以我公司在平时加强对叉车的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个别员工发现问题不报带病操作的将严肃处理,在每次班前会上都要对员工进行讲解,

  1、不能疲劳和酒后驾驶。

  2、操作叉车前要对水、油、电瓶的用电情况、刹车、灯光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3、叉车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停放在商品旁边,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叉车故障及时报修,严禁叉车带病作业。

  4、在作业叉车过程中要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牢记安全生产,做到“三不伤害”。

  第十三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本公司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设备部,由专人保管。

  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五条:本公司如有叉车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组长按本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在向上级公司报告的同时,向区内其它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本公司如发生叉车事故后,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

  第十七条:本公司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同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局。事故的报告时限为一小时内。

  第十八条:本公司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设备名称;

  事故类别;

  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第五章应急处理

  第十九条:叉车事故如发生后,本公司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事故发生后,本公司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如发生叉车事故,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叉车搬运安全操作措施 3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叉车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叉车事故造成的损失,保证员工生命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本预案适用于xx叉车伤害事故应急处理。

  三、应急处置原则

  事故应急处臵应坚持一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二)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身伤亡原则。

  (三)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四、危险性分析及预防措施

  我单位现有叉车X部,分别为:xx厂家生产的xx型叉车和xx厂家生产的xx型叉车。

  (一)危险性分析

  叉车因其司机视线盲区多,叉起重物时严重影响司机视线。且其传动机构、工业广场作业环境复杂,对司机的技术水平要求高,突发性事故较多。

  叉车搬运安全操作措施 4

  一、事故危险性分析

  1.1.事故类型:碾压人员、传动机构失效、货物滑落等

  叉车因其司机视线盲区多,叉起重物时严重影响司机视线。且其传动机构、生产现场作业环境复杂,对司机的技术水平要求高,突发性事故较多。事故种类主要有:司机视线盲区或刹车失灵导致叉车碾压人员事故、侧翻、起重链和货叉架变形伤人、传动机构失效或所载货物重心不稳导致货物滑落事故等。

  1.2.事故发生的区域和名称:现场叉车作业区域

  1.3.事故发生时间及影响

  事故发生时间不定。事故可造成人员受伤、胸部腹部被戳伤、人被碾压等,严重时可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1.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事故前可能会出现刹车不灵;司机视线被货物遮挡;货物装载不稳等。

  二、应急工作职责

  岗位

  工作职责

  备注

  检修班长

  及时协调现场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并按程序进行汇报。

  现场人员

  按照班长指令进行应急处理,抢救受伤人员,抢修被事故破坏的设备、设施。

  叉车司机将叉车移至安全区域。

  三、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发现情况立即报告中控室及班组长。

  (2)根据情况关闭事故区域电源及设备电源。

  (3)通知值班领导,汇报事故情况。

  (4)抢救受伤人员,拨打120急救中心救援。

  (5)要求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并拉起警戒线。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首先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自救、互救,并向中控室、班组长报告。

  3.2.2.班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事故位置,向值班领导汇报事故情况,下达应急救援指导意见。

  3.2.3.现场急救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发生事故的性质,携带专用防护器材及专用工具,穿戴安全防护服装,迅速到达指定现场。首先控制、清理或隔离危险源(叉车事故区域),防止连锁事故的发生;及时抢救伤员;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带等明显标志,部署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对事故现场的原始状态做出记录和标记。

  3.2.4.班长根据事故类别、救援工作的需要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3.2.5.技术保障人员为现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上的咨询;对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提出具体的技术处置方案及安全措施。

  3.2.6.事故和险情的严重程度超出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公司应及时上报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办,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归入开发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行使开发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赋予的相关职责。

  3.2.7.当事故扩大时,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做好预案衔接工作。

  3.3.现场应急处置联系方式及汇报要求

  3.3.1.应急处置电话:

  3.3.2.应急处置联系人:检修班班长值班领导

  3.3.3.事故报告基本要求: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受伤情况及设备类型;

  (2)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3)已经采取的`措施;

  (4)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5)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四、注意事项

  4.1.操作叉车时不能疲劳和酒后驾驶;启动前要对水、油、电瓶的用电情况、刹车、灯光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4.2.叉车伤害造成的受伤部位可能遍及我们全身各个部位,如胸部、腰部、脊柱、四肢等,有些伤害会造成人体多处受伤,后果非常严重。现场急救对抢救受伤者非常关键,如果现场急救正确及时,不仅可以减轻伤者的痛苦,降低事故的严重程度,而且可以赢得抢救时间,甚至挽救受伤人员的生命。

