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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法二个人所得税考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以下是应届毕业生网小编为各位税务师考试的考生准备的注册税务师税法二个人所得税考点:应纳税额的计算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帮助考生们巩固知识,提高记忆,顺利通过考试!
应纳税额的计算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计算时注意分步骤列式计算:
第一步,确定应税收入;
第二步,确定扣除项目;
第三步,计算土地增值额;
第四步,计算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百分比,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
第五步,计算应纳税额。
特殊售房方式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对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若按此办法难以计算或明显不合理,也可按建筑面积或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扣除项目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的总金额×(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或建筑面积÷受让土地使用权的总面积)
【扩展注册税务师考试的阅读】
考试方法:
考试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全拼、智能ABC、谷歌、搜狗等拼音输入法,王码、极品、万能等五笔输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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