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复习题及答案

时间:2024-05-31 19:23:48 注册税务师 我要投稿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复习题及答案

  涉税相关法律是税务师考试的科目之一。你知道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科目都考哪些知识吗?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涉税相关法律复习题,欢迎阅读。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复习题及答案

  复习题一:

  1、下列对刑事责任年龄叙述正确的是( )。

  A.已满14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运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C.不满16周岁的人一概不负刑事责任

  D.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责任年龄。《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投毒罪负刑事责任(只对8种主观恶性比较深的故意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题中,选项A说法错误,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是14周岁。选项B.C也是错误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的阶段,只对刑法规定的8种故意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2、我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是( )。

  A.经过外国审判的

  B.回国后立即自首的

  C.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D.按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我国刑法规定的属人管辖权。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但是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而我国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刑法实施前的犯罪行为,其法律适用的原则是( )。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法的溯及力,对此问题,我国《刑法》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4、某甲为无业人员,1982年10月16日出生。2000年10月16日甲抢劫了下晚班回家的乙,事后为了灭口,还用弹簧刀刺了乙十几刀,乙因失血过多而死亡。甲在潜逃2年后被抓获。以下对甲的定罪和处罚正确的是( )。

  A.甲罪行极其严重,可以适用死刑

  B.对甲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对甲不能从轻从罚

  D.对甲可以判处死缓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以及死刑的适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从周岁生日的第2天起,才是已满18周岁。本题中,甲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包括不得判处死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法定从宽情节。

  5、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 )。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犯罪主观方面。根据题中条件,甲为摆脱乙,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致乙重伤,甲明知其行为可能会发生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典型的间接故意。其并不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只是采用了不计后果的方法。 6、丁某饮酒过量,在无法分辨自己行为的情况下将李某打成重伤。丁某对此结果( )。

  A.可以负刑事责任

  B.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C.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D.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责任的承担。按照《刑法》的规定,醉酒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丁某在醉酒之后,将李某打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7、会计王刚为某公司提供虚假资信证明,收取该公司好处费人民币6000元,当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时,王刚将收受的6000元退还给该公司。王刚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既遂

  D.犯罪预备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犯罪既遂。故意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分为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两种。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本题中,王刚已经为某公司提供了虚假资信证明,并收取了好处费,犯罪行为已经施行完毕,属于犯罪的完成形态,构成犯罪既遂。

  8、甲持刀闯入与自己断绝恋爱关系的乙家,意图将其杀害,在乙的苦苦哀求下,甲于心不忍将刀扔下,转身离去。甲的行为( )。

  A.属于犯罪预备

  B.属于犯罪未遂

  C.不构成犯罪

  D.属于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判断。甲持刀要杀害乙,其主观的心理状态是故意杀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由于乙的哀求放弃犯罪,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属于故意杀人罪的中止。

  9、共同犯罪中,对于胁从犯,应当( )。

  A.比照主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按照他的犯罪情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比照主犯减轻或免除处罚

  D.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胁从犯本无犯罪意愿,只是因**胁迫或者精神强制而被迫参加犯罪。对此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0、2011年8月2日19时许,何某驾驶出租汽车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将高某撞死。驾驶证被公安机关扣留。在取保候审期间,何某仍然驾驶车辆外出载客,并于同月18日7时许,将胡某撞死。在这两起事故中,何某均负主要责任。分析此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何某的行为应当以法定的一罪论处

  B.对何某的行为应当以数罪论处

  C.何某的行为属于实质的一罪

  D.何某的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罪数。数个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就是同种数罪。因实施两个犯罪行为,主观上都是过失,不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而且是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应以数罪论处。

  复习题二:

  1、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前提。根据《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申请及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破产申请只能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

  B.破产申请在人民法院受理前不能撤回

  C.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破产案件由破产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与管辖。破产申请人包括债务人、债权人以及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根据规定,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前请求撤回申请。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下列人员或组织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是( )。

  A.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代表

  B.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C.破产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D.曾被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会计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任职条件。《企业破产法》第24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在2007年10月10日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于收到货物5日内向乙公司交付货款。乙公司按照约定交付了货物,但是甲公司迟迟未支付货款。如果乙公司要申请甲公司破产以维护自己的权利,一定要满足( )。

  A.甲公司要求延期付款

  B.甲公司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清偿其所欠的全部债务

  C.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D.甲公司已经停止生产,且其负责人不知所踪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原因。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

  4、某破产企业的财产为500万元,破产费用为400万元,分别为A项费用200万元,B项费用200万元;共益债务为200万元,分别为C项费用100万元,D项费用100万元。下列正确的清偿顺序是( )。

  A.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分别支付1/2

  B.优先支付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分别支付1/2

  C.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分别支付1/2

  D.按照2∶1的比例分别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根据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5、下列有关取回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

  A.通过行使取回权取回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范围

  B.出卖人取回权的行使,要受出卖货物所有权转移的限制

  C.取回权的权利人不限于物的所有人

  D.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取回权的行使应当符合当事人约定的条件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取回权。出卖人取回权的行使,不受出卖货物所有权转移的限制。即使出卖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受人,如果符合规定条件,出卖人也可以行使取回权。

  6、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某项行为被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后,管理人依法对被非法转移或者处分的财产予以追回的这种权利表述错误的是( )。

  A.对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C.取回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应当以提供担保时的价值为限

  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追回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当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应当以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

  7、某破产企业有14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5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乙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额为500万,由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现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和解协议。下列( )情形不能通过。

  A.有7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700万元

  B.有7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800万元

  C.有8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900万元

  D.有4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方式。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对和解协议的通过没有表决权。根据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债权人会议研究的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本题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12位,过半数即大于6人。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是1500万-500万=1000万,三分之二以上即大于等于1000万×2/3。本题中,选项D人数和债权额都不符合要求。

  8、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万元,丙公司为担保人。甲公司被宣告破产后,乙银行在破产清算中仅得到2万元的清偿。对于未获清偿的8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不再清偿

  B.由丙公司按破产财产分配比例清偿

  C.由丙公司清偿8万元

  D.由丙公司和乙银行协商清偿数额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程序终结。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9、在债权人会议上,( )经表决不能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A.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方案

  B.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C.重整计划

  D.监督管理人方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裁定及复议。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与否,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和破产程序能否顺利进行,因此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司法裁定权,即债权人会议表决不能通过这两项方案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10、人民法院裁定甲公司重整,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问题应予否定回答的是( )。

  A.甲公司租赁了丙公司的设备,租期未满,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归还设备,甲公司拒绝,甲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

  B.甲公司的董事王某向他人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王某的行为是否合法

  C.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办公楼享有抵押权,乙公司债权到期,甲公司无力偿还,乙公司要求实现抵押权,甲公司拒绝,甲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

  D.甲公司为继续营业向银行借款,并用厂房作为抵押,甲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程序。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选项A中租期未满,意味着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返还设备,所以甲公司的行为合法。所以选项A是肯定的回答不选。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所以选项B应予否定的回答是正确答案。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C选项中乙公司的抵押权应暂停行使,所以甲公司有权拒绝乙公司行使抵押权的要求。所以选项D中甲公司的行为合法。所以选项C.D都是肯定的回答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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