  4.3.发生叉车伤害事故后,现场人员不要害怕和慌乱,要保持冷静,迅速对受伤人员进行检查。急救检查应先看神志、呼吸,接着摸脉搏、听心跳,再查瞳孔,有条件者测血压。检查局部有无创伤、出血、骨折、畸形等变化,根据伤者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止血、包扎、固定等临时应急措施。

  4.4.遵循“先救命、后救肢”的原则,优先处理颅脑伤、胸伤、肝、脾破裂等危及生命的内脏伤,然后处理肢体出血、骨折等伤。

  4.5.如叉车上装有重物,必须采取措施搬走重物,防止救援过程中重物滑落对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4.6.如叉车碾压人员,应先搬走叉车上的重物,再用千斤顶支起叉车将受伤人员救出。严禁采用开车的方法救人,防止人员受伤加剧。支起叉车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叉车翻车。

  4.7.如叉车所载重物滑落砸伤人员,应采取措施保证一次移开重物,防止移开重物过程中重物下回对受伤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4.8.检查伤者呼吸道是否被舌头、分泌物或其他异物堵塞;如果呼吸已经停止,立即实施人工呼吸;如果脉搏不存在,心脏停止跳动,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如果伤者出血,进行必要的止血及包扎。

  4.9.大多数伤员可以毫无顾忌地抬送医院,但对于颈部、背部严重受损者要慎重,以防止进一步受伤:让患者平卧并保持安静,如有呕吐但无颈部骨折时,应将其头部侧向一边以防止噎塞;动作轻缓地检查患者,必要时剪开其衣服,避免突然挪动增加患者痛苦;救护人员既要安慰患者,自己也应保持镇静,以消除患者的恐惧。

  4.10.不要给昏迷或半昏迷者喝水,以防止液体进入呼吸道而导致窒息,也不要用拍击或摇动的方式试图唤醒昏迷者。

  4.11.当伤员身体有外伤出血现象时,应及时采取止血措施。常用的止血方法有如下几种:

  4.7.1.伤口加压法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出血量不太大的一般伤口,通过对伤口的加压包扎,减少出血,让血液凝固。其具体做法是如果伤口处没有异物,用干净的纱布、布块、手绢、绷带等物或直接用手紧压伤口止血;如果出血较多时,可以用纱布、毛巾等柔软物垫在伤口上,再用绷带包扎以增加压力,达到止血的目的。

  4.7.2.手压止血法

  临时用手指或手掌压迫伤口靠近心端的动脉,将动脉压向深部的骨头上,阻断血液的流通,从而达到临时止血的目的。这种方法通常是在急救中和其他止血方法配合使用,其关键是要掌握身体各部位血管止血的压迫点。手压法仅限于无法止住伤口出血,或准备敷料包扎伤口的时候。施压时间切勿超过15分钟。如施压过久肢体组织可能因缺氧而损坏,以致不能康复,继而还可能需要截肢。

  4.7.3.止血带法

  这种方法适合于四肢伤口大量出血时使用。主要有布止血带绞紧止血、布止血带加垫止血,橡皮止血带止血三种。使用止血带法止血时,绑扎松紧要适宜,以出血停止、远端不能摸到脉搏为好。使用止血带的时间越短越好,最长不宜超过3小时。并在此时间内每隔半小时(冷天)或1小时慢慢解开、放松一次。每次放松1~2分钟,放松时可用指压法暂时止血。不到万不得已时不要轻易使用止血带,因为上好的止血带能把远端肢体的全部血流阻断,造成组织缺血,时间过长会引起肢体坏死。

  4.12.转送是危重伤病员经过现场急救后由救护人员安全送往医院的过程,是现场急救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寻找合适的担架,准备必要的途中急救力量和器材,尽可能调度速度快、震动小的运输工具。骨折伤员要先固定后搬运;出血伤员要先止血后搬运;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骤停的伤员要先进行人工呼吸或心脏复苏后再搬运。同时,应注意掌握各种伤病员搬运方法的不同:上肢骨折的伤员托住固定伤肢后,可让其自行行走;下肢骨折的需用担架抬走;脊柱骨折伤员,用硬板或其他宽布带将伤员绑在担架上;昏迷病人,头部可稍垫高并转向一侧,以免呕吐物吸入气管。

  4.13.在进行灭火抢险时,一定要使用正确的灭火器具。

  4.14.当班人员一定要分工明确,沉着冷静,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一切处置工作。

