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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2017清明节为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各地政府要写好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告知大家注意安全!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1】
清明期间是森林防火的'高危时期,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用火管制。4月1日至4月15日为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严禁在林区内实施烧香、烧纸、点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烧田埂地坡等违规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及边缘烧荒、烧渣积肥等野外生产用火;严禁带火种入山。
二、加强对精神病患者和小孩的监护和管理,防止他们弄火成灾。
三、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及各级中小学校森林防火法规、安全避险常识、扑火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用火意识。
四、“清明节”期间,各乡镇场要明确值班领导,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随时处置火情。要组织力量在入山路口设立防火检查哨卡,加强重点部位巡逻。如发生森林火灾要做到科学处置,安全扑救。禁止动员老人、儿童、孕妇、中小学生、残疾人等扑救森林火灾。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警火灾,要立即向“119”、“110”报警,或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县森林防火值班电话:572xx3。)
六、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酿成森林火灾事故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将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xxxx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4日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2】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春节将至,上坟祭扫、燃放鞭炮、燃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活动将大量增加,火源管控难度增大,火灾隐患突出。为了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警示牌、标语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广泛宣传森林火灾的案例,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二、加强火源管理,开展隐患排查
各地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要加大对景点、农家乐等地区的巡查密度,实行重点防范;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要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林区、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扑火队伍、扑火机具装备配备等扑救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工作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三、做好扑火准备,减少火灾损失
各单位要高度戒备,切实做好扑火队伍和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扑火应急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集中待命。林区护林员要加强巡护,一旦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四、严格防火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火值班的规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坚决杜绝离岗、漏岗,时刻保持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
xxxxx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0日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3】
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0xx年清明节即将到来,根据气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的森林火险天气预测预报,今年清明节期间主要为高温少雨天气,清明节(4月2-4日)及“三月三”(4月8-11日)放假期间,将是群众较为集中上山扫墓祭祖的时间,这给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示精神,各镇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各镇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各个村委,落实到山头、地头、人头,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经费和扑火设备,并亲自部署、检查森林防火工作,狠抓薄弱环节,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对因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情隐瞒不报、扑火组织不得力,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即日起至4月20日清明节期间,各镇森林防火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林业站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外出。
二、加强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在清明节期间,各镇、村委要组织开展各项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群防群治。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如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进村宣传等,要在村庄、道路、入山口、景区等人员活动、流动频繁的地方树立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张贴森林防火标语;张贴封山禁火令;发放森林防火公开信,对林区广大群众进行深入扎实、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以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三、严管火源,采取措施管好野外各种用火行为。
抓好火源管理是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各镇要把火源管理摆在优先位置,明确火源管理责任,把任务分解到山头地块,分解到责任领导和具体人员。要组织火源管理工作小组到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管,摩托车巡逻队要严密巡护,火源管理员要进山巡查。要突出火源管理的针对性,针对烧田边地头杂草和甘蔗叶,村组干部、护林员、甘蔗专干要管到户主;针对炼山,各镇政府和林业站要管到业主、施工人员;针对智障人员弄火,村委、护林员要管到监护人;针对清明扫墓用火,各镇要加强在山头路口的设卡检查,严防群众带火种进山。
各镇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活动,摸清防火重点,确保实效。清明节期间严禁炼山等野外生产用火,必要的生产用火必须严格按照《广西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审批,没有达到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安全要求的,坚决不准实施野外用火,全区要严格林区生产用火管理制度,经批准实行野外用火的,必须有人在现场监守。
四、加强值班,确保火情信息及时报送及时处理。
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从即日起至4月20日,要切实加强防火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岗位值班同志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密切保持联系,有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镇要及时掌握和上报火情动态和扑救进展情况,并同时报告镇政府应急办。市防火办通报的卫星热点,要及时组织核查,查清情况后及时报区森林防火办公室,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森防字〔 2012〕 14号)要求,归口、规范、准确、全面、按时报送火情信息,确保火情信息渠道畅通。
五、科学扑救,保障扑救火灾人员的生命安全。
各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相对集中待命。扑救森林火灾,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周密组织,科学指挥,努力提高扑火作战的科学性、有效性、灵活性和安全性。结合火场情况和火灾扑救工作实际,实施科学有效的灭火战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扑火预案,补充、检查、维修好扑火机具,提高扑救水平。要教育和要求扑火人员,切实增强火场紧急避险意识。一旦发生火灾,扑火指挥员要充分考虑火灾扑救中各种不利条件,预防火场态势出现变化,提早制定各项应对措施,要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避免扑火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严禁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者直接参加扑火。
六、严查火案,打击各种火灾肇事者的违法行为。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森林公安必须第一时间和扑火人员到达现场开展森林火灾的勘查侦破工作。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地方行政公安机关,要把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作为重点工作,调集精干警力,侦破一批大案、要案、积案;司法机关要从快、从重判处森林火灾案件,力争发生一起侦破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七、突出重点,确保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安全。
银滩镇冠头岭、平阳镇牛尾岭和福成镇平新、平联、花铺、松明四大林区等为我区重点林区,要加强防火宣传、巡逻检查、设卡设岗检查、严管火源、甚至封山禁火等方式,严加管制,防止发生火灾。要加强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清明节3天假期期间,将可能是群众最为集中上山扫墓祭祖的时间,各镇要组织人员加强在山头路口值守,重点林区要设卡检查,确保我区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区防火办值班电话:0779-3228335。
xxxx指挥部
20xx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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