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3-04-01 06:26:18 清明节 我要投稿

清明节安全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清明节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清明节安全应急预案

  清明节安全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清明节祭祀活动中发生的交通堵塞、火灾、人员拥挤造成踩踏、爆炸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事发地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原则,结合我县实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凡我县清明节祭祀活动中在龙州烈士陵园及其周边地区内发生的交通堵塞、交通事故、火灾、人员拥挤造成踩踏、爆炸等突发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清明节期间交通、防火、人流疏导等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劝阻、制止公众燃放鞭炮、焚烧纸钱香火祭拜等习俗,提高公众文明祭扫的意识;开展交通疏导、交通事故救援、灭火救援、踩踏事故救援等紧急处置训练,提高对清明节祭祀活动中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2)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统一指挥。在县民政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应急工作。

  (4)分工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县民政局按部门职责要求,组织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提请政府成立领导指挥机构。龙州烈士陵园按照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二、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在每年祭祀高峰期即清明节假期前后十五天,在龙州烈士陵园及其周边地区内,因祭祀活动发生的交通堵塞、火灾、人员拥挤造成踩踏、爆炸等突发事件,一次突发事件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在祭祀场所内及周边3公里范围内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达3000人以上或200辆车以上;

  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及周边地区火灾持续5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因灾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需紧急转移安置群众3000人以上及重大财产损失;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人员拥挤踩踏造成挤伤人员达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因祭祀活动在祭祀场所内发生闹事事件造成受伤人员达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达1人以上;

  在祭祀场所内发生爆炸事件造成受伤人员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因接待服务事件受损失群众或参战人员退役后对政策不满的退役人员借清明节时机聚集上访人员冲击政府机关或烈士陵园达50人以上。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1.成立县民政局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苏伟局长

  黄峰明党组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副组长:吴尚文副局长

  陈锐副局长

  主要职责:协助组长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成员:唐军办公室副主任

  苏秀辉主任科员、民间组织管理股股长

  蒙勇基层政权股股长

  陆伟刚优抚股股长

  黄慧娟救灾救济股副股长

  农金宁财务股股长

  黄志杰军休所副所长

  钮本同龙州烈士陵园管理处主任

  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充分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唐军同志兼任。联系电话:0771-8812607。

  主要职责:

  (1)在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发挥民政应急管理工作的运转枢纽作用,当好局领导处置突发事件的参谋助手。

  (2)协调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协助局领导对突发事件和紧急要情进行快速协调和处置。

  (3)承担局总值班工作,保证与自治区民政厅、市民政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联络畅通,向自治区民政厅、市民政局、县政府各部门报送紧急重要事项,协调办理县政府应急办和县民政局有关决定事项,督促县政府应急办交办事项和局领导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

  (4)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各类应急信息,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

  (5)建立龙州县清明节群众祭祀接待工作应急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清明节群众祭祀接待工作应急信息平台建设。

  (6)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值守应急事项。

  四、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县民政局要建立应对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县民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系统,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配合。

  清明祭祀高峰日,在龙州烈士陵园设立观察点。观察点的'任务是每天向民政局清明节办公室报告情况、经验、问题和动态以及活动结束后报告总体情况。县民政局必须每天将本县总体情况汇总向崇左市民政局、县政法委办公室报告。

  五、应急响应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为主。事件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事态发展情况,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事件进展监测、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突发事件危害程度等因素,县民政局应急预案设定两个响应等级:一级响应和二级响应。一级响应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二级响应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响应等级的需要,切实履行好本职责。

  1.一级响应

  事件发生情况

  在每年祭祀高峰期即清明节假期前后十五天,在烈士陵园及周边地区内,因祭祀活动发生的交通堵塞、火灾、人员拥挤造成踩踏、爆炸等突发事件,一次突发事件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在祭祀场所内及周边3公里范围内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达5000人以上或200辆车以上;

  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及周边地区火场持续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因灾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需紧急转移安置群众4000人以上及重大财产损失;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人员拥挤踩踏造成挤伤人员达2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因祭祀活动在祭祀场所内发生闹事事件造成受伤人员达2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在祭祀场所内发生爆炸事件造成受伤人员2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因接待服务事件受损失群众或参战人员退役后对政策不满的退役人员借清明节时机聚集上访人员冲击政府机关或龙州烈士陵园达60人以上。