  4.15.如遇到突发情况,一定按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进行。

  叉车搬运安全操作措施 5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为我单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四条

  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

  本单位有关人员应当熟悉已经建立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严格、切实地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娄寿荣任组长,刘德强、周志明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杜跃华、魏守金、贾兴斌、伍延国、闫瑞刚等。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本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

  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本单位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

  副组长的职责:周志明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刘德强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十条

  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三、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编制书面记录和绘制的详细分布图,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均应存档随时备查。

  新市场营销法则 助推企业成长电子商务营销 食品餐饮营销 建筑房产营销 消费品营销

  第十二条

  本单位叉车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

  措施如下:

  1、叉车驾驶人员无证驾驶

  2、叉车司机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3、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出现损坏

  4、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有泄露

  5、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没有充足等。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本单位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仓库,由专人保管。

  四、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五条

  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一)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广州市黄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的同时,向区内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本单位如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本单位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同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事故的报告时限为两小时内,报告方式除电话报告外,还要以传真方式报告。

  第十八条

  本单位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事故发生地点;

  (三)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四)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五、应急处理

  第十九条

  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

  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第二十一条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二条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叉车搬运安全操作措施 6

  培训目的:

  为缓解包装部叉车岗位人手紧缺的现状,决定选拔部分员工进行叉车理论及技能操作培训,获取叉车操作合格证,并能对员工的固定有一定的作用。 培训目标:

  培养员工全面掌握叉车操作所需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熟练掌握叉车原理及构造,以及维修保养、安全知识,具有实际工作能力及安全文明操作的习惯,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以能适应厂内的叉车操作,满足包装生产的需要。

  获取叉车证书的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参加培训学校的培训,由学校组织参加报考,合格后获得重庆市质检局颁发的叉车操作合格证书(1-4个月),此证书有效期为4年。年审时只须提前3个月左右到质检局进行年审。

  此方式由于是经过正规培训,教学质量比较高。本次培训选中了《重庆市中科职业培训学校》

  一. 统计报名人员

  1:员工自愿报名,主管推荐。

  2:目前报名人员:

  售后包装处:

  KD包装处:

  二.宣讲公司《培训管理办法》

  1.KD包装部参加培训人员,由骆佳俊负责向参加培训的员工作宣讲工 作。

  2.售后方由乐主管自行安排对参加培训人员的'宣讲工作。

  3.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准备好相关报名材料。

  三.培训协议书签订

  1.KD包装处参加培训人员了解《培训管理办法》无异议后,由骆佳俊安排与其签订《培训协议书》。

  2.售后包装处参加培训人员了解《培训管理办法》无异议后,由乐主管自行安排与其签订《培训协议书》。

  四. 收集相关报名材料

  1.KD包装处由骆佳俊收集。

  2.售后包装处由乐主管收集。由骆佳俊到售后KD包装处取培训人员报名材料,以及《培训协议书》合同。

  五.提交材料到培训学校报名后参加培训

  由骆佳俊到培训学校(重庆市中科职业培训学校)统一报名。

  六.叉车培训时间

  30-60天左右。

  七.获取叉车操作合格证(1-4个月)

  1.本人领取需带身份证和发票。

  2.代领需要带领人员本人身份证和发票以及领证人员的身份证和发票。 其他培训方式:

  不参加任何学校的培训,利用业余时间自行练习叉车技能,直接到重庆市质检局报名参加理论培训及考试(7天),考试合格后获得重庆市质检局颁发的叉车操作合格证书,有效期为4年,年审时必须提前3个月左右到质检局进行年审。

  可以不用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1-4个月)领取叉车操作合格证书。此证书为重庆市以外的其他地方质监局(云南和四川质监局较多)所颁发的叉车操作合格证书,有效期为4年,此叉车操作合格证为全国通用,也可以在网上查到证书的合法性。年审与重庆市质监局所颁发的叉车操作合格证无区别。

  叉车搬运安全操作措施 7

  一、演练目的

  本次演练旨在贯彻“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因自然或人为、技术等原因,当事故不可能完全避免时,应急救援行动就成为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唯一手段。但是也应该认识到:应急救援毕竟是事故发生后而不得已采取的措施。因此,对安全管理而言,不应把应急预案作为维持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的替代措施,而是要坚持树立“预防为主”的科学理念,把各种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应急方案旨在高效、有序地处理本企业特种设备伤害伤亡突发事件,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特种设备伤害人身伤亡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为提高公司员工在发生特种设备伤害时的现场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

