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大力宣传遵法重信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如下我2017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欢迎阅读!
2017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1】
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马食药安办〔2017〕15号)要求,我局将在近期开展一次部门主题日活动。为扎实举办好此次现场咨询活动,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7月12日上午9:30至10:30
二、活动地点
湖西社区文化大舞台
三、活动内容
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开展快速检测答疑,讲解常用粮食质量安全辨别小知识等。
四、参加人员
市粮食局机关食品安全领导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3人、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当涂储备库检化验员1人、市军粮供应站2人、市粮食局粮食质量检测中心2人。
五、具体任务分工
(一)场地准备
活动场地1块、桌子8张、椅子10把。(机关党委牵头,行管科、财务科、调控科、仓储科、监督检查科配合)
(二)宣传资料准备
制作:12米“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条幅1条、《家庭储存粮油科普小知识》100本、《几种主要食用植物油相关知识介绍》100张。(仓储科牵头,调控科配合)
(三)活动宣传报道
邀请部分媒体参加活动。(办公室牵头)
(四)产品展示
包装米、面、油若干。(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市军粮供应站配合)
(五)快速检测答疑
常用成品粮油及原粮快速检测设备介绍和质量问题答疑。(市粮食局粮食质量检测中心牵头)
(六)安全储存答疑
常用成品粮油及原粮储存方法介绍和答疑。(仓储科牵头,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配合)
(七)法律法规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答疑
接受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咨询,指导粮食消费者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监督检查科牵头)
六、要求
1.市局机关人员于8:30前到达活动现场,进行会场布置;
2.市军粮供应站于9:00前将展示产品布置到位;
3.其他人员于9:20前全部就位。
2017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2】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7〕10号)和省食安办等20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食安办〔2017〕13号)要求,按照省食安办统一部署,定于6月26日至7月13日举办2017年南京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宣传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德法并举是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一方面,要严字当头,坚持“四个最严”,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发挥政府监管纠正市场失灵、提升市场效率的作用,推动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经营管理全面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从数量需求向安全、优质、健康需求的结构性转变。另一方面,要运用创新社会管理和统筹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自律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多元主体,积极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各方参与、严密有序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事业步入共治与共享互为支撑的.发展轨道。
二、宣传重点
(一)进一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统一性、权威性。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强化监管执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从满足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出发,促进餐饮业提高安全质量。
(二)引导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遵法重信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三)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市食安办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共同制定《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主要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活动。
(二)各区层面。各区食安办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单位,在6月26日同步举行宣传周分会场活动,并参照市级层面“系列主题日”形式,结合本区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专业机构,面向广大消费者、从业者和媒体记者,深入开展法治、诚信和科普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食安办要积极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策划,建立工作机制。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增强活动实效。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紧密结合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现实需求,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要加强宣传周期间的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肃会风会纪。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江苏省委十项规定和南京市委十一个一律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务实高效,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各种形式主义。
各区、各部门要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安排,认真制定宣传周方案,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加强宣传周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重点梳理活动亮点、重要数据及主要形式,并分别于6月20日、7月14日前将宣传周方案、工作总结报市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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