  启动程序

  县民政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发地上报的事件发生信息后,组织成员分析信息,向副组长提出特别重大级响应建议,再由副组长向组长报告,由组长决定该级响应。

  响应措施

  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1)县民政局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有关科室取消休假和一般性出差,实行联合办公,组成紧急处置组、信息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立即开展以下综合协调工作:

  及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沟通事件发生信息;分析事件发生形势,落实对事发地应急处置的支持措施;共同听取有关县的情况汇报;向事发地派出指导工作组。

  (3)事件发生5小时内,派出由县民政局长带队的应急处置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安抚受影响的群众,了解事态进展工作情况,了解事发地民政部门的处置能力和需求,指导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收集、评估、报告事件进展信息

  每2小时与事发地民政部门联系一次,必要时可直接与事发地直接联系,及时掌握事件进展和处置工作动态信息。

  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编发《龙州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县人民政府和县政法委办公室和局领导。

  响应的终止

  事件处置工作稳定后,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提出终止建议,并向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该级响应。

  2.二级响应

  事件发生情况

  在每年祭祀高峰期即清明节假期前后十五天,在烈士陵园及周边地区内,因祭祀活动发生的交通堵塞、火灾、踩踏、爆炸等突发事件,一次突发事件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在祭祀场所内及周边3公里范围内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达3000人以上或100辆车以上;

  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及周边地区火场持续3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因灾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需紧急转移安置群众3000人以上及重大财产损失;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人员拥挤踩踏造成挤伤人员达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因祭祀活动在祭祀场所内发生闹事事件造成受伤人员达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在祭祀场所内发生爆炸事件造成受伤人员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因接待服务事件受损失群众或参战人员退役后对政策不满的退役人员借清明节时机聚集上访人员冲击政府机关或烈士陵园达50人以上。

  启动程序

  县民政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发地县级民政部门上报的事件发生信息后,组织成员分析信息,向副组长提出特别重大级响应建设,再由副组长向组长报告,由组长决定该级响应。

  响应措施

  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1)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及时向成员联系,沟通事件发生信息;落实对事发地处置工作的支持;向事发地派出工作组。

  (2)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紧急状态,实行24小时待班。

  (3)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派出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的民政局事发现场协调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安抚受影响的群众,了解处置工作情况,了解事发地民政部门的处置能力和需求,指导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收集、评估、报告、发布信息。

  每3小时与事发地民政部门联系一次,必要时可越级与事发地直接联系,随时掌握事件动态信息;组织开展事件处置会商、评估,分析事件进展形势,提出对策。

  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编发《龙州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县政法委、县人民政府和局领导。

  响应的终止

  事件处置工作稳定后,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提出终止建议,并向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该级响应。

  六、突发事件善后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县民政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县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清明节安全应急预案 篇2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寄托哀思悼念亲人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是每年一次的大规模群众性活动。为了保证我区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顺利进行,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祭扫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畅通,文明有序,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协调合作。

  二、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地区和高峰期

  重点地区:

  1、咸阳福寿园(陵园)

  2、河南街烈士陵园

  3、双照龙南村烈士陵园

  4、渭滨公园邵小莉烈士纪念地

  高峰期:清明节前一周的周六至清明节后一周的周日,高峰日为高峰期的周六、周日和清明节当天。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工作临时指挥部,负责应急情况处置工作

  (一)现场总指挥及职责

  总指挥:

  主要职责:负责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指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二)副总指挥及职责

  副总指挥:

  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充分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

  (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刘任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明哲同志兼任,成员单位包括民政、工商、卫生、安监、马泉街道办事处等。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内部工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各种规范性文件;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收集、编辑、分析、通报相关信息;对外宣传报道等项工作。

  (五)指挥部职能部门及职责

  1、消防组:组长由秦都消防大队大队长马海龙兼任,成员包括消防大队工作人员23名,民政局工作人员1名。

  职责:负责防火安全监督和现场消防车的配置及火灾的扑救工作。

  2、交通组:组长由秦都交警大队大队长余季华兼任,成员包括交巡支队干警23名,民政局工作人员1名。

  职责:负责正常秩序下的交通疏导。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组织疏散祭扫车辆,疏通安全通道,防止交通堵塞。