  二、演练内容

  叉车事故现场处置

  三、演练时间

  20xx年x月xx日

  四、演练地点

  三车间

  五、演练形式

  现场演练

  六、应急演练要求

  ①在开展演练准备工作以前应先指定演练计划;演练策划领导小组构成和保障措施等。

  ②演练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演练计划成立演练组织机构,设计演练总体方案,并根据需要针对演练方案对应急人员进行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应急响应的职责、流程和要求,掌握应急响应知识和技能为演练实施奠定基础。

  ③演练实施当天演练组织机构的相关人员应在演练前提前到达现场,对演练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正常工作,确认无误后按时启动演练。

  七、模拟情景

  一载满货物的'叉车在转弯时,由于未注意周围情况,撞倒正在路过的巡检人员xxx,xxx被倾倒的货物压在下面。

  八、组织机构

  总指挥:xxx

  a、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急救工作;

  b、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c、指挥应急急救工作。

  应急人员:xxx

  主要责任:

  a、负责交通救援线路的畅通及现场警戒;

  b、做好各项后勤事务及有关演练物资准备等相关事宜;

  c、负责现场抢救级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九、演练步骤

  1、三车间内载满货物的叉车在转弯时,由于未注意周围情况,撞倒正在路过的巡检人员xxx,xx被倾倒的货物压在下面。

  2、叉车司机xxx立即停止叉车作业,告知应急总指挥xxx;

  3、应急总指挥xxx立即发布启动应急预案指令。

  4、应急人员xxx检查xxx的受伤程度,做以简单的包扎和处理。

  5、xxx立即用救援车拉往医院。

  6、应急人员孙忠皓向应急总指挥高波报告:“人员抢救完毕,请指示”。

  7、应急总指挥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十、演练安保措施

  ⒈有参与演练人员按抢险要求统一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⒉应急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后进行现场分工,明确各自责任,服从指挥,熟悉演练程序并熟练掌握急救设施的使用方法和现场施救方法。

  3.车辆远离演练区域,在便于疏散的地方按规定的停车位停放。

  ⒋对现场进行布置,设置安全警戒区域。

  十一、应急物资

  A.应急车一部

  B.应急药箱

  C.安全警示标示牌

  D.警戒带

  十二、注意事项

  1.救护人在对特种设备伤害人员救治时,必须进行伤员伤情的初步判断,不可直接进行救护,以免由于救护人的不当施救造成伤员的伤情恶化。

  2.如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设置临时照明灯,以便于抢救,避免意外事故,但不能因此延误进行急救的时间。

  叉车搬运安全操作措施 8

  为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叉车的使用效率,更好地配合生产,促进叉车司机对叉车维护、保养的责任心,保证叉车驾驶人和行人的人身安全,特此制定叉车和叉车司机的管理考核办法。

  一、叉车使用规则

  1、原则上本公司的叉车只服务于车间产品入库、酒精的装卸和储运的发货工作,不得外出作业,如特殊情况要出厂区的必须向特种设备管理员请示并经部门经理同意方可驶出,并要严格做好出入时间的记录。

  2、必须经专业部门培训并且取得叉车操作证的人员方可驾驶叉车,不准将叉车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员驾驶。

  3、不准穿拖鞋驾驶车俩,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车时不准打手机、吃东西,与他人闲谈或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4、起步前观察四周确保安全后先鸣笛后缓慢起步。

  5、行车中车辆不得突然紧急制动,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准超过限速规定行使。

  6、行使时货叉底端距地面高度应保持在200~300毫米,门架须后倾。

  7、转弯时必须提前减低车速并且鸣笛,确保安全时方可通过。

  8、载物高度影响前行视线时,应低速行驶。

  9、停车时将换挡杆推向空挡,将钥匙转到关闭位置,切断电源拉紧手刹。

  二、叉车装卸规则

  1、叉载物品时,应按货物大小调整两货叉间距,两叉负荷应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叉载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2、在物品装卸时,必须把档位放到空档位置,并拉上手刹或踩刹方可作业。

  3、货叉在接近或离开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4、货叉升降时,起重架应与地面垂直,不得把起重架前倾。

  5、载物时货叉的起升、下降和门架的前、后倾操作应缓速平稳。

  6、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使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和起平衡作用。

  7、禁止单叉作业或用货叉顶物、拉物。

  8、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9、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物品。

