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宣传月标语
税收宣传月标语有哪些呢?你是不是也想知道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税收宣传月标语(一)
1. 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的犯罪行为
2. 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3. 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
4. 心志要苦,意趣要乐,气度要宏,言动要谨。
5. 如果不换位思考,那么就思考换位。
6. 权,为税所用生威,为私所用生灾;情,为税所系生望,为私所系生祸。
7. 不要让“不”轻易出口。
8. 为国聚财,为民收税
9. 国家是大厦,税收是基石。
10. 制度千万条,责任串中间。
11. 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
12. 收亦为国纳亦为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13. 敬畏生命,才会珍惜生命;感激生活,方能享受生活。
税收宣传月标语(二)
1. 扑下身子一干,胜过说千道万。
2. 涓涓细流归大海 点点税收强国家。
3. 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4. 敬重一切是拓展心胸的良方。
5. 依法索取发票,维护消费者权利
6. 我们可以平凡,但不能甘于平庸。
7. 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8. 做到的不推,做不到的不吹。
9. 胸有人民能拒腐,心惟自我难为廉。
10. 服务没有句号,奉献没有止境。
11. 修身是人一辈子的功课。
12. 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想在纳税人前面,做到纳税人心里。
13. 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
14.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15. 征纳双方是一家,为国聚财靠大家
16. 苦乐面前少思得,职务面前多思责。
17. 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8. 爱才足以聚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律己足以服人。
19. 蓝色情怀,国税真爱。
税收宣传月标语(三)
1. 做无品官,干有品事,读无字书,交有识人。
2. 公道在心,正派在行。
3. 征纳双方是一家,为国聚财靠大家。
4. 依法诚信纳税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5. 让习惯服从制度,让制度成为习惯。
6. 微笑是你和纳税人之间最短的距离。
7. 腐败会满足你一时的荣耀,却篆刻着你一世的耻辱。
8. 诚信纳税把您过渡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9. 两袖清风 ,心底安然何有敲门之惊;一身正气,胸怀坦荡自无指脊之虑。
10. 美德往往包含在良好的习惯之中。
11. 税企携手共建和谐社会,万众一心同创美好明天。
12. 服务零距离,政策零库存,工作零缺陷。
延伸阅读: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地区税务系统开展全国第2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地税局、国税局关于全国第2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紧紧围绕 “税收•发展•民生”宣传月活动主题和税收中心工作,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创新思维、力推精品,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增强税收宣传实效,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提高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税收事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成立第2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地区地税局李博局长和地区国税局玛莎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地区地税局、地区国税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地区地税局、国税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分别在地区地税局、国税局设办公室。地区地税局办公室怀志萍主任,地区国税局办公室李超主任分别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担负地区税务系统第2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计划、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地税局、国税局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活动安排
第2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地区地税局、国税局重点协调抓好以下几项活动的落实:
(一)发表领导署名文章。在吐鲁番主流党报《吐鲁番日报》开辟专版,发表由地委、行署领导、地区地税局、国税局主要领导关于税收宣传的署名文章,拉开税收宣传月的序幕。
(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地区地税、国税职工开展喜闻乐见的群众性体育活动。通过在运动场悬挂税收宣传标语口号、开展集中健康向上的文体比赛,宣传税务干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情系税收、改善民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三)举办税收知识讲座。由地区地税局、国税局兼职教师为吐鲁番地委、人大、行署、政协领导干部举办税收知识讲座。讲座以税收的意义、作用,税收与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关系,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车船税等税种的征收为主要内容。通过讲座,进一步增强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四)制发税收宣传资料。印制税收宣传单、税收宣传购物袋向社会免费发放;积极编撰《税收优惠一本通》,录制《纳税辅导一盘通》、《纳税人权利、义务、责任》等宣传材料,下发纳税人和重点税源企业。(各县市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五)建立中小学税收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强税收普法宣传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建设,在原有的税收普法宣传基地的基础上,选择1-2所中小学,组织“税收教育基地”授牌仪式,开展税法宣讲、发放税收宣传材料、赠送税收书籍等活动。(各县市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六)组织税收知识竞赛。组织税务干部和企业有关人员,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在人民网开展的以“纳税人权利义务”为主题的税收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七)召开税企座谈会。了解企业困难,征求企业意见,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宣传税收政策。(各县市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八)发布税收宣传信息。依托手机信息平台等,定期发布税收宣传信息,积极推荐优秀短信。(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九)编播FLASH动漫作品。围绕当前税收热点,尤其是“纳税人权利义务”、“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等与百姓密切相关的内容,编播FLASH宣传作品。(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十)开展纳税人权益宣传日(周)活动。组织干部深入繁华街区,通过发放税收宣传单、现场讲解、问题咨询等方式,宣传纳税人合法权益和义务。(各县市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十一)参加“新广行风热线”、“火洲行风热线”活动。组织相关人员配合自治区地税局、国税局参加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广行风热线”活动,组织各县(市)地税局相关人员参加吐鲁番人民广播电台“火洲行风热线”活动,解答纳税人涉税问题。(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十二)涉税案件曝光。在有关媒体、网站开设专栏,对近年来地区发生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影响较大的制假贩假发票、偷逃税重大案件予以曝光。(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严密组织。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由地税局牵头,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谋划,积极协调。各级国税部门要密切合作,全力配合。切实把税收宣传工作作为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部署,抓好落实。各级地税、国税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局请于4月8日前分别向地区地税局、国税局上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5月21日前上报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
(二)把握原则,精心策划。各级税务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活动内容,不脱离实际盲目攀比,不图形式走过场。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坚持创新思维,力推精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同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的重大偷、逃税案件予以曝光,打击和震慑不法涉税行为。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一是突出“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的宣传。二是突出与民生有关的税收宣传。三是突出诚信纳税宣传。四是突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宣传。五是突出税务部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宣传,树立税务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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