  3、治安组:组长由公安秦都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星明兼任,

  包括公安局干警23名,民政局工作人员1名。

  职责:防范和制止治安案件发生,防范敌对分子和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发生治安案件后,要及时联络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理案件,保证祭扫活动顺利进行。突发事件发生,灾害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扫家属和工作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危险区域。

  4、安监组:组长由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马超武兼任,成员包括安全生产监督局工作人员23名。

  职责:综合管理祭扫地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一)对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4、区民政局负责对人员进行疏散,保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宣传疏散群众。

  (二)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指挥部报告。

  (三)出现突发事故,扫墓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到达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四)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五)在祭扫重要区聚集上访人员时:

  1、治安组及时联系公安部门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扫墓现场;

  3、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五、具体要求

  (一)清明祭扫高峰日,3月30日至4月10日实行24小时值班,指挥部领导、成员(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其他时间由区民政局安排值班,代指挥部行使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

  (二)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定期检查重点部位的灭火设备设施,排查消除隐患。

  (四)各应急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杜绝违规行为。

  (五)加强值班。向社会公布重点部门的值班电话

  区清明节祭扫活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六)清明节祭扫活动是广泛的群众性活动,对于清明节期间分散在各镇、办的群众祭扫活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办负责组织管理。各镇、办要成立专门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区指挥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清明节安全应急预案 篇3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全区人民祭扫活动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在祭扫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优质服务和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实现“文明低碳祭扫,平安和谐清明”的目标,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坚持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预防为主、快速处置。

  二、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重点区域

  1.双盛街道谷家村区域性寄骨室。

  2.历史形成的墓地、墓葬点。

  三、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XX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具体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处理工作。

  1.总指挥及职责

  总指挥:区政府副区长徐伟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2.副总指挥及职责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顾名思

  区民政局局长王普仁

  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3.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双台子公安分局、双台子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区卫生局、区综合执法大队、区工商局、区农经局、区城建环保局、区环卫处、陆家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良种场。

  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精心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事项。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调研分析相应的数据和信息情报报送,提出处理突发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报指挥部;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各种规范性文件;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负责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事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总结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等项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清明祭扫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利用清明节之际开展倡导文明祭扫和对《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提醒和引导广大市民避开祭扫高峰,确保安全出行祭扫;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新闻发布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召开全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接待安全应急工作协调会议;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区民政局:负责对殡葬服务场所安全接待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好各祭扫点的.安全防范制度落实;督促各祭扫点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负责在安全防范、交通疏导、规范服务、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扫活动等方面,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协助区委宣传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工商部门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协助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沿街撒纸钱、销售冥品、冥币行为的查处;负责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双台子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协调警力,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控制祭扫活动人群的聚集规模,避免发生人群拥挤和踩踏事故,采取措施预防暴力事件和恐怖事件发生;会同民政局对祭扫点进行安全检查;防范和制止治安案件发生,防范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发生治安案件后,要及时联络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理案件,保证祭扫活动顺利进行。在突发事件发生,灾害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扫群众和工作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危险区域。

  双台子交警大队:负责协调清明期间临时增设停车场问题;增设临时交通设施,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设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并适时采取分流措施;根据停车需求情况,临时采取占用道路停车等措施,缓解交通和车辆停放压力;如遇突发情况,及时指挥疏导、疏散车辆和人流,并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做好清明交通宣传工作,向群众宣传尽量避开高峰日祭扫,并适时播报车辆绕行信息,减少交通拥堵。

  区消防大队:负责清明节期间有关消防监督工作,做好执勤备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在现场备勤;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火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和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协调治理沿街抛撒纸钱、销售冥品及冥币等问题,维护市容环境。

  区工商局:负责查处销售封建迷信用品、无照经营、违规经营的业户,对清明节群众祭扫期间出现外地来盘违规违法经营公墓等情况,由工商、公安部门牵头,联合民政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区农经局:负责清明节祭扫期间重点区域的护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宣传,设置提示牌,提醒群众注意防火,禁止在林区的烧纸行为;重点区域的巡视和管理。