  10、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

  11、不准站在叉车叉住的木托板上装卸产品。

  12、叉车在作业过程中叉有物品时,司机不可擅自离开现场。

  13、叉车中途停止使用时,应将货叉水平置于地面上,并拉上手刹防止叉车滑动。

  三、叉车的保养

  1、日常维护由叉车司机来完成(班前、中、后检查)。

  2、清洁车容车貌,叉车上不得摆放杂物。

  3、检查升降缸上两边起升链条张力是否一致,锁紧螺母有无松动。

  4、检查蓄电池液面是否在适中位置,不足时要及时补给但不能多加(液面高出上端极板2-3厘米)。

  5、叉车的门架及其他连接部位的紧固件有无松动。

  6、检查叉车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

  7、确保叉车的各转动部位有充足的润滑。

  8、年度保养

  (1)请厂家或专业维修公司对叉车进行针对性保养,更换部分必要的零件。

  (2)调试叉车的必要技术参数。

  四、叉车钥匙的`管理

  1、叉车钥匙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叉车操作证的人员使用,其他人员不得使用。

  2、当班叉车司机下班时必须把钥匙统一放在工具柜里,严禁桂在电门锁上。

  3、严禁任何人擅自把叉车钥匙交给无关工作人员使用,否则,造成事故,后果自负。

  五、叉车蓄电池的管理

  1、蓄电池表面时刻都要保持清洁干燥。

  2、充电前要检查蓄电池电解液是否足够,接线是否紧固,并打开气盖后方可进行充电。

  3、充电时不要加电瓶液体。

  4、充电时蓄电池上面不要搁置金属工具。

  5、充电完毕后如果直接拔下充电源插头会产生电火花,正确的操作方法是应先关充电器电源后才拔下插头。

  六、更换电瓶组的操作规定

  1、因电瓶组是较重的物品故更换时为了安全起见须两个人协作完成。

  2、起吊前要检查电瓶组和叉车是否还有螺丝相连接和起吊钢丝绳是否平衡扣紧电瓶组、在确认没有螺丝相连接和起吊钢丝绳平衡扣紧电瓶组时方可起吊。

  3、起吊时要慢升慢降免得钢丝绳脱叉摔坏电瓶和伤到人员。

  4、起吊过程中在作业区域2米内严禁站人。

  5、吊装完毕要检查电瓶组和叉车的紧固螺丝是否拧紧,如螺丝已紧固,方可插上电源使用叉车。

  七、叉车司机的管理

  1、叉车司机平时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叉车司机服从上级的工作按排,并做好交接班的记录。

  3、叉车司机要做好叉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叉车司机月内如出现二次违规操作或投诉的要停工学习一天,季度内出现5次违规操作或投诉和人身安全事故的调离叉车岗位并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处理。

  八、叉车司机的考核办法

  略

  九、考核管理办法

  1、以上各项目未明确的其他不符合条款,按《20xx年度生产车间一线岗位作业目标及考核办法》执行。

  2、岗位个人每月考核得分与岗位绩效目标工资200元挂钩考核发放。

  3、未按上、下班规定要求执行,30分钟内为迟到、早退,30分钟至4小时为旷工半天,4小时以上为旷工1天。

  4、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部。自20xx年4月1日起实施,原20xx年相关考核办法同时作废。

  叉车搬运安全操作措施 9

  为了规范车间叉车的使用,特制定《关于叉车使用管理规定篇》。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人

  叉车责任人为车间叉车司机,隶属于车间进行管理

  二、责任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2、服从车间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班长及调度安排的日常各项工作任务。

  3、维护车辆的'清洁和完整,经常对其安全附件和性能检查,并按规定进维修和保养。

  4、严禁酒后驾车。

  三、使用管理

  1、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载人,杜绝驾驶员以外的人随意动用车辆(叉车司机如因故不能正常上班,当班班长及调度可临时顶岗);

  2、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严禁急停、急刹车、急转弯,限速行驶;

  3、车辆开始作业前需检查制动情况,作业扣需将叉车在指定位置停放,严禁在生产线随意停车;

  4、行驶过程中调节好叉车臂高度,避免划伤地面。

  四、处罚

  1、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叉坏物资将按公司材料原价赔偿损失。

  2、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车间指挥,经核实第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3、在车间内超速行驶,第一次处罚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4、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撞坏附属物及公共财产,视其情节罚款或按财产原价赔偿。

  5、上班时间,司机人员严禁脱岗、睡觉。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6、下班后,需将叉车停放到指定地点,并将叉车臂降到地面高度,如违规处罚50元/次;

