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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前练习题及答案
1.某企业为创业投资企业。2008年9月1日,该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向境内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1000万元。2010年度企业利润总额1280万元;未经财税部门核准,提取的风险准备金20万元。假设除此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0年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 )万元。
A.150
B.210
C.265
D.290
【答案】A
【解析】(1)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2)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属于企业所得税前禁止扣除项目。因此,2010年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280+20)-1000×70%]×25%=150(万元)。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利息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
A.逾期偿还贷款的银行罚息
B.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C.税务机关对关联交易进行调整,对补税税额按国务院规定加收的利息
D.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建造发生借款的利息支出【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只有逾期偿还贷款的银行罚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纳税人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方法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
B.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C.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D.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答案】D
【解析】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3. 某居民企业2010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来自境外A国分公司的税前经营所得折合人民币20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0%;来自境外B国特许权税前所得折合人民币14万元,B国所得税税率为30%。该居民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该居民企业2010年在我国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万元。
A0
B20
C25
D26
【答案】D
【解析】
(1)该企业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100+20+14)×25%=33.5(万元)
(2)A国所得的抵免限额=33.5×20/(100+20+14)=5(万元);在A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20×20%=4(万元),低于抵免限额,可以全额抵免。
(3)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33.5×14/(100+20+14)=3.5(万元);在B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14×30%=4.2(万元),高于抵免限额,按抵免限额3.5万元抵免。
(4)该居民企业2010年实际在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33.5-4-3.5=26(万元)。
4. 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相关合同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A7
B10
C15
D30
【答案】D
【解析】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相关合同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5. 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是()
A再销售价格法
B成本加成法
C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D利润分割法
【答案】C
【解析】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
6. A公司(金融企业)2010年全年支付给境外关联方B公司利息总额300万元,且无法证明其支付利息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2010年A公司从B公司接受关联债权投资额为6000万元,接受权益投资额为1000万元。请计算A公司2010年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是()万元。
A50
B60
C80
D180
【答案】A
【解析】A公司关联债资比例为6:1(6000:1000),超过了税法规定标准,因此存在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300×(1-5/6)=50万元。
7. 企业应自清算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A7
B10
C15
D30
【答案】C
【解析】
企业应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8.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 )内,进行纳税调整。
A.3年 B.5年 C.8年 D.10年
【答案】D
【解析】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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