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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辅导
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是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的申报期。凡2017年度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请您在2017年3月31日前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辅导的知识,欢迎阅读。
纳税人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采取上门申报或网上申报方式,在2017年3月31日前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按照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实际经营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顺序确定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可委托任职受雇单位或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纳税申报(委托申报应签订委托协议书)。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如需补缴税款,但个人未与税务机关签订TIPS三方扣款协议的,请及时上门补缴税款,避免欠税导致不良影响。
一、网上申报
(一)用户注册
1.领取个人注册码。首次网上申报纳税人可以凭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个人注册码,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个人注册码,但需同时提供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发放个人注册码。
2.新用户注册。已领取或已有个人注册码的纳税人,登录“浙江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平台(www.zjds-etax.cn)。
(1)点击“新用户注册”
(2)选择“个人用户注册”
(3)弹出“个人用户注册”界面,所有带红色*项目均为必填项,其中“个人注册码”需从税务机关领取,填写正确手机号后,点击“点击发送验证码”获取验证码。
(4)填写正确完整后,点击确定,弹出“注册成功”信息框,点击“确定”,完成注册。
(二)登录申报
1.登录系统。
(1)通过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平台(www.zjds-etax.cn)。
(2)首次登录平台,系统会弹出实名认证界面,要求进行实名认证,所有带红色*项目均为必填项,其中“人员类别”选择“个人用户”,填写正确手机号后,点击“点击发送验证码”获取验证码。
(3)点击“保存”后,“办税人信息”一栏会出现相应的人员名称。
2.纳税申报。
(1)登录“浙江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平台后,点击左侧“业务受理”栏里的“纳税申报”。
(2)进入到纳税申报界面,选择“《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3)进入详细申报界面,可以看到具体申报信息分为三个板块,分别是基本信息、附表和主表。
A.基本信息
系统会自动提取大部分的基本登记信息,如有不符的,需到地税大厅窗口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修改。其中:“任职(受雇)单位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可以点开进行选择或者直接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系统会自动带出“任职(受雇)单位名称”;“经营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和“经营单位纳税人名称”可以选择也可以直接录入;“科所分局机关”和“街道乡镇”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税务分局和乡镇街道。
B.附表
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填写。纳税人如果有减免事项,可依次选择“减免事项”、“减免性质名称”,并输入减免税额,如有多条减免事项,点击“新增”逐条添加。纳税人如果依据税收协定享受减免,可依次选择“所得类型”、“税收协定名称”、“减免事项”、“减免性质名称”,并输入税收协定条款和减免税额,如依据多条税收协定享受减免,点击“新增”逐条添加。
C.主表
纳税人根据所列的所得项目,依次输入“境内”、“境外”的年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和“抵扣税额”,并将附表填写的减免数填入“减免税额”。系统根据填报数据自动生成 “应补税额”或“应退税额”。填写完整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
(4)点击申报后,跳出提示“是否确认申报?”,点击“确定”。
(5)确定申报后,提示申报成功,并提示需要自行发起扣款,以及是否需要打印申报表,点击“是”直接跳转申报表打印界面,点击“否”,可以根据提示另行打印。
(6)跳转至申报表打印界面后,在最下面有一排四个按钮,可以进行打印、另存为、作废、关闭等操作。
3.申报查询。
(1)“浙江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平台首页,点击左侧“业务受理”栏里的“涉税查询”。
(2)选择“申报表查询”。
(3)选择起始和终止日期后,点击“查询”,申报记录会体现在查询结果中,点击“查看”可以查询详细申报信息。
4.申报作废。
(1)打印申报表时,页面最底端有一排按钮,其中有作废按钮。
(2)申报表查询时,查询结果最后一栏操作中含有作废按钮。
(3)点击作废后,弹出提示“确定要作废吗?”,点击确定。
(4)提示“作废成功”,点击确定,作废只有在未扣款的情况下进行。
5.申报扣款。
(1)“浙江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平台首页,点击中间“快速通道”栏里的“汇总扣款”。
(2)进入汇总扣款界面,勾选需要扣款的记录,然后点击“扣款”按钮。
(3)弹出提示,是否确认扣款,点击确定。
(4)重要提醒:个人纳税人必须与税务机关签订TIPS三方扣款协议后,才能使用该项扣款功能。如未签订协议,请前往税务机关大厅窗口开票补缴相关税款。
二、上门申报
纳税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完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提交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收到纳税人申报资料,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金三系统,经审核有误或信息填写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补全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申报。对纳税人需补缴税款的,按规定的程序及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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