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出行财产安全小常识

时间:2020-09-01 10:03:04 放假出行 我要投稿

放假出行财产安全小常识

  旅行中携带物品要少而精,必要的物品要带齐,违禁物品不要带。

放假出行财产安全小常识

  1.禁带物品。

  (1)飞机禁带物品:可燃液体、压缩气体、腐蚀液体、易燃液体和固体、毒品、氧化剂、易聚合物质、磁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有害或有刺激性物质以及可能损坏飞机结构或具有不适宜运输的物品、火器、刀剑和其他类似物品、动物。国家有关法律、政府规章和命令规定运输过程中禁止出入境或过境的物品。

  (2)火车、轮船禁带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政府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损坏污染车辆的物品。

  2.财物的携带安全。

  为了保证身上所带现金的安全,建议旅游者每日拿出所需的现金,放在易拿的地方,而把大部分的现金放在贴身安全处。不要向他人特别是陌生人提起。这样可分散风险,即使遭窃也能保住大部分的现金。也可携带信用卡进行旅游。用旅行支票代替现金也是一种方法。

  当你身上有贵重物品时,不要将贵重物品连同一般物品进行托运,而应随身携带。在入住饭店后,也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客房内。外出游览时,可以存放在饭店的贵重物品保管处或小保险箱内。

  3.为保证财物安全,提醒你三句话:

  (1)集小成大件数清。

  (2)随时清点不乱放。

  (3)离开不忘回头看。

  4.财物丢失的应急处理。

  (1)身份证丢失:由当地旅行社核实后开具证明,失者持证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失,经核实后开具身份证明,机场、安检人员才会核准放行。

  (2)财物丢失:财物丢失后,要向导游或领队求助,告诉他们丢失物品的形状、特征、价值,回忆丢失物品可能的时间和地点,积极配合导游人员寻找。

  附:旅游购物“四戒”

  由于我国旅游市场规范化程度不高,旅游购物往往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因此在旅游购物时,要力戒四种易导致自己上当受骗的行为和心理。

  (1)一戒随便开口。

  (2)二戒以假作真。

  (3)三戒贪图便宜。

  (4)四戒冲动购物。

  旅游保险知识

  旅游活动多姿多彩,但作为一次活动过程,为防不测和万一,参加与旅游有关的保险是有益无害的。与旅游有关的保险有以下三种:

  1.车船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凡搭乘长途客车、轮船,从验票进站或中途上车(船),到到达旅程终点或下车、下船为保险有效期。根据发生的意外情况,给付保险金。保险费按标价的5%计算。

  2.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而致身残或丧失身体机能,按规定给付全数、半数或部分保险金额。

  3.住宿旅客人身保险。保险期限15天,从住宿零时起开始算,满期可办理续保。一旦发生意外可根据客人人身伤害情况和财产损坏情况给付保险金。

【放假出行财产安全小常识】相关文章:

旅游出行安全小常识10-10

冬季旅游出行小常识10-16

旅游出行必备小常识10-08

出行必备旅游急救小常识09-22

夏季旅游出行小常识09-18

安全相关小常识06-18

清明出行安全小贴士03-18

安全驾驶小常识详解07-09

儿童乘车安全小常识07-09

孩子乘车安全小常识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