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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通知
我国的传统节日端午节即将来临,端午节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下面,就和放假网小编一起来看一看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通知,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通知
为切实做好端午节期间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建设厅和市建委《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燃气管理实际,就端午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燃气安全生产是事关社会稳定和民生的大事,燃气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针对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切实做到工作部署到位、安全责任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严防重大事故发生,确保节日安全。
认真排查,积极整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燃气企业要按照清单制要求,在节前严格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严格落实燃气在运输、充装、储存、供应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保障措施。管道燃气企业要重点加强对场站和管线的巡查力度,防止第三方破坏;液化气站企业要重点检查消防措施是否到位、设备仪表运行是否正常、抢险维修工具配备是否齐全、电缆的.防爆措施是否到位等,并做好检查记录。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宣传工作
节日期间是居民用气的高峰时期,要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宣传用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居民防范用气安全事故的能力,克服麻痹松懈思想,防止气体泄漏、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用户安全管理工作,不留死角
要加强餐饮服务行业和普通家庭用户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城建局牵头制定的《西丰县餐饮服务行业用户安全供气合同》、《液化气餐饮服务行业用户安全检查记录》、《液化气家庭用户安全检查记录》、《西丰县餐饮服务行业用户燃气使用安全告知书》,要求各燃气企业与用户签订燃气安全供气合同,依据政策对燃气用户进行安全使用指导及安全检查,并做好各项记录。特别是餐饮用户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在供气合同上填写入户检查年检情况表。
完善预案,加强值班,严格执行节日期间事故报告制度
燃气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和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节日期间,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组织抢险和处置,并在第一时间报告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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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通知
开发区各企业:
为确保端午节节日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向好,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能够做到安全生产,切实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作如下通知:
1、各企业务必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办公区域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并确保重点部位,如仓库、机房等场所的'安全。放假离开时,要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2、各企业在节日放假期间必须妥善安排人员值班,以保障节日期间安全,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做好节日期间的生产调度、作业现场巡检等工作;节日期间停产停工的企业要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3、各单位遇有突发险情时,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妥善处置,并迅速向区有关部门报告,确保节日期间全区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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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一、端午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和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和节日期间的生产生活特点,特对五一、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季度,生产、建设、旅游都进入高峰期,人流、物流、车流急剧增多,各生产企业也正值生产旺季,诱发事故的因素明显增加,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二季度尤其是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意识,要亲自抓、负总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一线人员。要结合打非治违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公共娱乐场所、旅游、学生安全等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的安全检查,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一)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节日前后,旅客出行大幅增加,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压力加大。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管理重点路段,加强重点旅游路线以及重要农村公路的监控力度,确保不漏管、不失控。交通运输部门要紧紧抓住客货运输企业监管这个重点,强化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切实规范客货运输市场;要切实加强对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全面检查各类运输车辆技术性能和状况,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车辆和设施投入营运。
(二)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安监、公安、消防、质监、工商、交通等部门要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危化品单位的监管,特别是剧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的管理。要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对非法经营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手软。
(三)抓好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深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确保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对各类人员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营业;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也要停止营业,限期整改;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关闭;对学校、医院、居民区及供电、供水、供气等重要部位要不断完善防火的各项安全设施,确保安全。对节日期间举办的节庆、体育、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住建部门要牵头负责,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全面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和触电等事故发生。
(五)抓好旅游安全监管。结合“五一”、端午期间旅游高峰期的实际,县旅游、安监、质监、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旅游景点、设施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旅游景点和索道、游船、竹筏等游客运载工具及旅游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强日常抽查、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旅游管理部门要抓好对旅行社负责人、导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做好旅游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员资质查验,没有相关资质的,一律不得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六)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国土、安监等部门要切实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整顿关闭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非法转让、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对爆破作业、采空区、安全出口、通风系统、露天矿山边坡等,要加强动态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汛期来临引发各类事故。
其他行业领域方面的安全,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统筹安排部署,尤其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三、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节日期间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专业应急指挥职能的有关部门,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同时迅速上报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和联系沟通,在信息资源及抢险救援等各个环节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五一、端午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于5月12日前分别以传真和电子版形式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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