  7、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处罚100元/次;

  8、叉车司机严禁在作业过程中严禁载人,如违规处罚50元/次;

  9、叉车司机工作结束后,未将钥匙带走,或将叉车交由车间操作者作业,如违规处罚100元/次;

  10、严禁将车间各项标识牌、标识线等进行破坏,在加油后需检查是否存在漏油等情况,在叉运作业中需将叉车臂提升到合适高度,避免将地面进行划伤,如违规处罚100元/次;

  叉车搬运安全操作措施 10

  第一条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素质、合理使用公司物品、维护公司财产,便于公司对人和物品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物品的定义

  公司物品是指公司办公用品和机械设备,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种形式,固定资产指:无论价值多少,使用或保修期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或数量较多,总值较大,而又集中管理者亦应列为固定资产,如打印机、维修设备等。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指:笔、纸、本子、拉练袋、打印机耗材等固定消耗品。

  第三条公司物品使用规则

  1公司物品领用流程

  1.1凡领用办公物品,各人须先至本部门负责人处申请报备,由部门责任人统计本部门申请物品的数量和种类后,于每月26日上报至行政部,下月初6号前由部门责任人至行政部一次性领取。原则上,行政部每月只发放一次办公物品,各部门不再额外多领计划外和办公文具配置标准外的办公物品。

  1.2大件物品如文件柜,由行政部采购后直接安置到申购部门。

  1.3领取办公物品时须做好领用登记手续,物品领用后将责任到人。

  2公司物品使用规则

  2.1固定资产

  保修期内,因个人原因损坏公司固定资产的,按照《公司经济损失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2.2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

  办公文具正常使用期限为2-6个月内的,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遗失的,个人照价赔偿或自己添置,公司不再额外发放。使用中非人为损坏、由质量问题引起故障的办公文具可将故障的物品退还到行政部,以旧换新。

  办公文具在正常使用期限内,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遗失的,由当事人自行添置,公司不再额外发放。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浪费行为的,行政部下月将不予审批新用品,并对其责任人从当月绩效成绩中扣除2分。

  个人辞职时须归还所有领用的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物品,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3行政部和财务部每年年底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点公司物品,对固定资产按部门进行编号,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

  3公用物品的使用、借用和责任规定

  3.1物品使用

  办公室、展厅、客休区等地方的公用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门当天值班人员轮流监管。公用固定资产因质量问题物品

  出现故障的,由行政部负责维修,公用固定资产因人为损坏并产生维修费用的.、因保管不善丢失的,参照办公物品使用规则进行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的,由部门人员承担。并对其部门负责人扣除绩效成绩2分。

  3.2物品借用

  借用公司证照、车辆或其他物品时须做好借用登记手续,注明归还时间。逾期未归还又未通知行政部者,将从当月绩效成绩中扣除2分;无论是否逾期,归还物品时未按要求做好归还登记手续,将从当月绩效成绩中扣除1分;若逾期未归还且丢失所借物品者,除照价赔偿借用物品(按物品购买时的价格根据使用年限折旧赔付)外,还将从当月绩效成绩中扣除4分。

  所有借用的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物品及证照,个人辞职时须归还。

  4采购管理

  4.1行政部每个月26号根据各部门的采购请求制定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4.2物品采购无论数量多少,发票至少有采购本人和本部门其他人签字,报总经理审核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4.3行政部采购经办人应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本着质优价廉的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形成《公司物品采购价格表》。

  4.4行政部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造成不当行为者,作辞退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公司通过司法程序追究其责任。

  4附则及表单

  本办法由行政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自颁发日起开始执行。

  附表:《文具领用表、《后勤用品领用表》、《物品借用表》、《固定资产盘点表》、《公司物品采购价格表》。

  叉车搬运安全操作措施 11

  1、叉车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前检查的.规定:确认机油、水位、传动、制动系统及仪表读数正常,方能作业;如发现问题及时交维修厂处理。

  2、由于叉车司机,不按公司叉车保养、使用规定,造成的车辆维修费,由叉车司机承担50%,并罚款100元/次。

  3、叉车水箱开锅,必须待水温冷却后,方可开盖加水,避免开水烧伤。

  4、叉车司机必须了解公司路况,在行驶过程中遇到通道、路口、拐弯、下坡、掉头时,应立即减速,并注意避让来往行人、车辆。

  5、为保证安全,禁止叉车在园区内高速行驶;经劝阻无效者,管理者有权进行处罚。

  6、严禁在叉车加油、检查蓄电池的时候吸烟,违者罚款100元/次。

  7、叉车行驶时,除驾驶室外,任何部位不得承载人员,如发现上述情况,罚款100元/次。

  8、严禁穿拖鞋驾车;严禁酒后驾车,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如发现上述情况罚款100元/次,二次免职。

