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招生政策

时间:2024-06-29 03:35:03 升学助考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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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招生政策

  2017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发布,政策对于义务教育阶段,中考,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招生政策做了具体介绍。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主要政策

  (一)招生政策

  1.市区小学入学继续按照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注册、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方式进行。

  2.市区公办初中招生采取电脑派位或小学对口直升等方式进行。市区民办初中招生采取网上报名与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呼和浩特市区小学入学工作

  1.报名对象

  (1)凡年满6周岁也就是在2011年9月1日以前出生的、有学习能力,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凡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报名方式

  市四区小学入学采取网上注册方式进行。适龄儿童个人信息采集通过“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为:www.hhkszx.cn),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注册和信息采集时间:2017年5月2日—6月1日。

  3.信息审核

  监护人必须持“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4.查询结果

  呼和浩特市区小学入学结果可于2017年8月10日后,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5.关于蒙古语授课学生入学安排

  接受蒙古语授课的学生按照现有教学资源实行划片入学。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招收新城区、回民区片内的适龄儿童;玉泉区民族实验小学招收玉泉区、金川开发区片内的适龄儿童;呼和浩特市民族实验学校和赛罕区民族小学招收赛罕区片内的适龄儿童,具体由赛罕区教育局规定另行说明。

  (三)呼和浩特市区初中招生工作

  1.市区公办初中招生

  呼和浩特市四区教育局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在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协调下,按照统一时间实施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入学。电脑派位时间为:2017年6月24日。

  其中,关于呼和浩特市区民族初中招生

  (1)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继续采取以招收本市自治民族学生为主的自主招生办法进行。

  (2)蒙古语授课的小学结业生升学继续按照小学与初中对口升学的办法进行。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的小学结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呼和浩特市民族实验学校的蒙古语授课结业生,凡具有赛罕区城区正居户籍满3年(与父母在同一户口本)、父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在该校就读满3年的学生直接升入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其余蒙古语授课学生升入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

  (3)加授蒙古语授课的小学结业生升学安排

  呼和浩特市民族实验学校加授蒙古语小学结业生对口升入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五中学,也可自愿升入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加授蒙古语班。

  (4)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盛乐实验学校九年义务教育招生要按照和林县招生入学工作安排进行。

  2.市区民办初中招生

  选择就读呼和浩特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结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为:www.hhkszx.cn),完成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网报时间为2017年5月1日—19日。市区民办初中根据本校志愿填报结果、本年度招生计划、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于2017年5月20日—28日自主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于2017年5月29日—31日内完成新生协议签订、报到、注册工作。

  已被市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入学协议的小学结业生,必须到结业小学的主管教育局签订放弃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协议。如继续参加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则被视为择校,初中三年后中考时不享有“分招”资格。

  2017年中考招生的主要政策

  (一)招生政策

  1.2017年呼和浩特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按照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和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进行。

  2.市教育局依据中考报名人数及职普比例制定《2017—2018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在“呼和浩特教育网”、“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3.2017年中考继续实行“七科五考+结业考试+体质测试”升学考试制度。其中,结业考试为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综合考试。

  4.中考体质测试采取“必测+选测”的形式进行。体质测试必测项目为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及男女生立定跳远。2017年通过社会监督,选用机器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测项目为男女生一分钟跳绳。

  5.2017年中考继续实行加授蒙古语文按比例加分政策,即在民族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的加授蒙古语文(乙类)初中结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把蒙古语文(乙类)考试成绩按20%折合后计入总分,并按考生报考志愿统一录取;报考市土默特中学把蒙古语文(乙类)考试成绩按30%折合计入总分;旗县加授蒙古语文学生报考当地高中或市土默特中学,把蒙古语文(乙类)考试成绩按30%折合计入总分。

  6.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按照网上统一录取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招学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当地中考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

  7.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执行“分招”政策。今年,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六中学、第十四中学、第十八中学、土默特中学、铁路第一中学和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8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招生计划的50%对市区各初中学校具有“分招”资格的结业生实行“分招”。市区初中学校都享有“分招”计划名额,具体名额分配及名单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另文公布。

  8.2017年“分招”政策。具有市四区户籍或非本市户籍经界定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且不属于择校生的初中结业生享有“分招”资格。

  (二)录取方式

  2017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采取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具体分为体艺特长生录取、第一次“统招”录取、“分招”录取、第二次“统招”录取和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五个阶段。

  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招生的主要政策

  (一)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政策

  市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采用网上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招生工作。

  (二)五年制高职的招生政策

  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另行填报志愿,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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