  区城建环保局:负责清明祭扫活动期间城市综合设施的监管与维护和城区自然环境的保护工作。

  区环卫处:负责清明祭扫期间城区环境卫生的污染治理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陆家镇政府、良种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工作以及宣传、安全防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和落实,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期间不发生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爆炸和因拥挤伤亡事故;负责本辖区祭扫活动的治安秩序;做好重点区域主要干线及墓葬点周围交通疏导工作;做好本辖区祭扫群众的宣传及疏导工作。在清明节祭扫高峰期各社区、村要派专职人员负责对本辖区十字路口及祭扫现场的维护和看守,以免发生火灾等事故。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祭扫现场及重点区域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并对人员进行疏散、控制人员总量,保持现场秩序。

  2.现场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交警部门及时采取管制措施。

  2.临时征用停车场地。

  3.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情况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地、就近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4.紧急疏散群众,将人员转移到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区域时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四)出现突发事故,祭扫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现场工作人员迅速联系救护人员及车辆,及时开展现场抢救工作。

  2.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公安部门维持好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交警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采取的措施:

  1.发现可疑不明物时,现场人员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公安部门迅速到场处置。

  3.救护人员迅速抢救伤员。

  4.消防车迅速到现场扑救。

  5.现场工作人员负责疏散群众。

  (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七)突发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发生与群众纠纷和矛盾时,现场工作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群众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联系公安部门协调解决。

  五、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撤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陆家镇政府、良种场要以树立文明新风、保障祭扫安全为工作落脚点,充分预测今年清明节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狠抓落实。成立专门机构,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清明节前后(4月1日-10日)每天6:00时至16:00时,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其它时间由区民政局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行使职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清明节祭扫值班电话:区民政局2315920。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必须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二)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物资储备、调集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制度。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要及时准确,确保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动态,实行科学决策。清明节高峰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由指挥部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各部门将4月1日-10日的值班表,重点地区值班人员名单于3月31日下班前分别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xx)和区政府办公室应急办(联系电话:xx)。

  (四)充分利用清明节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重点宣传国家关于殡葬管理的法规、政策;宣传实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创建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典型经验、先进事例。

  七、本预案执行的起止时间

  20xx年4月1日――4月10日。

  清明节安全应急预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为了确保本次清明节踏青活动学生的绝对安全顺利,根据我校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的精神,又结合外出特点,特制订本预案。

  二、安全负责人:

  一班班主任和十四位家长,负责一班学生的安全

  四班班主任和十四位家长,负责四班学生的安全

  三、安全区域及范围:

  区域:车上、乘车途中、北大山、卧佛寺;范围: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活动安全。

  四、安全措施:

  食品安全

  这次活动允许学生带少量零食和一瓶矿泉水,要求所带食品要新鲜卫生,不带不食用三无或变质食品。

  交通安全

  为保证学生不因抢座位而造成拥挤,排队依次上车,上车时一位老师先上车指挥学生就座或有序站立,清点上车学生人数,并检查车窗是否关闭严实,整个行车途中不打开车窗。下车时,一位老师先下车,指挥下车学生不拥挤,有序下车,并将已经下车的学生稍带离大巴车外排队,等候后下车的学生,等所有学生到齐后带到景点集中集合区域。

  活动安全

  活动分两部分:北大山登高和卧佛寺踏青。北大山登高时,家长领着学生沿山路爬行,过程中注意脚下。中途频繁提醒学生注意安全,紧跟队伍。自由活动时,将学生分成五人小组,小组长负责跟进每一个学生,所有学生都不能离开老师视线,包括上厕所都必须向带队老师请假,并要求及时回到老师和家长身边。

  班主任带上家长通讯录,以便及时联系家长。

  由于本班学生年龄尚小、年级低,对个别自制力差,尚未养成好习惯的`学生,要求家长同行参加活动,以确保学生的安全。

  全班学生统一戴红领巾,举着队旗,便于分辨和管理。

  做好活动环境的保洁工作,要求每位学生带一个垃圾袋,将自己的垃圾装进垃圾袋,放进垃圾桶。

  五,具体应急操作方法:

  一班家委会主任李雪梅和四班家委会主任王杰发现所负责学生突发病情或出现受伤等情况,及时救助,同时报告班主任张金美和朱学梅,班主任及时报告学校负责老师王伟远,并同时联系家长及时送往医院诊治。

  此方案学校、和本班带队老师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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