  9、不得超载作业,驾驶员应在叉货前,核实货物重量(特别是异形货物),如超出叉车荷载重量,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未经部门主管副总批准,不得将叉车借予他人使用,违者双方各罚款100元/次。

  11、非工作需要,不得将叉车驶出作业区域,违者罚款100元/次。

  叉车搬运安全操作措施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广州市叉车的安全监察工作,保障叉车使用人、所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叉车的制造、销售、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检验、使用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叉车使用是指工厂、码头、仓库等特定区域(以下简称特定区域)内使用的叉车,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叉车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叉车的安全监察工作,区、县级市质监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叉车实施安全监察。

  第二章叉车制造、改造、维修和销售

  第四条制造叉车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未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不得制造叉车。叉车制造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制造活动。

  第五条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叉车、部件或者试制叉车新产品、新部件,必须进行型式试验。

  第六条从事叉车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销售叉车时,销售者应当附有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使用维修说明等文件。

  第八条境外企业销售境外制造的叉车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明确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代理商。代理商应当持相关资料到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对拟在中国销售的叉车作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合格的进口叉车才能在中国进行销售,代理商对产品安全和质量全面负责。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非法制造、非法改装、非法拼装的叉车。

  第三章叉车使用

  第十条叉车使用单位是指具有叉车管理权利和和管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限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户,以下合称‘单位’),包括叉车登记单位、合同安全管理专业公司、出租单位、承租单位、终端用户单位等。

  第十一条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在叉车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到所在区、县级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核发使用登记证,领取叉车牌照: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一式2份);

  (二)登记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出厂合格证明与使用维修说明书;

  (四)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书;

  (五)操作人员证书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有效的安全管理合同);

  (六)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安全承诺书。

  第十二条叉车登记内容变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办理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变更、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叉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登记单位应当及时报废,并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叉车使用登记证、牌照丢失或者损毁,叉车登记单位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原登记部门提交身份证明、遗失申明和申请材料。原登记部门经与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工作日内补发。

  第十五条叉车登记单位应当逐台建立叉车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和资料;

  (二)叉车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叉车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叉车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叉车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十六条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对叉车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

  日常维修保养应当由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作业资格人员的叉车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资格人员的单位进行日常维修保养。

  第十七条叉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叉车因使用地点变化需要通过道路转移的,应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第十八条叉车作业人员(包括操作、维修保养等人员,下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工作。叉车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随身携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九条终端用户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叉车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叉车发生事故后,终端用户单位和现场人员应当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从事叉车租赁业务的单位,应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用于出租的叉车必须办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第二十一条叉车的承租单位应对承租的叉车使用安全负责,禁止承租下列叉车:

  (一)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

  (二)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未经定期检验(含首检)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第二十二条对于缺少安全管理资源的单位,鼓励将叉车日常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合同形式委托给叉车维修保养专业公司管理,由被委托的专业公司承担合同范围内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章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在用叉车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叉车登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定期检验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叉车,不得继续使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收回其牌照。

  第二十四条检验机构在接到检验申请后,应当按检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及时安排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机构在进行叉车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叉车登记单位和终端用户单位,并立即书面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叉车制造、销售、登记、管理、终端用户、改造、维修、租赁等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工商、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二手叉车交易市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所称的叉车,是指具有各种叉具,能够对货物进行升降和移动及装卸作业的搬运车辆,包括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侧面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三向堆垛叉车、托盘堆垛车、防暴叉车等。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叉车搬运安全操作措施 13

  1、专人使用。

  2、谁使用谁管理、谁保养、谁跟进维修。

  3、持证上岗,非叉车司机禁止驾驶叉车。

  4、严禁搭载除司机以外的其他人员。

  5、按规定线路行驶,室内、转弯应缓慢行驶,室外行驶速度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以内(15km/小时)。

  6、行驶时,车叉或卡板底部距地面的水平距离应控制在规定的.高度(25cm—35cm);叉车行驶中禁止调整车叉;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时,应先将车停稳后,再进行调整。

