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农村定向医学生招生政策

时间:2024-08-23 09:12:51 升学助考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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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启东市农村定向医学生招生政策

  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7〕17号),我市决定2017年农村定向医学生招生24人。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启东市农村定向医学生招生政策,欢迎阅读。

2017年启东市农村定向医学生招生政策

  一、招生对象

  志愿从事基层卫生工作、符合国家高考政策、户口在本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专业、学校

  招生总人数24人。其中五年制本科(本一):临床医学13人,招生学校为南通大学;麻醉学1人,招生学校为徐州医科大学。三年制大专:临床医学10人,招生学校为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原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三、招生批次及录取时间

  随着江苏今年本科批次政策的调整,本科志愿相应调整到本一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上旬;专科志愿在专科统招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上旬。

  四、招生培养工作流程

  1.符合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选择并填报本市所对应的有关定向培养院校和专业。

  2.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政策对参加高考选择填报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志愿的考生分县(市、区)进行录取。

  3.录取的定向医学生,在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具体时间由市卫计委通知)。

  4.定向医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参加并完成所在学校学习,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除外)。

  五、免费培养政策

  1.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食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2.在学期间户籍不迁出,仍保留在原地。

  六、就业政策

  1.定向医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到市卫计委报到。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考试,其中80%人员可进入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其余20%人员予以编外聘用,也可参加我市乡镇卫生院的公开招聘考试进编。

  2.定向医学生落实好基层医疗卫生岗位后,由市卫计委统一派送至有关全科医生培养基地接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时间为本科生3年、专科生2年,培训后回至原基层医疗卫生岗位工作。

  3.服务年限:定向医学生在基层医疗卫生岗位至少服务满6年,期间须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七、违约管理

  1.违约的定向医学生退还培养院校发放的生活费并补交学费和食宿费。

  2.违约的定向医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我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考试。

  3.按照《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其有关违约事实将会被列入不良信用信息。

  八、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83312379、83351201、6826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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