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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秩序,重点解决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营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校园周边环境,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篇一: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易发特点和群众反映的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实现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小作坊、食品店、餐饮店等单位的全面监控。通过集中整治,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引导一批“四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超市)规范生产经营,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示范单位,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实现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持证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生产经营台账建立率达100%,“三无”食品清除率达到100%,过期变质食品清除率达到100%,食品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全县范围内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等各级各类学校内的食堂及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餐饮店。
1.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建立学校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具体责任人的工作制度,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2.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食品经营(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持续保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
3.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
4.查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5.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等;
6.查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店采购、专人负责、专柜保存、专用量具、专帐登记),并按要求公示。
(二)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品超市、商店。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
2.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要求经营者对监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较大的熟食和面筋食品类的'“一元食品”、“五毛食品”进行下架、退市;
3.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5.查包装标识,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虚假标示,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6.查散装食品,看在贮存位置、外包装或容器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5月~7月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局要切实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树立为国家负责、为师生负责、为社会负责的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实行责任追究,制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把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依法整治。要加大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的监督抽检频度,加强对食品质量监控;对无证经营行为,要立即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直至取缔。在整治行动中,既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查处案件,对情节恶劣的一律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营造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又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全面履行执法告知、说明理由等义务,把工作做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对情节轻微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整改,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纠正”等行为。
(三)完善监管机制。在做好全面排查和全力整改的同时,认真分析反思问题存在的原因,从源头上研究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举措,积极构建和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力争从根本上杜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分局于7月25日前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局食品安全监管科。
篇二: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国“两会”期间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处置隐患,严打违法行为,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效防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国“两会”期间师生身体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时间
2017年3月1日—3月14日。
三、整治内容
(一)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食品行为,净化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加大食品销售安全的监管力度,帮助、指导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进销货台帐,并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以全市范围内所各类学校及周边的食品销售户、小食杂店和小摊贩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以食品饮料、糕点、儿童小食品等食品为监管重点,着重查处利用非食用原料、劣质原料、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腊制品、糕点、儿童食品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分局(所)要把全国“两会”期间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稳的一项重要整治任务,严格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强化组织领导,集中执法力量,严密组织实施,推进责任落实到位,加强与教育、城管等相关部门的.联系,确保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重点。整治行动中要以校园及其周边的小食杂店、食品摊贩为重点,严格清理检查,加大取缔规范力度,加强与各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无证经营、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分局(所)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力度,推行网络化监管,逐步实现对我市校园周边各类经营主体的长效监管。
(四)严格值班制度,保证食品安全信息24小时畅通。要热情接待、稳妥处理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和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给予群众满意答复,要将带有苗头性、倾向的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发展,重大问题要及时督查、督办;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应急预案措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谎报、错报、漏报。对涉及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报告,并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置。
(五)强化报送信息。各分局(所)于3月14日前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市局食品流通科邮箱。
篇三: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行为,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厉打击各类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关停无证餐饮场所,改善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安全卫生状况,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隐患,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效防范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权益。
二、整治重点区域及对象
重点区域:全市范围内所有普通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技工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等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及周边(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以内的范围)
重点对象:为学生供餐的校园食堂,校园内及周边餐饮店和学校供水设施。
三、整治内容
(一)清理无证经营行为。对校园内及周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堂、门店,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供应饮用水的,限期改正、从严处罚,并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二)清理原料采购渠道。对辖区校园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渠道进行全面清理、规范。不得采购现阶段问题暴露比较多的食品及原料,如散装食用油、腐竹、凉菜、进口动物产品等。对食品原料(尤其是大米、粮油、面粉、猪肉等大宗食品原料)来历不明或来自无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顶格处罚,直至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清理不合格的配餐单位和个人。对为学校提供配餐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对未达到食品制作要求的配送餐单位,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取消其供餐资格并及时通报。
(四)监督饮用水卫生安全。对学校饮用水开展全面监督,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持证状况、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水池清洗消毒、防护设施和水质监测等情况。对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水质监测不合格、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予以严肃处理,确保学校饮用水安全。
四、步骤措施
(一)自查自纠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5月23日至5月31日)。各区、县(市)卫生局要组织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进行自我检查和整改纠正。并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全面调查摸底,重点是摸清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底数,并分类建档、登记造册,为集中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1日至8月25日)。各区、县(市)卫生局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全面开展卫生监督执法,逐个学校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自查自纠工作不扎实、不彻底的学校进行集中整治,细致排查问题及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改提升阶段(20xx年8月26日至9月25日)。对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学校进行复查,务必督促整改达到卫生要求。
(四)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9月26日至10月15日)。市卫生局将组织对全市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内容。各区、县(市)卫生局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及时上报工作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卫生局要把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成效。拟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分工,领导亲自带队组织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强化依法整治。整治期间,要做到本底掌握清楚,隐患查摆彻底,整改验收到位。要建立食品安全隐患台账,限期整改,如期验收。对情节恶劣的'一律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营造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对情节轻微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整改,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纠正”等错误倾向。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区、县(市)卫生局要以“食品安全进校园”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充分利用好健康教育课、选修课、班会、板报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基本素养,增强校园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自律意识。
(四)强化报送信息。各区、县(市)卫生局于6月20日和10月20日前报送整治工作阶段和全面总结、报表(详见附表)、典型案例等资料报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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