  7、叉车装卸、运送货物时,必须保持视线的通畅;必要时,可以退行。

  8、行驶时,应注意行驶速度、方向等,注意鸣笛,避免对设备、人员造成伤害。

  9、出入仓库时,应固定车叉高度,以免碰撞库门。

  10、作业时,应有人指挥,以确保安全。

  11、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2、使用完毕,按规定的位置停放。

  13、每天上班之前按时点检,记录点检表;每周一保养自行一次;每月两个月专业维保公司保养一次。

  14、外请人员维修、保养时叉车司机全过程跟进,监督。

  叉车搬运安全操作措施 14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职责

  3.1生产保障部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3.2生产运行部负责装卸用叉车的调度和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以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4生产保障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维修。

  4.程序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没有厂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生产保障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4.3.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4.3.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4.6保养规定

  4.6.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联系生产保障部处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生产保障部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4.6.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4.6.4各部门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年应协助维修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4.6.5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5.相关记录

  5.1叉车检查记录

  5.2制作维修单

  叉车搬运安全操作措施 15

  一、叉车使用规则

  (一)厂内叉车司机必须遵守的规定

  1、严格遵照一般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自觉遵守厂区内的各种安全标志,维护交通秩序,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

  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操作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操作证准驾驶车种不相符的车辆;

  3、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机件失灵或违章装载的车辆;

  4、严禁酒后开车。当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准驾驶车辆;

  5、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俩,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车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他人闲谈或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6、行车中车辆不得突然紧急制动,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准超过限速规定行使。

  (二)叉车行驶安全规定

  1、厂内叉车分道行驶的规定

  (1)各种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一律右侧行使;

  (2)在没有分道线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右侧行使;

  (3)在同一车道内行使的车辆,低速车应靠右侧行使。

  2、行驶速度

  (1)叉车的行驶速度每小时应小于15公里;

  (2)叉车行使下列地点、或遇到特殊情况时的限速规定;

  ①、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示标志处或转弯,调头;通过以上路段叉车的行驶速度每小时应小于10公里;

  ②、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危险地段、倒车或拖带其他车辆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同时应加强了望,谨慎行使;

  ③、车辆行驶经交叉路口需要提前减速,加强了望,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谨慎通过;

  3、厂内叉车的行使间距

  (1)同向行驶,车辆前后之间应根据行使速度、路面和气候情况;

  (2)要注意辆车之间的适当安全侧向距离。

  4、下列情况应禁止行使

  (1)过于狭窄的道路;

  (2)易燃易爆危险仓库;

  (3)机械设备过于拥挤、人员过于密集的区域。

  5、叉车停车规定

  (1)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

  (2)驾驶员离开后,拉手刹车,切断电路;

  (3)不得在禁止停车处停车。

  6、机动车倒车规定

  (1)先查明周围情况,确定安全后再倒车;

  (三)叉卸货作业规定

  1、叉车叉取货物

  (1)不管是倾斜门架还是调整货叉高度,要求动作连续,一次成功到位;

  (2)货物在高处时,如未在放货位置,禁止向前推动前倾手柄,以防造成叉车向前倾翻;

  (3)不允许叉车在前倾的情况下载货运行;

  2、叉车卸下货物

  (1)操作操纵杆时,动作要柔和,速度要适当;

  (2)卸货抽货叉时,货叉高度要适当,以防拖拉、刮碰货物。

  二、叉车的保养

  (一)定期保养

  1、日常保养:以清洁、润滑、检查为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完成;并做好检查记录;

  2、一级保养:以检查、润滑、紧固、调整为中心内容,除了日常保养的内容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工作。累计作业100小时进行一次;由维修员负责,驾驶员协助;

  3、二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内容,对机械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清洗、换油、修复或更换易损部件,作业500小时进行一次,由维修员负责,驾驶员协助;

  4、磨合期保养:主要是针对新车和大修车的保养,磨合期内,应降低车速,不要满载,初始期一般为40工作小时;

  5、清洁蓄电池,调整电解液密度;添加电解液;

  三、司机管理制度

  1、设置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叉车,建立健全车辆的安全管理;

  2、组织对叉车司机进行安全理论知识和技术实际考核;

  3、对叉车司机进行登记注册及档案管理;

  4、核发叉车驾驶操作证;

  5、对叉车司机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6、对叉车司机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叉车搬运安全操作措施】相关文章:

叉车安全操作的注意事项12-05

叉车安全作业大攻略01-22

铸造安全技术操作方式10-31

监理安全要点及措施12-30

隧道安全施工措施及要求03-04

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06-09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的措施06-09

电梯维修人员安全操作方式03-06

煤气炉安全操作要点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